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中国电建重庆工程公司新能源公司鲁山县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功率预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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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编 号 :POWERCHINA-0135013-220012中 国 电 建 重 庆 工 程 公 司 新 能 源 公 司鲁 山 县 分 散 式 风 电 项 目风 功 率 预 测 系 统 设 备 采 购 项 目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招 标 人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招 标 机 构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二 二 二 年 九 月中 国 重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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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 一 章 竞 争 性 谈 判 邀 请 书 ...............................................................................................................................3一 采 购 项 目 ............................................................................................................................................3二 项 目 概 况 采 购 范 围 ....................................................................................................................... 3三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人 资 格 要 求 ...........................................................................................................7四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的 获 取 ................................................................................................................... 8五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的 递 交 ................................................................................................................... 8
六 联 系 方 式 ............................................................................................................................................9七 监 督 机 构 ............................................................................................................................................9第 二 章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人 须 知 .......................................................................................................................11 竞 争 性 谈 判 费 用 ................................................................................................................................ 22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23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34 谈 判 与 评 审 ..........................................................................................................................................6
5 合 同 授 予 ..............................................................................................................................................76 纪 律 和 监 督 ..........................................................................................................................................8第 三 章 评 审 办 法 投 票 法 ...........................................................................................................................9第 四 章 合 同 及 附 件 ........................................................................................................................................... 1第 五 章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及 内 容 .....................................................................................................28第 一 部 分 商 务 部 分 ..................................................................................................................................30一 竞 争 性 谈 判 报 价 函 ......................................................................................................................... 30
二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 32三 投 标 保 证 金 ......................................................................................................................................34四 报 价 表 ..............................................................................................................................................35五 装 运 方 案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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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 及 证 书 复 印 件 .....................................................................................................54七 类 似 业 绩 资 料 ..................................................................................................................................57八 响 应 人 廉 政 承 诺 书 ......................................................................................................................... 58九 商 务 偏 差 表 ......................................................................................................................................59十 响 应 人 应 补 充 的 其 它 商 务 资 料 .....................................................................................................60第 二 部 分 技 术 部 分 ..................................................................................................................................61一 技 术 偏 差 表 ......................................................................................................................................61
二 投 标 说 明 书 及 技 术 资 料 ................................................................................................................. 62三 售 后 服 务 ..........................................................................................................................................63四 投 标 人 认 为 应 补 充 的 其 它 技 术 资 料 .............................................................................................64第 六 章 技 术 规 范 .............................................................................................................................................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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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竞 争 性 谈 判 邀 请 书各 受 邀 单 位 :一 采 购 项 目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招 标 人 以 竞 争 性 谈 判 方 式 采 购 鲁山 县 牛 心 山 21兆 瓦 分 散 式 风 电 项 目 风 功 率 预 测 系 统 设 备 , 现 邀 请 你 单 位 参 加 本 项 目 报价 及 谈 判 。二 项 目 概 况 采 购 范 围1 项 目 概 况
鲁 山 县 位 于 河 南 省 中 部 偏 西 , 伏 牛 河 南 麓 , 淮 河 水 系 的 沙 河 上 游 , 在 东 经 112 14-113 14 , 北 纬 33 34 -34 00 之 间 。鲁 山 县 牛 心 山 21兆 瓦 分 散 式 风 电 项 目 位 于 鲁 山 县 背 孜 乡 瓦 屋 乡 与 下 汤 镇 交 界 处 牛心 山 西 侧 山 梁 区 域 , 拟 选 场 址 为 山 区 , 海 拔 高 程 在 600m 750m之 间 , 距 离 鲁 山 县 约 为 30km。 2 采 购 范 围鲁 山 县 牛 心 山 21兆 瓦 分 散 式 风 电 项 目 风 功 率 预 测 系 统 设 备 。3 投 标 人 应 按 合 同 要 求 完 成 设 计 制 造 试 验 包 装 运 输 至 现 场 及 交 货 现 场开 包 检 查 现 场 试 验 验 收 技 术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提 交 质 保 期 内 的 维 修 。
