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北郭丹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项目招标公告
蠡县北郭丹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蠡县北郭丹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蠡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蠡行审招标核[2022]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蠡县北郭丹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在现有基础上将污水处理厂提标,规模为1万吨/日不变,占地3885㎡,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Ⅲ类标准,同时达到《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5-2018)表1核心控制区排放限值,即COD≤20mg/L、BOD5≤4mg/L、TN≤10mg/L、NH3-N≤1.0(1.5)mg/L、TP≤0.2mg/L。①气浮池改造;②水解酸化池改造为缺氧池;③生化池增加悬浮载体填料;④新增碳源投加设备;⑤高密度沉淀池改造为磁混凝沉淀池;⑥活性砂滤池改造为反硝化滤池;⑦新建碳吸附池和泵房;⑧臭氧接触池改造为臭氧催化氧化池;⑨新建综合工房,用于加药、仓储等;根据改造工程需要同时改造相应的管道线路、电气配置和相应的自控系统改造设计。(2)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调蓄池一座,中水回用量为5000m3/d;铺设中水管网4500m,管径DN200~DN300。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 级(含以上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20 09:00:00至2022-09-26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报名。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09-20 09:00:00至2022-09-26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0-1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标签: 提标改造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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