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兽药饲料检验管理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兽药饲料检验管理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甘肃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承担的兽药饲料检验管理系统建设购买服务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积极报名响应,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
1.兽药饲料检验管理系统建设;
2.数据库建设。
二、服务商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须具有相应的软件开发和管理资质;
3.供必须具有良好的合同执行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4.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须有优秀的工作团队;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请有意愿参加询价的机构于2022年9月13日下午6点前将报名表(附件)送至我中心,同时,一并提供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能够证明施工企业资质能力、业绩、信誉的文本、表格资料和证书、文件等的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确认。我中心将根据本公告第二条(服务商要求)和各报名服务商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进行资格确认。从通过资格确认后的服务商中选择三家以上服务商,以发《询价邀请函》的形式邀请其参与询价。
3.报送材料。收到《询价邀请函》的服务商须按照《询价邀请函》要求,凭《询价邀请函》将设计方案、报价文件等在我中心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的地点。
四、询价须知
1.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各参与询价的服务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该采购项目任务询价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2.报价文件。各参与询价服务商应按《询价邀请函》编制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报价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无论成交与否,其报价文件及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3.关于报价。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数字,应含所有施工人员劳务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设备操作技术培训费,施工所需材料及运送、调试、安装费,质保期的维修保养等费用。若报价中没有体现本部分费用,则视为其报价中已经包括此部分费用。
五、成交服务商确定与公示
我中心根据报价及受邀服务商资质及针对报价提供的其他材料等,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审,评出报价文件均符合询价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成交服务商,并在甘肃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六、合同签订及工程验收
1.成交服务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持《成交通知书》于7日内与甘肃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签订服务合同;询价文件条款、成交人的报价文件内容为合同的基础。
2.成交服务商应在合同签订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七、付款
我中心根据成交服务商的《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履行付款事宜。
八、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13号陇牧大厦1604室
联系人:张宏
联系电话: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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