4 采 购 数 量 : 招 标 数 量 为 估 算 数 量 , 仅 供 参 考 。 最 终 结 算 量 以 实 际 供 货 并 经 验 收合 格 的 规 格 和 数 量 为 准 若 因 施 工 图 设 计 变 更 等 原 因 , 致 使 招 标 材 料 实 际 供 货 数 量 与招 标 数 量 发 生 较 大 偏 差 时 , 投 标 人 应 予 接 受 , 并 不 得 以 此 作 为 调 价 和 索 赔 的 依 据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性 能 参 数 单 位 数 量 生 产 厂家 备 注1 硬 件 设 备 待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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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数 据 采 集 服 务 器 U 机 架 式 。 处 理 器 : 2 4 核 处 理 器 内 存 : 2 8G 硬 盘 : 3 300G 热 插 拔 1 万 5千 转 SAS硬 盘 RAID: 独 立 外 插 8通 道 SASRAID: 卡 , 支 持 RAID 1 0 10 5等 多 种 方 式 IO: 支 持 PCI-E 16 插 槽 扩 展 网 络 :100M2, 支 持 网 络 唤 醒 , 网 络 冗 余 , 负 载 均衡 等 网 络 高 级 特 性 软 件 要 求 : 电 源 及 外 设 :冗 余 热 插 拔 双 电 源 , 冗 余 系 统 散 热 风 扇 , DVD光 驱 含 操 作 系 统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国 产 安全 操 作 系 统 套 1 采 用 国 产 品牌
1.2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及 应用 服 务 器 二 合 一 U 机 架 式 。 处 理 器 : 2 4 核 处 理 器 内 存 : 2 8G 硬 盘 : 3 300G 热 插 拔 1 万 5千 转 SAS硬 盘 RAID: 独 立 外 插 8通 道 SASRAID: 卡 , 支 持 RAID 1 0 10 5等 多 种 方 式 IO: 支 持 PCI-E 16 插 槽 扩 展 网 络 :100M2, 支 持 网 络 唤 醒 , 网 络 冗 余 , 负 载 均衡 等 网 络 高 级 特 性 电 源 及 外 设 : 冗 余 热 插拔 双 电 源 , 冗 余 系 统 散 热 风 扇 , DVD光 驱 对 CPU 内 存 硬 盘 驱 动 器 电 源 及 风 扇 等关 键 部 分 的 潜 在 的 故 障 具 有 提 前 预 警 能 力 含 操 作 系 统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国 产 安 全 操 作系 统 套 1 采 用 国 产 品牌1.3 PC工 作 站 操 作 系 统 :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国 产 安 全 操 作 系统 CPU: 64 位 内 存 : 22G 硬 盘 : 500G SAS 显 示 器 : 24英 寸 鼠 标 键 盘
等 套 1 采 用 国 产 品牌1.4 交 换 机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A 类 交 换 机 , 不 少 于 16个百 兆 以 太 网 口 套 11.5 反 向 隔 离 装 置 满 足 电 力 二 次 系 统 安 全 防 护 规 定 的 要 求 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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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防 火 墙 至 少 4 个 以 太 网 接 口 , 至 少 1 个 扩 展 插 槽 ,吞 吐 量 400Mbps, 并 发 连 接 数 80 万 , 每秒 新 建 连 接 数 1.5万 , 动 态 路 由 协 议 支 持RIP OSPF, 路 由 模 式 或 透 明 模 式 , 至 少 支持 1千 个 VPN隧 道 60M3DES 加 密 能 力 , 支持 DES, 3DES加 密 MD5, SHA-1认 证 支 持IKE主 模 式 及 野 蛮 模 式 , 支 持 ALGNAT功 能 ,支 持 NAT穿 越 , 交 流 220V, 当 交 流 电 源 电 压在 100V 240V 50Hz, 设 备 应 正 确 工 作 , 电信 级 高 可 靠 性 , 模 块 可 热 插 拔 , 双 电 源 , 支持 VRRP 满 足 接 入 网 络 安 全 监 测 装 置 需 求 。 台 21.7 打 印 机 套 11.8 KVM及 机 架 显 示 器 显 示 器 19 英 寸 套 1
1.9 机 柜 配 套 机 柜 及 电 源 线 缆 等 , 2260 1000800mm 面 12 风 功 率 预 测 系 统 软件 预 测 及 售 后 服 务工 作2.1 风 功 率 预 测 系 统 软件 操 作 系 统 : 采 用 LinuX 或 Windows Server系 统 数 据 库 : 采 用 Oracle9i至 少 具 备 如 下 功 能 : 包 括 数 值 气 象 预 报 功能 短 期 功 率 预 测 功 能 超 短 期 功 率 预 测
数 据 分 析 与 统 计 图 形 展 示 数 据 上 报 与风 电 场 中 控 平 台 远 程 通 信 功 能 等 。 套 12.2 数 值 天 气 预 报 来 源 套 12.3 数 值 天 气 预 报 费 用 年 22.4 技 术 服 务 年 23 实 时 气 象 数 据 采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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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统3.1 新 建 测 风 塔 热 镀 锌 塔 高 150米 座 13.2 风 速 传 感 器 个 5 10m 30m50m 70m 轮毂 高 层3.3 风 向 传 感 器 个 5 10m 30m50m 70m 轮毂 高 层
3.4 温 度 计 个 1 10m3.5 湿 度 计 个 1 10m3.6 压 力 计 个 1 10m3.7 数 据 记 录 仪 套 13.8 蓄 电 池 12V/24AH 块 43.9 太 阳 能 板 80W 套 1
3.10 数 据 传 输 系 统 无 线方 式 提 供 的 设 备 之 间 的 通 信 线 等 光 纤 系 统 包括 通 道 的 建 设 。 数 据 无 线 传 输 设 备 安 装于 测 风 塔 数 据 无 线 接 收 设 备 安 装 于 开关 站 等 。 套 1 具 备 但 不 考虑 无 线 方 式数 据 传 输 系 统 专 用光 纤 方 式 光 电 转 换 模 块 光 纤 熔 接 盒 尾 纤 光 缆 等 。 套 1 优 先 采 用 专用 光 纤 方 式3.11 选 址 收 资 测 量 仪器 等 配 套 设 备 供 货 土 建 施 工 安 装 调试 投 运 等 项 1注 : 1 投 标 方 提 供 的 设 备 与 测 风 塔 风 机 监 控 系 统 等 系 统 的 通 讯 接 口 及 设 备 配 置 均 按 终 期 规 模 考 虑 。
投 标 方 负 责 提 供 的 设 备 与 站 内 监 控 系 统 各 风 机 厂 家 及 调 度 端 的 通 讯 工 作 , 负 责 与 上 述 相 关 厂 家 的调 试 工 作 。 满 足 及 负 责 后 期 的 接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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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测 风 塔 本 体 使 用 年 限 为 20年 ,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30年 , 需 满 足 当 地 覆 冰 厚 度 风 速 等 要 求 。3 测 风 塔 信 息 与 预 测 系 统 之 间 的 通 讯 方 式 优 先 采 用 光 纤 有 线 方 式 。4 测 风 塔 新 建 : 本 配 置 方 案 为 风 电 场 内 新 建 测 风 塔 , 应 含 新 建 测 风 塔 全 部 费 用 。 风 电 场 建 好 后 ,测 风 塔 位 置 需 经 过 实 地 勘 测 分 析 后 双 方 协 商 , 并 满 足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5 气 象 数 据 费 用 : 此 数 据 由 气 象 部 门 提 供 , 每 年 都 会 产 生 数 据 服 务 费 , 前 两 年 费 用 包 含 在 总 报价 中 , 从 第 三 年 开 始 的 数 据 服 务 费 由 业 主 承 担 。6 维 护 费 用 : 前 两 年 免 费 , 从 第 三 年 开 始 的 软 件 硬 件 维 护 费 用 由 双 方 协 商 。7 根 据 电 力 调 控 中 心 要 求 , 本 工 程 风 电 功 率 预 测 系 统 处 于 安 全 II 区 。 测 风 塔 信 息 数 据 的 接 入
及 与 调 度 端 通 信 的 配 置 , 也 应 满 足 电 力 调 控 中 心 要 求 。8 整 套 设 备 选 型 应 满 足 当 地 风 电 场 运 行 环 境 要 求 。9 测 风 塔 上 配 置 的 风 速 传 感 器 风 向 传 感 器 温 度 计 湿 度 计 压 力 计 数 据 记 录 仪 必 须 为 主流 的 进 口 优 质 产 品 , 数 量 层 高 布 置 以 及 电 源 等 配 置 设 备 必 须 满 足 当 地 电 网 公 司 要 求 。10 服 务 器 后 台 工 作 站 等 采 用 国 产 品 牌 。11 测 风 塔 到 最 近 一 台 风 机 之 间 的 光 缆 敷 设 设 计 材 料 及 施 工 由 投 标 方 负 责 。5 交 货 时 间 : 甲 方 书 面 通 知 单 为 准 。6 交 货 地 点 : 本 项 目 升 压 站 内 甲 方 指 定 地 点 。
7 质 量 要 求 : 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8 本 次 招 标 为 平 台 半 流 程 操 作 , 请 投 标 人 务 必 认 真 阅 读 公 告 第 五 节 投 标 文 件 的 递交 。三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人 资 格 要 求本 次 竞 争 性 谈 判 要 求 响 应 人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投 标 人 应 是 在 中 国 注 册 的 生 产 制 造 企 业 , 应 具 有 圆 满 履 行 合 同 的 财 务 实 力 技 术 能力 和 生 产 经 验 并 具 有 相 关 部 门 颁 布 的 认 证 证 书 或 同 等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具 体 应 符 合 下 列 条件 :
1 投 标 人 为 生 产 厂 家 的 , 必 须 是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注 册 的 企 业 法 人 , 必 须 持 有 全 国 工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 并 具 有 有 效 的 质 量 管 理 环 境 和 职 业 健 康 体 系 认 证 书 。 产 品 取 得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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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授 权 许 可 的 第 三 方 产 品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证 书 或 检 验 报 告 , 且 出 具 检 验 报 告 。 投标 人 为 代 理 商 或 经 销 商 的 , 必 须 是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注 册 的 企 业 法 人 , 必 须 具 有 生 产 厂 家针 对 本 项 目 的 授 权 代 理 书 , 且 其 代 理 的 生 产 厂 家 须 满 足 第 2条 生 产 厂 家 资 格 条 件 的 要 求 。2 投 标 人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近 三 年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 破 产状 态 。3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生 产 厂 家 及 其 代 理 商 不 得 同 时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 获 得 生 产 厂 家 授 权 的 多 家 代 理 商 可 同 时参 加 , 一 个 代 理 商 可 以 同 时 取 得 多 个 厂 家 授 权 。
5 投 标 人 不 存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实 施 条 例 禁 止 投 标 的 情 形 。6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在 中 国 电 建 设 备 物 资 集 中 采 购 平 台 以 下 简 称 集 采 平 台 被 中 国 电 建 及 成 员 企 业 列 入 黑 名 单 的 供 应 商 。7 本 次 招 标 采 用 资 格 后 审 的 方 法 对 投 标 人 的 资 格 进 行 审 查 。四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的 获 取受 邀 请 的 响 应 人 收 到 本 邀 请 书 后 , 请 于 2022-09-23 10:00:00之 前 登 录 中 国 电 建 集团 集 中 采 购 平 台 http://ec.powerchina.cn 回 函 确 认 是 否 参 与 本 次 谈 判 , 并 下 载 电子 版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五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的 递 交
