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段台格庙牵引变电所配套设施改造零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BGDLX招标公告
包头供电段台格庙牵引变电所配套设施改造零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BGDLX招标公告
台格庙牵引变电所配套设施改造择优选择
监理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BGDLX-FW2022-21)
1.立项依据
本项目已由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以《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2年技术改造、大修、节能环保指标计划及技术改造大修勘察设计补充计划的通知》(呼铁计〔2022〕50号)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包头供电段,建设资金来自南部铁路公司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并已出具《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2021〕429号),项目已具备监理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监理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台格庙牵引变电所配套设施改造。
建设地点:台格庙牵引变电所。
建设规模:按照台格庙牵引变电所配套设施改造施工图进行施工。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1)拆除既有围墙及基础,重新砌筑砖围墙。新建砖围墙采用2.5米高370厚页岩砖砌筑,上做0.5米高刺丝滚笼反恐措施。基础采用混凝土基础,埋深按1.6米设计,基础双侧抹防水砂浆。
(2)将院内电缆沟全部拆除重做,并重新更换盖板,为保证牵引变电所不中断工作,拆除重做工作应同步分段施工;既倒替分段拆除还建。新建电缆沟整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强度适当提高,以增加耐久性,沟外侧做防水层,并整体抹防水砂浆,加强保护措施。
(3)将屋面(保温、防水、保护层、垫层、找坡层等)全部拆除后重做,重做屋面防水等级按Ⅰ级设计,屋面保温层采用120~150厚A级挤塑聚苯板,防水层采用4+3厚二型聚酯胎体SBS防水层,保护层采用40厚细石混凝土。
(4)基础油池挡墙拆除,新建墙体按加厚处理,采用240厚页岩砖砌筑,双侧抹防水砂浆。
(5)拆除散水,地面回填卵石灌浆层或37灰土层后重新浇筑散水。
(6)在主设备区做混凝土硬化面,设备区周边维持原有的卵石地面。具体做法为挖开卵石地面后,利用既有卵石掺拌砂石子回填做垫层,上侧浇筑混凝土面层,混凝土标号适当提高并配钢丝网片,以增加稳定性和耐久度,硬化区地面标高结合场地和房屋高差情况做适当提高,并向周边卵石地面找坡。这样可对地下水反渗情况有一定的隔绝措施,同时对设备区积水问题也得到处理。
(7)将卫生间地面、墙面、顶棚、卫生洁具、给排水管道等全部拆除后重做,重做做法具体为,更换室内给排水管道,检修更换室内通向室外一段的排水管道。地面重做防滑地砖防水地面,墙面重做釉面砖墙面,顶棚重做铝扣板顶棚,更换卫生洁具等。(3)施工过程中的设备、材料、安装等均由施工单位提供负责。
(8)施工过程中的设备、材料、安装、拆除等均由施工单位提供负责。
(9)施工中应遵照《铁路电力牵引变电所供电设计规范》(TB *****—2016)、《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并与其他有关专业密切配合。
(10)以上工程内容均以设计图纸为准,设计图纸联系包头供电段项目管理人员。
具体工程项目、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批为准。
(11)对台格庙牵引变电所配套设施改造建设过程实施监督,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等。
2.3监理费用:*****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0天。
2.5质量目标: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电力验收标准。
2.6安全目标:杜绝人身安全、行车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铁路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具有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不低于本项目标准和规模的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申请单位具有铁路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3.7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8申请单位近三年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9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
3.10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2年9月20日12:00前通过网易163邮箱([emailprotected]cript data-yjs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function(t,e,r,n,c,a,p){try{t=document.currentscript||function(){for(t=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e=t.length;e--;)if(t[e].getAttribute("data-yjshash"))return t[e]}();if(t&&(c=t.previousSibling)){p=t.parentNode;if(a=c.getAttribute("data-yjsemail")){for(e="",r="0x"+a.substr(0,2)|0,n=2;a.length-n;n+=2)e+="%"+("0"+("0x"+a.substr(n,2)^r).toString(16)).slice(-2);p.replaceChild(document.create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p.removeChild(t)}}catch(u){}}()cript>)成功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并报送高清扫描电子版申请文件(申请文件格式请见第5、6条)。同时于2022年9月21日12:00 前向招标人(包头供电段)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须与电子版申请文件一致,书写制作请见第6条、外地公司可采取快递方式递交)。纸质申请文件在2022年9月20日12:00 前能向招标人(包头供电段)递交的,可不需报送电子版申请文件。
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5.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5.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公告第2、3条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回复)
5.10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5.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5.12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2020、2021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13监理大纲。
5.14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5.15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6.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7. 确定成交候选人。(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只有1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有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1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8.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
9.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0.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1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邮 编:******
联 系 人:梁坤
电 话:0472-*******/130*****504
监督部门: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纪委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小道口供电段综合楼
电 话:市电0472-*******;路电0209-*****
邮 编:******
包头供电段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 报名表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单位地址 | |
单位电话 | |
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投标项目编号 及标段号 | 台格庙牵引变电所配套设施改造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BGDLX-FW2022-21 |
附件2
申请承诺书
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台格庙牵引变电所配套设施改造择优选择监理单位项目(公告编号:BGDLX-FW2022-21),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包头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设计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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