钞票处理中心供暖改造

钞票处理中心供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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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钞票处理中心供暖改造
(招标编号:ZMW-2022-12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钞票处理中心供暖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2.8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钞票处理中心供暖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钞票处理中心供暖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钞票处理中心供暖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采购范围:钞票处理中心供暖改
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9 月 20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9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09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钞票处理中心供暖改造 项目的潜在响应单位应在 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网上
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09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W-2022-122;
项目名称:钞票处理中心供暖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52.8 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47.4962 万元;
采购范围:钞票处理中心供暖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长春中心支行人民大街 2219 号;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拟于 10 月 1 日正式开工,30 日内完工;项目完工后 10 日内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响应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或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磋商。
(4)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
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磋商。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9)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 09 月 20 日至 2022 年 09 月 26 日,每天上午 8:00 时至下午 16:00 时(北
京时间,法定休假日除外)
地点: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网上报名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以上时间,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编辑成 1 个 PDF 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
(38401091@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
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
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获取磋商文件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单位法人证明书附单位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或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
权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
(2)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
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供应商,代理机
构将“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和磋商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
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
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供应
商所提供的邮箱中。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邮寄
至代理机构。
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2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 2219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431-88572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4111 号兆丰国际大厦 1208 室
联 系 人:所丽娜
电 话:13624461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所丽娜
电 话:1362446123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 2219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31-885725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 4111 号兆丰国际大厦 1208 室
联 系 人: 所丽娜
电 话: 13624461232
电子邮件: 384010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暖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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