1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为 2022年 9月 26日10时 00分 北 京 时 间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为 重 庆 市 南 岸 区 金 子 村 101号 中 国 电 建 集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新 能 源 公 司 物 资 管 理 部 接 受 邮 寄 方 式 联 系 人 : 罗 森18364122788,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投 标 文 件 需 提 供 正 本 一 份 副 本 一 份 电 子 版 u盘 一 份 均 需 单 独 封 装 , 所 有 文 件可 用 一 个 快 递 包 裹 寄 出 。 电 子 版 文 件 包 含 可 编 辑 版 投 标 文 件 EXCEL格 式 的 评 审 因 素 简述 表 可 编 辑 EXCEL格 式 的 报 价 汇 总 表 PDF格 式 的 盖 章 版 报 价 汇 总 表 扫 描 件 采 用 单 位 --报 价 总 金 额 命 名 。 邮 寄 招 标 文 件 快 递 面 单 及 快 递 箱 外 包 装 面 上 醒 目 位 置 需 写明 投 标 人 单 位 全 称 。 以 便 工 作 人 员 在 开 标 前 在 不 拆 封 包 裹 的 前 提 下 于 集 采 平 台 代 供 应 商签 到 , 如 因 供 应 商 包 裹 外 观 无 法 识 别 具 体 投 标 单 位 名 称 造 成 无 法 签 到 上 传 该 单 位 报 价 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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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 自 负 。 接 收 投 标 文 件 后 , 工 作 人 员 不 对 包 装 做 任 何 拆 封 或 检 查 处 理 , 请 投 标 人 做 好 相应 防 丢 防 损 坏 的 保 护 措 施 。2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及 递 交 地 点 如 有 变 动 , 招 标 人 将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已 购 买招 标 文 件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六 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重 庆 市 南 岸 区 金 子 村 101号邮 编 : 400060
联 系 人 : 罗 森电 话 : 18364122788电 子 邮 箱 : 1805947226qq.com技 术 负 责 人 : 范 军 13983817918七 监 督 机 构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监 察 部 监 督 电 话 : 023-6260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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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人 须 知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2.2.1 竞 谈 响 应 人 提 出 澄清 的 截 止 时 间 2022年 9 月 26 日 10时 前2.2.2 招 标 人 澄 清 答 复 的 截止 时 间 2022年 9 月 26 日 10时 前
2.3.1 对 竞 谈 文 件 修 改 的 截止 时 间 2022年 9 月 26 日 10时 前3.2.3 竞 谈 报 价 要 求 1 响 应 人 应 在 报 价 表 上 标 明 本 合 同 拟 提 供 货 物 的单 价 和 总 价 。 响 应 总 价 中 不 得 包 含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以外 的 内 容 。 响 应 总 价 中 也 不 得 缺 漏 谈 判 文 件 所 要 求的 内 容 , 否 则 , 评 标 时 将 有 效 报 价 中 该 项 内 容 的 最高 价 计 入 其 响 应 总 价 。2 综 合 单 价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费 用 : 原 材 料 生产 加 工 装 卸 费 出 厂 检 验 试 验 费 采 购 保 管 费 运 杂 费 及 保 险 费 税 金 备 品 备 件 专 用 工 器 具 利 润 风 险 等 各 项 费 用 。3 提 供 的 发 票 为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税 率 13 %。
采 用 一 票 制 。3.3.1 竞 谈 有 效 期 120天3.4.1 竞 谈 保 证 金 无3.5.2 财 务 情 况 表 近 3年 2019-2021年 3.5.3 业 绩 情 况 表 /3.5.5 诉 讼 及 仲 裁 情 况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之 日 前 3年 。3.6 是 否 允 许 递 交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允 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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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3.7.3 方 式 采 用 线 下 投 递签 字 或 盖 章 要 求 投 标 文 件 封 面 盖 单 位 章 ,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按 招 标 文 件 中 投 标文 件 格 式 要 求 签 字 并 盖 单 位 章 。4.2.1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时 间 和 地 点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时 间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地 点 : 详 见 招 标 公 告4.2.2 是 否 退 还 投 标 文 件 否
5.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按 照 5.1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B开 标 时 间 : 同 投 标 截 止 时 间开 标 地 点 : 同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 点5.2 开 标 程 序 详 见 招 标 文 件10 是 否 采 购 用 电 子 招标 投 标 半 流 程 线 上 报 名 , 线 下 邮 寄 或 送 达 标 书 11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1 投 标 人 须 承 诺 , 中 标 后 服 从 招 标 人 统 筹 计 划 安 排 , 不以 项 目 需 用 量 大 小 区 别 对 待 供 货 。2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报 价 表 上 标 明 本 合 同 拟 提 供 货 物 的 单价 和 总 价 。 投 标 总 价 中 不 得 包 含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以 外 的 内容 。 投 标 总 价 中 也 不 得 缺 漏 招 标 文 件 所 要 求 的 内 容 , 否 则 ,
评 标 时 将 有 效 投 标 中 该 项 内 容 的 最 高 价 计 入 其 投 标 总 价 。1 竞 争 性 谈 判 费 用不 论 竞 争 性 谈 判 结 果 如 何 , 响 应 人 参 与 本 次 竞 争 性 谈 判 , 包 括 现 场 踏 勘 组 织 编 写和 提 交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及 竞 争 性 谈 判 过 程 中 的 一 切 费 用 均 由 响 应 人 自 理 。2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2.1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包 括 下 表 所 列 文 件 :章 号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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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竞 争 性 谈 判 邀 请 书二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人 须 知三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四 响 应 文 件 格 式五 技 术 文 件2.2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的 澄 清响 应 人 对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有 疑 问 的 , 应 在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前 通 过 中 国
电 建 集 中 采 购 平 台 http://ec.powerchina.cn 向 采 购 人 提 出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的 澄 清 将 在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截 止 时 间 2天 前 在 中 国 电 建 集中 采 购 平 台 http://ec.powerchina.cn 公 布 。2.3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的 修 改在 递 交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日 2天 前 , 采 购 人 可 以 对 已 发 出 的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通 过 中 国 电 建 集 中 采 购 平 台 http://ec.powerchina.cn 进 行 修 改 。3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3.1 响 应 文 件 的 构 成 :
1 应 包 括 下 列 部 分 :1 竞 争 性 谈 判 报 价 函2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3 首 次 报 价 表4 响 应 人 信 息5 类 似 业 绩 资 料6 响 应 人 廉 政 承 诺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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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商 务 偏 差 表8 响 应 人 认 为 应 补 充 的 其 他 资 料9 技 术 偏 差 2 最 终 报 价 文 件 应 包 括 :1 最 终 报 价 表 含 分 项 报 价 2 谈 判 小 组 要 求 的 其 他 资 料3.2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1 响 应 人 信 息 应 附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所 列 资 格 文 件 复 印 件 , 包 括 响 应 人 营 业执 照 副 本 资 质 证 书 若 有 体 系 认 证 等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 2 近 年 财 务 状 况 表 应 附 近 三 年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财 务 会 计报 表 ,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利 润 表 和 财 务 情 况 说 明 书 且 经 响 应 人 盖 公 司 章 的复 印 件 。 3 试 验 报 告 及 鉴 定 证 书 应 提 供 国 家 授 权 许 可 产 品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试验 鉴 定 报 告 复 印 件 。 国 家 规 定 需 要 生 产 许 可 产 品 的 , 须 提 供 生 产 许 可 证 复 印 件 。 4 响 应 人 认 为 有 必 要 提 供 的 其 他 证 明 文 件 。
3.3 竞 争 性 谈 判 报 价 1 报 价 是 指 响 应 人 在 正 确 地 完 全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后 采 购 人 应 支 付 给 响 应 人 所 有 的货 物 价 款 , 即 包 括 货 物 的 供 货 税 金 包 装 运 输 保 险 配 合 安 装 调 试 验 收 含 第三 方 验 收 技 术 服 务 培 训 售 后 服 务 材 料 中 标 服 务 费 增 值 税 等 。 2 响 应 人 必 须 按 附 件 的 首 次 报 价 表 各 分 项 报 价 表 的 内 容 填 写 产 品 单 价 合 价及 其 他 事 项 , 并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署 。 3 报 价 货 币 人 民 币 。 4 不 接 受 任 何 选 择 报 价 , 对 每 一 种 货 物 只 允 许 一 个 报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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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 于 响 应 人 为 完 成 采 购 项 目 设 备 材 料 所 必 需 却 没 有 单 独 列 项 和 报 价 的 服 务 工作 内 容 以 及 必 需 配 合 使 用 的 工 具 设 备 租 赁 使 用 等 的 费 用 , 以 及 为 完 成 本 合 同 责 任 与 义务 所 需 的 其 他 所 需 费 用 等 , 采 购 人 均 视 为 已 包 含 在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报 价 总 价 中 。3.4 响 应 文 件 说 明 书 及 技 术 资 料响 应 人 应 提 交 证 明 其 有 资 格 参 加 竞 争 性 谈 判 和 中 标 后 有 能 力 履 行 合 同 的 文 件 , 并 作为 其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 1 响 应 人 竞 争 性 谈 判 时 应 提 交 的 符 合 性 证 明 文 件 应 满 足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 2 证 明 设 备 及 服 务 合 格 和 符 合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的 文 件 。 这 些 文 件 可 以 是 文
