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清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水质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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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清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水质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清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QAHJ2022-04-26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国企采购采购类别:服务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标段

项目名称

采购范围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绍兴市清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水质检测项目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绍兴市清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一年水质常规月度检测(暂定600个点位),中标人须完成取样、送检、检测、提交报告及水质数据分析等服务。检测指标及评价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年服务期的费用)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须获得CMA认证或者CNAS认可,且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检测机构,认证或认可过的检测项目中应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2.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3.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及代理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 至 2022年9 月 26 日上午9:00-11:30时整;下午14:30-17:00时整。

2.采购文件获取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元城大厦10楼1003-2室,并向工作人员递交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报名者社保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采购文件获取邮箱:**********@qq.com

3.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10 月9 日14:0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一楼113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时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即送即走)。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采购文件详见后者。更正公告请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十一、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报名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潘黎锦;联系电话:152*****637;数据电文接收邮箱:**********@qq.com。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华滨路102号);联系人:冯女士;联系电话:0575-********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市清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5-********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潘黎锦,联系电话:152*****637

十四、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人:潘黎锦,联系方式:152*****637。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绍兴市清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 月19 日








标签: 水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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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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