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采购生化管等一批采血耗材项目磋商公告
转发: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采购生化管等一批采血耗材项目磋商公告
本磋商项目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采购生化管等一批采血耗材项目(项目编号:22AT460*****022)采购人为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区),磋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生化管等一批采血耗材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采购清单
包号/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参数及要求 | 备注 |
01包 | 生化管等一批采血耗材 | 1、3年采购渠道。 2、根据招标人需求免费提供Kimwipe无尘纸及显微镜擦镜纸。 | |
品目1 | 生化管(分离胶塑料) | 3.5ml、5ml | |
品目2 | 免疫管(分离胶塑料) | 3.5ml、5ml | |
品目3 | 血凝管 | 2ml | |
品目4 | 血常规管 | 2ml、5ml | |
品目5 | 血沉管 | 1.28ml | |
品目6 | 肝素钠管 | 2ml、5ml | |
品目7 | 一次性采血针 | 0.7、0.55(成人、小儿) | |
品目8 | 一次性止血带 | 卷带式I | |
品目9 | 一次性垫纸 | 20*30cm(一本10张) | |
品目10 | 一次性痰杯 | 50ml旋盖 | |
品目11 | 尿沉渣杯 | 旋盖 | |
品目12 | 一次性尿杯 | ||
品目13 | 硬塑料试管 | 12*75、13*100 | |
品目14 | 软塑料试管 | 12*100 | |
品目15 | 一次性离心试管(EP管) | 0.5ml、1.5ml、2ml | |
品目16 | 一次性吸管 | 0.5ml、2ml、5ml | |
品目17 | 末梢采血针(手指采血针) | ||
品目18 | 微量采血管EDTAK2 | 0.5ml | |
品目19 | 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 (肝素钠试剂) | 0.5ml | |
品目20 | 离心管(15ml尖底) | 15ml尖底 | |
品目21 | 离心管(50ml) | 50ml尖底、圆底 | |
品目22 | 负压采血管(脑脊液用) | 5ml | |
品目23 | 过滤吸嘴 | 10ul/100ul/ 200ul/1000ul等各规格 | |
品目24 | 普通吸嘴 | 5*32/5.5*50/4.9*40/8*71等各规格 | |
品目25 | 普通标本瓶 | 10ml |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供应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上推三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1.3供应商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参加的情形。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活动。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供应商为中国关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
3.2.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时)。
3.2.3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就所投产品提供相应且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2.4单个标包品目必须全部报齐。
3.2.5产品若在安徽省集采交易平台内的,须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且报价时须提供集采流水号及集采限价(报价不得高于集采限价)或标注备案。
3.2.6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份产品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三级及以上医院所投产品的供货合同,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所投包次中的一项品目),如所投产品首次注册时间为开标之日起倒推一年期内(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时间为准),可不提供产品业绩,同样予以认可。
3.2.7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出具能够证明所投产品销售渠道正规的证明文件(产品授权书等)。
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6日,每日0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详见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注:(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xinecai.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已注册用户请确认完善信息并提交通过),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门户—资料下载—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信息资源库操作手册(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投标后选择投标申请,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链接: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400-050-9988),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责任自负。联合体参加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文件下载操作和上传响应文件。
(2)若注册、缴费、获取磋商文件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咨询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400-050-9988。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09:00(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逾期未在规定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xine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区)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淮海大道100号(淮海大道与东淝河路交汇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楼606室
联 系 人:张工、李工
电 话:182*****476、158****0004
电子邮件:llzhang@ah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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