字 资 料 图 样 和 数 据 。 3 对 照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 逐 条 说 明 所 提 供 服 务 已 对 采 购 人 的 要 求 做 了 实 质性 的 响 应 , 或 申 明 与 技 术 规 格 条 文 的 偏 差 和 例 外 。 对 于 有 参 数 要 求 的 运 输 设 备 , 响 应 人必 须 提 供 所 投 入 服 务 设 备 的 具 体 参 数 值 。3.5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装 订 密 封 1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应 严 格 按 第 四 章 要 求 的 格 式 进 行 编 写 。 2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包 括 报 价 文 件 应 包 括 正 本 一 份 , 副 本 数 量 见 响 应 人须 知 前 附 表 , 并 明 确 标 明 正 本 和 副 本 。 对 正 本 和 副 本 不 一 致 处 , 以 正 本 为 准 。
响 应 人 应 递 交 可 编 辑 的 的 电 子 版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1套 U盘 , 响 应 文 件 的 电 子 版 中 所 有文 本 文 件 和 表 格 均 分 别 采 用 MicrosoftWord和 MicrosoftExcel编 辑 。 3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应 由 响 应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签 名 , 并 应 按 规定 加 盖 响 应 人 的 单 位 公 章 。 4 填 写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时 , 如 有 修 改 , 则 应 由 响 应 人 的 法 人 代 表 或 其 授 权代 表 在 修 改 处 签 名 或 盖 章 。 5 装 订 要 求 详 见 须 知 前 附 表 。 6 密 封 要 求 详 见 须 知 前 附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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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1 响 应 人 应 在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递 交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 2 响 应 人 递 交 的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不 予 退 还 。 3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以 及 未 按 规 定 密 封 和标 记 的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 采 购 人 不 予 受 理 。3.7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修 改 和 撤 回 1 递 交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 响 应 人 可 以 修 正 补 充 或 撤 回 已 送 达的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 且 应 密 封 加 印 , 并 在 内 层 封 套 面 上 注 明 相 应 的 修 改 补
充 或 撤 回 的 字 样 。 并 须 在 竞 争 性 谈 判 截 止 时 间 前 按 第 3.6款 规 定 的 递 交 。 2 响 应 人 修 改 响 应 文 件 的 书 面 文 件 将 作 为 响 应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4 谈 判 与 评 审4.1谈 判 小 组 1 谈 判 小 组 由 采 购 机 构 依 法 组 建 。 2 谈 判 会 议 全 过 程 由 采 购 人 代 表 主 持 , 邀 请 相 关 监 督 部 门 监 督 整 个 谈 判 过 程 。4.2谈 判 步 骤
1 初 评对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初 步 审 查 , 审 查 响 应 人 的 资 格 , 对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的 提 出 澄 清 问 题 和谈 判 内 容 。2 与 响 应 人 分 别 谈 判谈 判 小 组 所 有 成 员 集 中 与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的 响 应 人 分 别 进 行 谈 判 , 要 求 响 应 人 对 响 应文 件 进 行 澄 清 并 同 时 提 交 二 次 密 闭 报 价 。 谈 判 内 容 有 实 质 性 变 动 的 , 谈 判 小 组 将 以 书 面形 式 通 知 所 有 参 加 谈 判 的 响 应 人 。3 综 合 评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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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判 小 组 根 据 响 应 人 的 报 价 情 况 响 应 文 件 以 对 响 应 人 进 行 比 较 , 并 对 谈 判 结 果 进行 综 合 评 议 , 编 写 竞 争 性 谈 判 报 告 , 推 荐 首 选 及 备 选 中 标 候 选 人 。参 加 竞 争 性 谈 判 人 员 必 须 是 响 应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须 携 带 身 份 证 原件 和 相 关 技 术 人 员 。4.4谈 判 记 录 1 谈 判 小 组 根 据 谈 判 情 况 和 结 果 , 向 采 购 人 提 交 谈 判 报 告 。 谈 判 报 告 由 谈 判 小组 组 长 起 草 , 谈 判 小 组 全 体 成 员 在 谈 判 报 告 上 签 字 确 认 , 如 有 保 留 意 见 可 以 在 谈 判 报 告中 阐 明 。
2 谈 判 小 组 在 谈 判 报 告 中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 3 谈 判 报 告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1 初 步 评 审 过 程 和 结 果包 括 算 术 错 误 检 查 澄 清 问 题 及 答 复 , 若 有 资 格 不 符 合 应 对 其 情 况 和 依 据 进 行 说 明 2 与 各 响 应 人 一 对 一 谈 判 内 容 记 录 3 二 次 /最 终 密 闭 报 价 情 况 4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5 合 同 授 予
5.1 合 同 授 予采 购 人 将 把 合 同 授 予 符 合 下 述 要 求 的 响 应 人 : 1 响 应 人 满 足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2 按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规 定 的 评 审 办 法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5.2 采 购 人 在 授 标 时 保 留 的 权 利采 购 人 在 授 予 合 同 时 有 权 对 合 同 非 实 质 性 条 款 进 行 增 减 或 变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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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合 同 的 签 订采 购 人 与 中 标 人 协 商 签 订 书 面 合 同 5.4 履 约 保 函不 收 取 。6 纪 律 和 监 督 1 采 购 人 不 得 泄 漏 竞 争 性 谈 判 活 动 中 应 当 保 密 的 情 况 和 资 料 , 不 得 与 响 应 人 串通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或 者 他 人 合 法 权 益 。 2 响 应 人 不 得 相 互 串 通 竞 争 性 谈 判 或 者 与 采 购 人 串 通 竞 争 性 谈 判 , 不 得 向 采 购
人 或 者 谈 判 小 组 成 员 行 贿 谋 取 中 标 , 不 得 以 他 人 名 义 竞 争 性 谈 判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弄 虚 作假 骗 取 中 标 响 应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干 扰 影 响 评 审 工 作 。 3 谈 判 小 组 成 员 不 得 收 受 他 人 的 财 物 或 者 其 他 好 处 , 不 得 向 他 人 透 漏 对 竞 争 性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评 审 和 比 较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情 况 以 及 评 审 有 关 的 其 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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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评 审 办 法 投 票 法 为 规 范 股 份 公 司 采 购 工 作 , 根 据 股 份 公 司 有 关 采 购 管 理 规 定 ,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评 审 方 法本 次 评 审 采 用 投 票 法 对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二 评 审 原 则评 审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科 学 择 优 的 原 则 。三 评 审 组 织 及 服 务
1 为 做 好 评 审 工 作 , 成 立 谈 判 小 组 和 工 作 小 组 。2 谈 判 小 组2.1谈 判 小 组 由 采 购 人 依 法 组 建 , 谈 判 小 组 成 员 由 采 购 人 代 表 及 熟 悉 相 关 业 务 的 有关 技 术 经 济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组 成 。2.2谈 判 小 组 成 员 为 3人 及 以 上 单 数 。2.3谈 判 小 组 组 建 后 报 采 购 领 导 小 组 备 案 。2.4评 审 工 作 由 谈 判 小 组 负 责 。
3 工 作 小 组3.1由 采 购 人 招 标 代 理 代 表 组 成 工 作 小 组 , 在 评 审 期 间 为 谈 判 小 组 服 务 。3.2接 受 谈 判 小 组 指 派 进 行 基 础 数 据 摘 录 汇 总 对 比 等 工 作 。四 评 审 程 序 及 内 容1 响 应 文 件 初 步 评 审1.1资 格 审 查 ---响 应 人 的 财 务 技 术 生 产 业 绩 等 方 面 是 否 满 足 资 格 条 件 的 全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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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谈 判 小 组 根 据 采 购 文 件 , 对 供 应 商 递 交 的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初 步 评 审 , 判 断 响 应 文 件 的形 式 是 否 满 足 要 求 供 应 商 是 否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响 应 文 件 是 否 实 质 性 响 应 采 购 文 件 的 要求 。 只 有 以 上 评 审 合 格 的 响 应 文 件 才 可 通 过 初 步 评 审 。1.2算 术 错 误 修 正1.2.1最 终 报 价 清 单 中 有 计 算 或 汇 总 中 的 算 术 错 误 时 , 按 以 下 原 则 修 正 : 1 大 写 金 额 与 小 写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 以 大 写 金 额 为 准 2 总 价 金 额 与 单 价 金 额 不 一 致 的 , 以 单 价 金 额 为 准 , 但 单 价 金 额 小 数 点 有 明 显
