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洛川县公安局2022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计划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洛川县公安局2022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计划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洛川公安局2022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计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C-*******

项目名称:洛川公安局2022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计划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25,667.4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

1

洛川公安局2022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计划(一标段))

详见采购文件

2,425,667.48

2

洛川公安局2022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计划(二标段))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川公安局2022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计划(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洛川公安局2022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计划(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川公安局2022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计划(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单位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单位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洛川公安局2022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计划(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单位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单位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设立专门采购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川县公安局

地址:洛川县凤栖街东段

联系方式:180*****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炬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坤岗国际七号楼一单元602室

联系方式:0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9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支付 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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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炬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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