错 误 的 除 外 3 报 价 表 中 合 计 报 价 与 分 项 报 价 的 合 价 不 一 致 的 , 以 各 分 项 报 价 的 合 价 累 计 数为 准 4 如 果 分 项 报 价 中 存 在 缺 漏 项 , 且 缺 漏 项 内 容 不 属 于 实 质 性 偏 差 的 , 则 视 为 缺漏 项 内 容 的 价 格 已 包 含 在 其 他 分 项 报 价 之 中 。最 终 报 价 的 算 术 错 误 修 正 不 改 变 评 审 依 据 的 最 终 总 报 价 , 当 修 正 后 的 总 报 价 高 于 原最 终 报 价 时 , 视 同 供 应 商 最 终 报 价 错 误 产 生 少 漏 计 费 用 , 签 订 合 同 时 由 供 应 商 承 担 , 如谈 判 小 组 认 为 供 应 商 无 法 承 受 少 漏 计 费 用 , 可 以 将 最 终 报 价 作 为 异 常 低 价 处 理 当 修 正
后 的 总 报 价 低 于 原 最 终 报 价 时 , 签 订 合 同 时 以 修 正 后 的 报 价 为 准 。1.2.2谈 判 小 组 按 以 上 原 则 对 报 价 进 行 修 正 , 修 正 的 价 格 经 响 应 人 书 面 确 认 后 具 有约 束 力 。1.3响 应 文 件 符 合 性 审 查 ---对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审 查 , 有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的 , 为 重 大 偏 差 ,其 响 应 文 件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 不 再 进 行 详 细 评 审 : 1 响 应 人 提 供 的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不 满 足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的 2 没 有 按 照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担 保 或 者 所 提 供 的 担 保 有 瑕 疵 不 被 采 购 人 所 接 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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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响 应 文 件 未 按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盖 章 和 签 署 的 4 经 澄 清 , 对 报 价 的 算 术 错 误 不 接 受 修 正 的 5 报 价 低 于 成 本 或 高 于 采 购 文 件 设 定 的 最 高 限 价 的 6 对 采 购 范 围 和 工 作 内 容 有 实 质 性 偏 差 的 7 对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双 方 权 利 和 义 务 作 实 质 性 修 改 的 8 响 应 文 件 载 明 的 货 物 包 装 方 式 检 验 标 准 和 方 法 等 不 符 合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的 9 主 要 性 能 指 标 仅 限 于 打 的 达 不 到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的
10 纠 正 响 应 文 件 偏 差 或 保 留 将 会 对 竞 争 产 生 不 公 正 影 响 的 11 有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弄 虚 作 假 的 。1.4响 应 人 不 能 修 正 或 撤 销 响 应 文 件 重 大 偏 差 。 采 购 人 允 许 响 应 文 件 有 微 小 的 不 正规 不 一 致 或 不 规 则 , 而 该 微 小 之 处 不 构 成 重 大 偏 差 。2 响 应 文 件 澄 清响 应 文 件 的 形 式 或 供 应 商 资 格 不 符 合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的 响 应 文 件 未 实 质 性 响 应 采 购文 件 的 要 求 , 或 响 应 文 件 中 有 含 义 不 明 确 同 类 问 题 表 述 不 一 致 或 有 明 显 文 字 和 计 算 错误 的 内 容 , 谈 判 小 组 应 要 求 供 应 商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进 行 澄 清 说 明 和 补 正 。 供 应 商 澄 清
说 明 和 补 正 的 内 容 应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其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加 盖 公 章 。澄 清 说 明 和 补 正 的 内 容 作 为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经 供 应 商 澄 清 说 明 和 补 正 后 仍 不 能 满 足 初 步 评 审 要 求 的 响 应 文 件 即 响 应 文 件 不满 足 形 式 评 审 资 格 评 审 响 应 性 评 审 的 任 一 项 标 准 , 或 供 应 商 有 串 通 弄 虚 作 假 行 贿 等 违 法 行 为 的 , 其 响 应 文 件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 谈 判 小 组 应 告 知 有 关 供 应 商 。3 响 应 文 件 详 细 评 审3.1谈 判 小 组 成 员 对 通 过 初 步 评 审 的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详 细 评 审 , 包 括 报 价 部 分 商 务部 分 和 技 术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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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评 审 价3.2.1评 审 价 计 算 公 式评 审 价 最 终 报 价 算 术 错 误 修 正 遗 漏 修 正3.2.2遗 漏 修 正审 核 最 终 报 价 组 成 内 容 是 否 有 遗 漏 计 算 。 若 有 遗 漏 , 遗 漏 部 分 按 照 其 他 最 终 报 价 组成 中 此 部 份 价 格 的 最 高 金 额 进 行 加 价 。3.3评 审
3.3.1评 审 内 容根 据 报 价 商 务 技 术 三 部 分 内 容 进 行 优 劣 对 比 , 对 满 足 采 购 文 件 实 质 性 要 求 的 响应 文 件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后 , 谈 判 小 组 通 过 记 名 投 票 确 定 供 应 商 顺 序 并 推 荐 候 选 成 交 供 应商 。 五 评 审 报 告1 谈 判 小 组 根 据 评 审 情 况 和 结 果 , 向 采 购 人 提 交 评 审 报 告 。 评 审 报 告 由 谈 判 小 组起 草 , 谈 判 小 组 全 体 成 员 应 在 评 审 报 告 上 签 字 确 认 , 评 审 专 家 如 有 保 留 意 见 可 以 在 评 审报 告 中 阐 明 。
2 谈 判 小 组 在 评 审 报 告 中 推 荐 前 一 至 三 名 为 候 选 成 交 供 应 商 。3 评 审 报 告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报 价 记 录 表 2 初 步 评 审 过 程 和 结 果包 括 资 格 审 查 算 术 错 误 检 查 符 合 性 审 查 澄 清 问 题 及 答 复 , 若 有 响 应 文 件 被 视为 无 效 的 应 对 其 情 况 和 依 据 进 行 说 明 3 详 细 评 审 过 程 和 结 果
包 括 评 审 价 计 算 , 商 务 部 分 技 术 部 分 综 合 评 价 , 排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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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推 荐 候 选 成 交 供 应 商 5 候 选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优 劣 对 比 和 存 在 问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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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合 同 及 附 件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鲁 山 县 牛 心 山 21 兆 瓦 分 散 式 风 电 项 目风 功 率 预 测 系 统 设 备 采 购 项 目 合 同 编 号采 购 方 甲 方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供 应 方 乙 方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 签 订 鲁 山 县 牛心 山 21兆 瓦 分 散 式 风 电 项 目 风 功 率 预 测 系 统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1.货 物1.1本 合 同 所 称 货 物 是 指 乙 方 按 本 合 同 要 求 , 向 甲 方 提 供 的 货 物 名 称 /1.2款 中 所 列 货 物 及 所 有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和 证 明 文 件 。1.2货 物 的 名 称 数 量 品 牌 商 标 规 格 型 号 生 产 厂 家 详 见 下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性 能 参 数 单 位 数 量 生 产 厂家 备 注
1 硬 件 设 备 待 定1.1 数 据 采 集 服 务 器 U 机 架 式 。 处 理 器 : 2 4 核 处 理 器 内 存 : 2 8G 硬 盘 : 3 300G 热 插 拔 1 万 5千 转 SAS硬 盘 RAID: 独 立 外 插 8通 道 SASRAID: 卡 , 支 持 RAID 1 0 10 5等 多 种 方 式 IO: 支 持 PCI-E 16 插 槽 扩 展 网 络 :100M2, 支 持 网 络 唤 醒 , 网 络 冗 余 , 负 载 均衡 等 网 络 高 级 特 性 软 件 要 求 : 电 源 及 外 设 :冗 余 热 插 拔 双 电 源 , 冗 余 系 统 散 热 风 扇 , DVD 套 1 采 用 国 产 品牌
2
光 驱 含 操 作 系 统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国 产 安全 操 作 系 统
1.2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及 应用 服 务 器 二 合 一 U 机 架 式 。 处 理 器 : 2 4 核 处 理 器 内 存 : 2 8G 硬 盘 : 3 300G 热 插 拔 1 万 5千 转 SAS硬 盘 RAID: 独 立 外 插 8通 道 SASRAID: 卡 , 支 持 RAID 1 0 10 5等 多 种 方 式 IO: 支 持 PCI-E 16 插 槽 扩 展 网 络 :100M2, 支 持 网 络 唤 醒 , 网 络 冗 余 , 负 载 均衡 等 网 络 高 级 特 性 电 源 及 外 设 : 冗 余 热 插拔 双 电 源 , 冗 余 系 统 散 热 风 扇 , DVD光 驱 对 CPU 内 存 硬 盘 驱 动 器 电 源 及 风 扇 等关 键 部 分 的 潜 在 的 故 障 具 有 提 前 预 警 能 力 含 操 作 系 统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国 产 安 全 操 作系 统 套 1 采 用 国 产 品牌1.3 PC工 作 站 操 作 系 统 :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国 产 安 全 操 作 系统 CPU: 64 位 内 存 : 22G 硬 盘 : 500G SAS 显 示 器 : 24英 寸 鼠 标 键 盘
等 套 1 采 用 国 产 品牌1.4 交 换 机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A 类 交 换 机 , 不 少 于 16个百 兆 以 太 网 口 套 11.5 反 向 隔 离 装 置 满 足 电 力 二 次 系 统 安 全 防 护 规 定 的 要 求 套 11.6 防 火 墙 至 少 4 个 以 太 网 接 口 , 至 少 1 个 扩 展 插 槽 ,吞 吐 量 400Mbps, 并 发 连 接 数 80 万 , 每秒 新 建 连 接 数 1.5万 , 动 态 路 由 协 议 支 持RIP OSPF, 路 由 模 式 或 透 明 模 式 , 至 少 支
持 1千 个 VPN隧 道 60M3DES 加 密 能 力 , 支持 DES, 3DES加 密 MD5, SHA-1认 证 支 持IKE主 模 式 及 野 蛮 模 式 , 支 持 ALGNAT功 能 ,支 持 NAT穿 越 , 交 流 220V, 当 交 流 电 源 电 压 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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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00V 240V 50Hz, 设 备 应 正 确 工 作 , 电信 级 高 可 靠 性 , 模 块 可 热 插 拔 , 双 电 源 , 支持 VRRP 满 足 接 入 网 络 安 全 监 测 装 置 需 求 。1.7 打 印 机 套 11.8 KVM及 机 架 显 示 器 显 示 器 19 英 寸 套 11.9 机 柜 配 套 机 柜 及 电 源 线 缆 等 , 2260 1000800mm 面 1
2 风 功 率 预 测 系 统 软件 预 测 及 售 后 服 务工 作2.1 风 功 率 预 测 系 统 软件 操 作 系 统 : 采 用 LinuX 或 Windows Server系 统 数 据 库 : 采 用 Oracle9i至 少 具 备 如 下 功 能 : 包 括 数 值 气 象 预 报 功能 短 期 功 率 预 测 功 能 超 短 期 功 率 预 测 数 据 分 析 与 统 计 图 形 展 示 数 据 上 报 与风 电 场 中 控 平 台 远 程 通 信 功 能 等 。 套 12.2 数 值 天 气 预 报 来 源 套 1
2.3 数 值 天 气 预 报 费 用 年 22.4 技 术 服 务 年 23 实 时 气 象 数 据 采 集系 统3.1 新 建 测 风 塔 热 镀 锌 塔 高 150 米 座 13.2 风 速 传 感 器 个 5 10m 30m50m 70m 轮毂 高 层
3.3 风 向 传 感 器 个 5 10m 30m50m 70m 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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毂 高 层3.4 温 度 计 个 1 10m3.5 湿 度 计 个 1 10m3.6 压 力 计 个 1 10m3.7 数 据 记 录 仪 套 13.8 蓄 电 池 12V/24AH 块 4
3.9 太 阳 能 板 80W 套 13.10 数 据 传 输 系 统 无 线方 式 提 供 的 设 备 之 间 的 通 信 线 等 光 纤 系 统 包括 通 道 的 建 设 。 数 据 无 线 传 输 设 备 安 装于 测 风 塔 数 据 无 线 接 收 设 备 安 装 于 开关 站 等 。 套 1 具 备 但 不 考虑 无 线 方 式数 据 传 输 系 统 专 用光 纤 方 式 光 电 转 换 模 块 光 纤 熔 接 盒 尾 纤 光 缆 等 。 套 1 优 先 采 用 专用 光 纤 方 式
3.11 选 址 收 资 测 量 仪器 等 配 套 设 备 供 货 土 建 施 工 安 装 调试 投 运 等 项 11.3除 技 术 规 范 中 另 有 规 定 外 , 计 量 单 位 均 使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 公 制 计 量 单 位 。1.4第 1.2款 表 格 中 规 定 的 货 物 数 量 是 暂 估 数 量 , 实 际 数 量 以 甲 方 乙 方 实 际 交 付数 量 为 准 。 如 发 生 货 物 数 量 和 运 抵 现 场 数 量 超 过 合 同 采 购 数 量 , 由 乙 方 自 行 处 理 并 承 担费 用 如 货 物 数 量 不 足 甲 方 合 同 采 购 数 量 的 , 乙 方 必 须 在 甲 方 规 定 时 间 内 补 足 , 乙 方 并承 担 由 此 造 成 甲 方 的 损 失 。1.5计 量 方 式 : 点 数 。2.技 术 质 量 要 求
2.1 本 合 同 项 下 的 货 物 应 符 合 签 订 的 鲁 山 县 牛 心 山 21 兆 瓦 分 散 式 风 电 项 目 风 功率 预 测 系 统 设 备 技 术 协 议 及 项 目 图 纸 , 并 确 保 各 项 检 测 各 项 验 收 合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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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本 合 同 项 下 货 物 应 符 合 现 行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及 行 业 标 准 。2.3乙 方 的 产 品 应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以 及 ISO14001环 境 体 系 要 求 ,不 能 对 施 工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同 时 , 该 货 物 还 应 该 符 合 ISO45001职 业 安 全 健 康 管 理 体 系标 准 的 要 求 , 不 能 对 接 触 货 物 的 有 关 人 员 及 竣 工 后 的 使 用 人 员 的 健 康 造 成 危 害 。3.质 量 保 证 及 售 后 服 务详 见 鲁 山 县 牛 心 山 21兆 瓦 分 散 式 风 电 项 目 风 功 率 预 测 系 统 设 备 技 术 协 议 。4.价 格4.1本 合 同 计 价 货 币 结 算 货 币 和 支 付 货 币 均 为 人 民 币 。
4.2本 合 同 货 物 单 价 固 定 若 税 率 发 生 变 化 则 单 价 发 生 相 应 变 化 , 具 体 单 价 细 目详 见 下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性 能 参 数 单位 数量 单 价 总 价 生 产 厂 家 备 注1 硬 件 设 备 待 定
1.1 数 据 采 集 服务 器 U 机 架 式 。 处 理 器 : 2 4 核 处 理 器 内存 : 2 8G 硬 盘 : 3 300G 热 插 拔1 万 5 千 转 SAS硬 盘 RAID: 独 立 外 插 8通 道 SAS RAID: 卡 , 支 持 RAID10 105 等 多 种 方 式 IO: 支 持 PCI-E 16插槽 扩 展 网 络 : 100M2, 支 持 网 络 唤 醒 ,网 络 冗 余 , 负 载 均 衡 等 网 络 高 级 特 性 软件 要 求 : 电 源 及 外 设 : 冗 余 热 插 拔 双 电 源 ,冗 余 系 统 散 热 风 扇 , DVD光 驱 含 操 作 系统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国 产 安 全 操 作 系 统 套 1 采 用 国产 品 牌1.2 数 据 库 服 务器 及 应 用 服务 器 二 合 一 U 机 架 式 。 处 理 器 : 2 4 核 处 理 器 内存 : 2 8G 硬 盘 : 3 300G 热 插 拔1 万 5 千 转 SAS硬 盘 RAID: 独 立 外 插 8通 道 SAS RAID: 卡 , 支 持 RAID 1 0 10
5 等 多 种 方 式 IO: 支 持 PCI-E 16插槽 扩 展 网 络 : 100M2, 支 持 网 络 唤 醒 , 套 1 采 用 国产 品 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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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络 冗 余 , 负 载 均 衡 等 网 络 高 级 特 性 电源 及 外 设 : 冗 余 热 插 拔 双 电 源 , 冗 余 系 统散 热 风 扇 , DVD光 驱 对 CPU 内 存 硬盘 驱 动 器 电 源 及 风 扇 等 关 键 部 分 的 潜 在的 故 障 具 有 提 前 预 警 能 力 含 操 作 系 统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国 产 安 全 操 作 系 统 1.3 PC工 作 站 操 作 系 统 :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国 产 安 全 操 作系 统 CPU: 64位 内 存 : 22G 硬 盘 : 500G SAS 显 示 器 : 24英 寸 鼠 标
键 盘 等 套 1 采 用 国产 品 牌1.4 交 换 机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A 类 交 换 机 , 不 少 于 16个 百 兆 以 太 网 口 套 11.5 反 向 隔 离 装置 满 足 电 力 二 次 系 统 安 全 防 护 规 定 的 要求 套 1
1.6 防 火 墙 至 少 4个 以 太 网 接 口 , 至 少 1个 扩 展 插 槽 ,吞 吐 量 400Mbps, 并 发 连 接 数 80万 ,每 秒 新 建 连 接 数 1.5万 , 动 态 路 由 协 议支 持 RIP OSPF, 路 由 模 式 或 透 明 模 式 ,至 少 支 持 1 千 个 VPN隧 道 60M 3DES加密 能 力 , 支 持 DES, 3DES加 密 MD5, SHA-1认 证 支 持 IKE主 模 式 及 野 蛮 模 式 , 支 持ALGNAT功 能 , 支 持 NAT穿 越 , 交 流 220V,当 交 流 电 源 电 压 在 100V 240V 50Hz,设 备 应 正 确 工 作 , 电 信 级 高 可 靠 性 , 模 块可 热 插 拔 , 双 电 源 , 支 持 VRRP 满 足 接入 网 络 安 全 监 测 装 置 需 求 。 台 21.7 打 印 机 套 11.8 KVM及 机 架
显 示 器 显 示 器 19英 寸 套 11.9 机 柜 配 套 机 柜 及 电 源 线 缆 等 , 2260 1000 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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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mm2 风 功 率 预 测系 统 软 件 预测 及 售 后 服务 工 作2.1 风 功 率 预 测系 统 软 件 操 作 系 统 : 采 用 LinuX 或 Windows Server系 统 数 据 库 : 采 用 Oracle9i至 少 具 备 如 下 功 能 : 包 括 数 值 气 象 预 报 功能 短 期 功 率 预 测 功 能 超 短 期 功 率 预 测
数 据 分 析 与 统 计 图 形 展 示 数 据 上 报 与 风 电 场 中 控 平 台 远 程 通 信 功 能 等 。 套 12.2 数 值 天 气 预报 来 源 套 12.3 数 值 天 气 预报 费 用 年 22.4 技 术 服 务 年 2
3 实 时 气 象 数据 采 集 系 统3.1 新 建 测 风 塔 热 镀 锌 塔 高 150米 座 13.2 风 速 传 感 器 个 5 10m30m50m70m 轮毂 高 层
3.3 风 向 传 感 器 个 5 10m30m50m70m 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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毂 高 层3.4 温 度 计 个 1 10m3.5 湿 度 计 个 1 10m3.6 压 力 计 个 1 10m3.7 数 据 记 录 仪 套 13.8 蓄 电 池 12V/24AH 块 4
3.9 太 阳 能 板 80W 套 13.10 数 据 传 输 系统 无 线 方式 提 供 的 设 备 之 间 的 通 信 线 等 光 纤 系 统包 括 通 道 的 建 设 。 数 据 无 线 传 输 设 备 安装 于 测 风 塔 数 据 无 线 接 收 设 备 安 装于 开 关 站 等 。 套 1 具 备 但不 考 虑无 线 方式数 据 传 输 系统 专 用 光纤 方 式 光 电 转 换 模 块 光 纤 熔 接 盒 尾 纤 光 缆等 。 套 1 优 先 采用 专 用光 纤 方式
3.11 选 址 收 资 测 量 仪 器 等配 套 设 备 供货 土 建 施工 安 装 调 试 投 运等 项 1合 计4.3合 同 暂 估 总 金 额 大 写 : 。 其 中 不 含 税 金 额 为 大 写 ,税 率 为 , 税 金 为 大 写 。合 同 实 际 结 算 总 价 以 双 方 依 据 本 合 同 约 定 实 际 交 付 数 量 乘 以 本 合 同 单 价 为 准 。 合 同数 量 为 预 估 数 量 , 实 际 供 货 数 量 以 甲 方 订 单 通 知 的 型 号 和 数 量 为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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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本 合 同 价 格 包 括 不 限 于 : 1 货 物 价 款 税 金 13% 质 保 期 内 售 后 服 务 以 及 市 场 价 格 涨 跌 等 费 用 2 货 物 包 装 费 运 输 费 装 车 费 等 费 用 3 货 物 的 出 厂 试 验 出 厂 检 验 出 厂 测 试 调 试 等 费 用 4.5 合 同 价 格 只 有 甲 方 的 授 权 签 约 的 委 托 人 另 行 签 署 补 充 合 同 并 加 盖 本 合 同 公 章后 才 能 更 改 , 其 他 以 送 货 单 进 料 单 会 议 纪 要 等 形 式 对 合 同 价 格 的 更 改 一 律 无 效 。4.6备 品 备 件 及 专 用 工 具 和 仪 器 仪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单 位 需 求 数 量1 测 试 插 件 及 专 用 的 维 护工 具 个 15支 付5.1采 取 电 汇 转 账 银 行 承 兑 电 建 融 信 云 信 代 理 付 款 及 其 他 供 应 链 金 融 的 方式 支 付 货 款 。5.2.付 款 条 件序 号 支 付 项 目 名 称 支 付 比 例 和 金 额 付 款 时 间 及 要 求
1 预 付 款 合 同 总 金 额 的 20% 合 同 生 效 后 , 买 方 收 到 卖 方 提 交 的 下列 单 据 并 审 查 无 误 并 在 7天 内 将 合 同总 价 的 20%支 付 给 卖 方 :(1)财 务 收 据 一 份 (2)合 同 价 格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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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支 付 项 目 名 称 支 付 比 例 和 金 额 付 款 时 间 及 要 求2 到 货 款 合 同 总 金 额 的 50% 货 到 现 场 指 定 机 位 并 且 买 方 收 到 卖方 提 交 的 下 列 单 据 核 对 无 误 后 在 7天内 由 买 方 向 卖 方 支 付 合 同 总 价 的 50%作 为 到 货 款 : (1)收 货 凭 证 正 本 1份 (2)生 产 厂 商 出 具 的 质 量 和 数 量 证 明正 本 各 四 份 (3)到 货 设 备 总 价 的 全额 增 值 税 发 票 1份 (4)财 务 收 据 一份 。3 验 收 款 合 同 总 金 额 的 20% 买 方 收 到 下 列 文 件 并 审 核 无 误 且 在 7天 内 , 向 卖 方 支 付 至 合 同 总 金 额 的20%作 为 验 收 款 。
1 财 务 收 据 一 份 2 本 工 程 通4 质 保 金 合 同 结 算 总 金 额 的10% 质 保 期 2年 , 本 工 程 通 过 业 主 竣 工 验收 后 , 买 方 在 收 到 卖 方 提 交 质 量 保 函7天 内 。5.3质 量 保 证 金 为 合 同 结 算 总 金 额 的 10%, 质 保 期 内 出 现 无 法 解 决 的 自 身 质 量 问 题 ,则 质 保 期 时 间 相 应 顺 延 。5.4关 于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要 求 : 1 甲 方 向 乙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款 除 预 付 款 前 , 乙 方 应 向 甲 方 开 具 合 法 合 规 且 符合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13%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并 提 供 税 务 机 关 核 发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领 购 簿 供甲 方 查 验 , 以 证 明 发 票 的 真 伪 。 因 乙 方 开 具 的 发 票 不 规 范 不 合 法 或 涉 嫌 虚 开 发 票 引 起税 务 问 题 的 , 乙 方 需 依 法 向 甲 方 重 新 开 具 发 票 , 并 向 甲 方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2 因 乙 方 开 具 发 票 不 及 时 给 甲 方 造 成 无 法 及 时 认 证 抵 扣 发 票 等 情 形 的 , 乙 方需 向 甲 方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但 不 免 除 乙 方 继 续 按 照 甲 方 要 求 开 具 合 法 合 规 发 票 的 义 务 。 3 乙 方 向 甲 方 开 具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乙 方 必 须 确 保 发 票 票 面 信 息 全 部 真 实 ,相 关 货 物 价 款 等 内 容 与 本 合 同 相 一 致 。 因 发 票 票 面 信 息 有 误 导 致 发 票 不 能 抵 扣 税 款 或者 被 认 定 为 虚 开 的 , 乙 方 需 依 法 向 甲 方 重 新 开 具 发 票 , 同 时 乙 方 需 向 甲 方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4 乙 方 收 取 价 外 费 用 的 , 需 依 法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必 要 时 , 甲 方 需 协 助 乙方 提 供 开 票 所 需 资 料 。 5 乙 方 同 意 并 认 可 开 具 发 票 属 于 付 款 条 件 之 一 , 甲 方 每 次 付 款 前 乙 方 需 提 供 发票 , 若 乙 方 未 提 供 发 票 , 则 甲 方 有 权 拒 绝 付 款 , 并 无 需 承 担 逾 期 付 款 的 违 约 责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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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乙 方 应 当 按 照 下 列 信 息 向 甲 方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甲 方 名 称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甲 方 统 一 社 会 代 码 : 91500108202801156A甲 方 住 所 : 重 庆 市 南 岸 区 南 坪 金 子 村 101号甲 方 开 户 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重 庆 南 岸 金 子 村 支 行甲 方 账 号 : 50001074200050000771甲 方 联 系 电 话 : 023-62607009 7 乙 方 若 采 取 分 批 交 货 的 , 乙 方 应 在 每 批 货 物 到 货 当 期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6供 货6.1供 货 时 间 : 根 据 项 目 进 度 交 货 , 以 甲 方 发 出 正 式 书 面 发 货 通 知 之 日 起 40天 内 交货 。 6.2 乙 方 应 按 照 甲 方 要 求 将 货 物 运 输 至 本 项 目 升 压 站 区 域 内 甲 方 指 定 地 点 。 甲方 负 责 交 货 地 点 的 卸 货 码 堆 。6.3乙 方 应 向 甲 方 提 供 其 货 物 发 出 的 出 库 凭 证 物 流 信 息 及 票 据 , 连 同 增 值 税 专 用发 票 一 起 交 付 甲 方 。 如 果 本 合 同 项 下 货 物 系 由 第 三 方 发 出 , 则 乙 方 需 要 与 第 三 方 签 订 采购 合 同 以 及 第 三 方 发 货 的 手 续 第 三 方 出 库 凭 证 物 流 信 息 及 票 据 。6.4乙 方 应 承 担 货 物 运 抵 甲 方 指 定 地 点 并 办 理 交 接 手 续 即 签 署 接 货 单 前 货 物 毁损 灭 失 的 风 险 。
6.5本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 乙 方 不 能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按 时 交 货 时 , 应 在 相 关 情 况 发 生 后24小 时 内 以 传 真 电 报 电 传 等 书 面 形 式 将 拖 延 的 事 实 原 因 以 及 可 能 拖 延 的 期 限 和 理由 通 知 甲 方 。 甲 方 在 收 到 乙 方 通 知 后 , 有 权 视 具 体 情 况 决 定 采 取 如 下 方 式 之 一 进 行 处 理 :(1)酌 情 延 长 交 货 时 间 (2)调 减 乙 方 供 货 量 , 另 行 采 购 相 关 货 物 (3)解 除 合 同 , 另 行 采 购 相 关 货 物 。无 论 采 取 何 种 方 式 , 除 在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免 责 情 形 下 , 乙 方 均 应 依 照 本 合 同 约 定 承 担相 应 的 违 约 责 任 , 并 承 担 因 此 给 甲 方 造 成 的 损 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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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乙 方 应 按 国 家 及 地 方 规 定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运 输 保 险 , 确 保 运 输 装 车 过 程 中 的一 切 人 员 机 械 车 辆 安 全 。6.7乙 方 运 输 装 车 中 应 采 取 符 合 国 家 环 保 要 求 的 环 保 措 施 , 并 应 自 行 承 担 因 环 保造 成 的 各 类 处 罚 。6.8乙 方 必 须 对 其 出 入 工 地 现 场 的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 要 求 佩 戴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 因乙 方 原 因 造 成 的 人 身 伤 亡 财 产 损 失 由 乙 方 自 行 承 担 , 并 赔 偿 甲 方 因 此 造 成 的 直 接 损 失 。6.9乙 方 进 入 工 地 现 场 人 员 车 辆 应 服 从 甲 方 管 理 , 遵 守 甲 方 现 场 管 理 制 度 , 对 不听 从 甲 方 管 理 的 人 员 车 辆 , 甲 方 有 权 清 理 出 场 , 由 此 造 成 的 损 失 由 乙 方 承 担 。6.10乙 方 应 于 货 物 启 运 后 , 立 即 以 传 真 形 式 /短 信 等 方 式 通 知 甲 方 合 同 号 货 物 名
称 数 量 毛 重 发 票 价 值 车 皮 号 或 地 点 交 货 条 件 和 启 运 日 期 及 预 计 到 达 时 间 。收 货 单 位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收 货 联 系 人 : 朱 奇联 系 电 话 : 18716218001收 货 地 址 : 本 项 目 升 压 站 内 甲 方 指 定 地 点 7包 装7.1根 据 货 物 特 点 运 输 方 式 及 技 术 协 议 要 求 , 乙 方 应 采 用 相 应 国 家 行 业 或 企 业标 准 及 惯 例 要 求 的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包 装 并 在 相 应 位 置 标 示 警 示 标 志 , 包 装 应 适 于 长 途 及 工
程 所 在 地 短 途 运 输 , 并 有 良 好 的 防 潮 防 震 防 锈 防 爆 炸 和 利 于 装 卸 等 保 护 措 施 , 大件 货 物 应 带 有 足 够 的 支 架 附 件 或 包 装 垫 木 , 以 确 保 货 物 安 全 无 损 运 抵 施 工 现 场 。 乙 方 应承 担 由 于 违 反 上 述 约 定 的 责 任 和 费 用 。7.2乙 方 应 在 每 一 批 货 物 中 附 至 少 一 份 详 细 装 箱 单 和 质 量 检 验 合 格 证 书 采 用 集 装箱 或 中 型 包 装 箱 装 用 的 , 应 在 每 一 包 装 单 位 中 附 一 详 细 装 箱 单 和 质 量 检 验 合 格 证 书 。装 箱 单 应 注 明 货 物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质 量 生 产 商 供 应 商 收 货 人 发 货地 交 货 地 承 运 人 等 。 有 特 殊 保 护 措 施 要 求 的 货 物 , 应 在 相 应 位 置 标 示 向 上 向下 易 碎 防 水 等 装 卸 警 示 标 志 。外 购 件 包 装 箱 内 应 有 产 品 出 厂 质 量 合 同 证 明 书 技 术 说 明 如 有 各 一 份 。
7.3乙 方 对 包 装 箱 内 和 捆 内 的 各 散 装 部 件 均 应 系 加 标 签 , 注 明 合 同 号 主 机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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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件 名 称 以 及 该 部 件 在 装 配 图 中 的 位 号 零 件 号 。 备 件 和 工 具 除 注 明 上 述 内 容 外 , 需 注明 备 件 或 工 具 字 样 。乙 方 对 裸 装 货 物 应 以 金 属 标 签 或 直 接 在 设 备 本 身 上 注 明 合 同 号 目 的 地 收 货 人 设 备 名 称 箱 号 /件 号 等 有 关 内 容 。7.4凡 交 付 前 由 于 乙 方 包 装 或 保 管 不 善 致 使 货 物 遭 到 毁 损 灭 失 的 , 乙 方 应 负 责 及 时修 理 更 换 或 赔 偿 。8检 验 与 验 收8.1验 收 方 式 为 全 面 检 查 , 由 甲 乙 双 方 代 表 共 同 检 验 。 货 物 到 达 甲 方 指 定 地 点 后 48小 时 内 , 双 方 应 组 织 交 接 验 收 , 乙 方 应 提 供 发 货 清 单 说 明 书 维 保 手 册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等 资 料 , 双 方 按 乙 方 发 货 清 单 清 点 验 收 , 如 有 质 量 数 量 规 格 与 合 同 不 符 ,甲 方 有 权 向 乙 方 要 求 维 修 调 换 或 补 偿 ,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由 乙 方 承 担 。 清 点 验 收 完 毕 后 ,双 方 在 发 货 清 单 上 签 字 盖 章 , 如 有 异 议 , 须 当 即 提 出 。8.2不 符 合 本 合 同 约 定 要 求 的 货 物 , 甲 方 有 权 拒 绝 签 收 , 乙 方 应 立 即 将 不 合 格 货 物全 部 运 离 现 场 , 并 在 供 货 期 限 内 进 行 修 复 或 重 新 更 换 符 合 约 定 的 货 物 , 否 则 , 乙 方 除 应承 担 产 品 毁 损 灭 失 的 风 险 外 , 还 应 向 甲 方 支 付 场 地 占 用 费 , 并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8.3货 物 交 接 时 , 甲 方 仅 对 货 物 数 量 型 号 及 外 观 进 行 检 查 , 甲 方 对 货 物 的 签 收 不视 为 免 除 乙 方 的 质 量 责 任 缺 陷 责 任 及 保 修 责 任 。8.4在 所 有 货 物 的 使 用 过 程 中 , 甲 方 有 权 对 分 批 打 开 包 装 的 货 物 进 行 外 观 质 量 性 能 等 的 检 验 , 并 将 检 验 结 果 通 知 乙 方 , 对 于 部 分 或 者 全 部 不 合 格 货 物 的 处 理 详 见 以 下
第 12条 。8.5甲 方 有 权 派 人 对 乙 方 的 生 产 进 度 质 量 情 况 进 行 监 造 , 乙 方 应 予 配 合 , 但 需 提前 书 面 通 知 乙 方 。8.6因 货 物 无 法 解 决 的 质 量 问 题 , 甲 方 要 求 换 货 的 , 乙 方 应 当 给 与 换 货 处 理 。9权 利 瑕 疵 担 保9.1乙 方 应 保 证 其 对 货 物 具 有 所 有 权 或 销 售 权 , 并 在 必 要 情 况 下 向 甲 方 出 具 相 关 凭证 。 乙 方 应 保 证 交 付 的 货 物 不 设 有 任 何 担 保 权 利 或 其 他 权 利 。9.2乙 方 须 保 障 其 货 物 在 乙 方 明 确 表 示 可 使 用 或 销 售 的 国 家 或 地 区 内 不 受 到 第 三 方关 于 知 识 产 权 的 主 张 , 乙 方 保 证 甲 方 在 购 买 和 使 用 该 合 同 货 物 或 其 任 何 一 部 分 时 , 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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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处 于 合 法 的 知 识 产 权 使 用 状 态 之 下 , 甲 方 的 上 述 行 为 不 受 乙 方 和 任 何 第 三 方 提 出 侵 犯知 识 产 权 的 起 诉 。9.3任 何 因 此 造 成 第 三 方 向 甲 方 主 张 权 利 , 乙 方 负 责 协 助 与 第 三 方 交 涉 并 承 担 由 此而 引 起 的 法 律 责 任 费 用 并 赔 偿 甲 方 的 损 失 。10保 险10.1乙 方 应 办 理 货 物 在 运 抵 项 目 施 工 现 场 途 中 及 指 定 地 点 过 程 中 的 运 输 保 险 , 以 确保 货 物 能 及 时 完 好 地 交 付 。11乙 方 合 同 附 随 义 务11.1乙 方 应 向 甲 方 提 交 所 有 货 物 的 技 术 文 件 , 包 括 材 质 报 告 和 生 产 合 格 检 验 报 告 ,
按 照 工 程 所 在 地 有 关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的 规 定 及 技 术 协 议 要 求 , 提 供 供 货 设 备 所 有 符 合要 求 的 相 关 资 料 。11.2乙 方 应 提 供 制 造 商 的 名 称 法 定 地 址 联 系 方 法 等 资 料 。 如 果 乙 方 是 本 合 同 所述 货 物 生 产 厂 商 的 指 定 代 理 销 售 单 位 , 则 乙 方 应 向 甲 方 提 供 生 产 厂 商 的 销 售 代 理 委 托 书或 其 他 销 售 证 明 文 件 原 件 。11.3如 所 供 货 物 为 专 业 性 较 高 的 产 品 , 乙 方 应 免 费 为 甲 方 提 供 操 作 及 维 修 人 员 的 培训 服 务 , 培 训 内 容 应 包 括 : 基 本 原 理 操 作 使 用 维 修 保 养 等 , 具 体 以 技 术 协 议 为 准 。11.4乙 方 须 在 样 品 资 料 和 样 品 上 盖 章 如 有 , 以 证 明 乙 方 已 按 合 同 要 求 检 查 并 确认 该 等 资 料 作 为 货 物 检 验 之 依 据 。 提 交 资 料 与 合 同 其 他 文 件 规 定 可 能 存 在 不 符 时 , 应 明确 说 明 以 其 他 文 件 规 定 为 准 。 乙 方 应 对 提 交 资 料 中 各 参 数 的 准 确 性 负 责 。
11.5乙 方 需 提 供 货 物 的 仓 储 保 管 及 使 用 的 有 效 建 议 , 确 保 所 有 货 物 在 包 装 运 输和 现 场 存 放 过 程 中 不 受 损 坏 , 及 在 使 用 中 功 能 和 外 观 上 达 到 技 术 协 议 的 要 求 。11.6甲 方 /设 计 /监 理 单 位 审 核 乙 方 提 交 的 资 料 仅 是 一 般 性 的 监 督 作 用 , 并 不 减 少 乙方 与 此 有 关 的 合 同 责 任 。11.7上 述 服 务 被 认 为 乙 方 在 报 价 时 已 作 充 分 考 虑 , 其 应 获 得 的 报 酬 及 费 用 已 包 含 在合 同 总 价 中 。12违 约 责 任12.1 质 保 期 内 , 经 双 方 书 面 确 认 , 货 物 存 在 质 量 问 题 的 , 为 乙 方 违 约 , 甲 方 有 权要 求 乙 方 按 下 述 方 式 处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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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 据 货 物 质 量 问 题 严 重 程 度 , 在 不 影 响 正 常 使 用 的 前 提 下 , 乙 方 同 意 降 低 货物 价 格 2 修 理 或 更 换 货 物 , 以 达 到 合 同 规 定 的 规 格 质 量 和 性 能 , 乙 方 承 担 相 关 费 用并 赔 偿 因 此 给 甲 方 造 成 的 损 失 3 经 修 理 后 仍 不 合 格 致 部 分 或 全 部 换 货 的 , 乙 方 承 担 换 货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费 用 。12.2 乙 方 迟 延 交 货 本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不 可 抗 力 除 外 , 超 过 3日 的 , 其 后 应 按 迟交 货 部 分 总 价 款 的 0.05%/日 向 甲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并 承 担 因 货 物 延 误 给 甲 方 造 成 的 直 接经 济 损 失 。 且 甲 方 有 权 按 下 述 方 式 处 理 : 1 甲 方 同 意 延 期 交 货 的 , 乙 方 应 在 甲 方 同 意 延 期 时 间 内 及 时 交 货 如 乙 方 仍 未
按 时 交 货 致 合 同 目 的 无 法 达 成 的 , 则 甲 方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 2 甲 方 选 择 调 减 乙 方 供 货 量 或 解 除 合 同 , 另 行 采 购 相 关 货 物 的 ,乙 方 承 担 赔 偿 责任 。 12.3乙 方 应 在 收 到 甲 方 书 面 索 赔 通 知 后 14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 书 面 答 复 , 经 双 方 书 面协 商 一 致 的 , 甲 方 有 权 从 应 付 给 乙 方 的 款 项 中 扣 除 索 赔 金 额 , 不 足 部 分 向 乙 方 追 偿 。13不 可 抗 力13.1本 合 同 中 不 可 抗 力 的 定 义 与 总 包 合 同 的 定 义 相 同 。 如 有 13.2 受 阻 一 方 应 在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发 生 后 尽 快 用 电 报 传 真 或 电 传 等 书 面 形 式 通 知对 方 , 并 于 事 件 发 生 后 14日 内 将 有 关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文 件 送 达 给 对 方 确 认 同 时 , 受
阻 方 有 责 任 尽 一 切 合 理 努 力 消 除 或 减 轻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影 响 , 并 应 尽 可 能 继 续 履 行 合 同 义务 , 以 及 寻 求 采 取 合 理 的 方 案 履 行 不 受 不 可 抗 力 影 响 的 其 他 事 项 , 否 则 , 造 成 的 损 失 由受 阻 方 承 担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或 其 影 响 终 止 或 消 除 后 , 双 方 须 立 即 恢 复 履 行 各 自 在 本 合 同 项 下 的 各项 义 务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或 其 影 响 终 止 或 消 除 后 , 合 同 已 无 继 续 履 行 的 必 要 , 双 方 可 协 商 解 除合 同 。13.3 因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致 使 乙 方 不 能 按 约 定 时 间 交 货 或 不 能 交 货 的 , 甲 方 同 意 将 交货 时 间 适 当 顺 延 , 但 顺 延 的 期 限 总 计 不 得 超 过 60天 。 乙 方 在 顺 延 的 期 限 内 仍 然 不 能 交货 的 , 甲 方 有 权 单 方 解 除 合 同 , 乙 方 应 返 还 甲 方 前 期 支 付 的 所 有 款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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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争 议 解 决双 方 约 定 , 在 履 行 本 分 包 合 同 过 程 中 发 生 争 议 , 双 方 协 商 解 决 或 者 调 解 不 成 时 , 依法 向 重 庆 市 南 岸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甲 方 法 务 联 系 人 : 乙 方 法 务 联 系 人 :15保 密15.1 未 经 对 方 书 面 同 意 , 任 意 一 方 不 得 将 本 合 同 及 在 履 行 本 合 同 中 获 得 的 对 方 的商 业 信 息 向 任 意 第 三 方 泄 露 。 本 保 密 义 务 在 本 合 同 履 行 完 毕 解 除 后 仍 有 效 。15.2 除 非 执 行 合 同 需 要 , 在 未 得 到 甲 方 同 意 的 情 况 下 , 乙 方 不 得 使 用 获 得 的 甲 方的 任 何 文 件 和 资 料 。 若 甲 方 要 求 , 乙 方 应 于 其 合 同 义 务 履 行 完 毕 以 后 将 这 些 资 料 包 括
所 有 副 本 退 还 甲 方 。16适 用 法 律本 合 同 受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管 辖 及 解 释 。17其 他 约 定 事 项17.1合 同 文 件 包 括 此 合 同 书 和 下 列 文 件 , 是 本 合 同 不 可 分 割 的 一 部 分 : 1 本 合 同 2 邀 请 询 比 价 文 件 3 投 标 文 件
4 乙 方 所 有 对 甲 方 的 承 诺 函 件 5 国 家 标 准 规 范 。本 合 同 效 力 高 于 其 它 合 同 文 件 , 如 果 合 同 文 件 中 出 现 分 歧 , 则 以 本 合 同 文 件 为 准 。17.2 对 本 合 同 的 变 更 只 能 经 双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行 签 署 补 充 合 同 , 并 加盖 本 合 同 同 一 印 章 , 其 他 以 送 货 单 进 料 单 会 议 纪 要 等 形 式 对 合 同 更 改 的 一 律 无 效 。17.3合 同 附 件 是 本 合 同 组 成 部 分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与 本 合 同 不 相 符 时 , 以 本 合同 为 准 。17.4本 合 同 经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并 盖 公 章 或 合 同 章 后 , 即 行 生 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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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双 方 往 来 均 以 书 面 形 式 指 合 同 书 函 件 传 真 为 准 。17.6本 合 同 一 式 伍 份 , 甲 方 叁 份 , 乙 方 贰 份附 件 一 : 技 术 规 范 书 单 独 签 订 附 件 二 : 廉 政 责 任 书附 件 三 : 材 料 安 全 环 保 协 议附 件 四 : 质 量 保 证 协 议 书附 件 五 : 预 付 款 保 函 格 式附 件 六 : 质 量 保 函 格 式
以 下 无 正 文 甲 方 盖 章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乙 方 盖 章 :法 人 代 表 签 字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法 人 代 表 签 字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开 户 行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重 庆 南 岸 金 子 村 支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 50001074200050000771 账 号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 91500108202801156A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
地 址 : 重 庆 市 南 岸 区 南 坪 金 子 村 101号 地 址 :电 话 :023-62607009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日 期 : 年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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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二 : 廉 政 责 任 书根 据 工 程 建 设 物 资 采 购 廉 政 建 设 的 有 关 规 定 , 为 做 好 招 标 采 购 中 的 廉 政 建 设 ,保 证 工 程 建 设 物 资 采 购 高 效 优 质 , 保 证 国 有 资 金 的 安 全 有 效 及 效 益 , 以 下 简 称 买方 与 承 包 人 以 下 简 称 卖 方 , 特 订 立 如 下 合 同 :第 一 条 买 卖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一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国 资 委 对 资 金 使 用 的 有 关 规 定 。 二 严 格 执 行 合 同 文 件 , 自 觉 按 合 同 办 事 。 三 双 方 的 业 务 活 动 坚 持 公 开 公 正 诚 信 透 明 的 原 则 除 法 律 认 定 的 商 业 秘
密 和 合 同 文 件 另 有 规 定 之 外 , 不 得 损 害 国 家 和 集 体 利 益 , 违 反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四 建 立 健 全 廉 政 制 度 , 开 展 廉 政 教 育 , 设 立 廉 政 告 示 牌 , 公 布 举 报 电 话 , 监 督并 认 真 查 处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 五 发 现 对 方 在 业 务 活 动 中 有 违 反 廉 政 规 定 的 行 为 , 有 及 时 提 醒 对 方 纠 正 的 权 利和 义 务 六 发 现 对 方 严 重 违 反 本 合 同 义 务 条 款 的 行 为 , 有 向 其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举 报 建 议给 予 处 理 并 要 求 告 知 处 理 结 果 的 权 利 。第 二 条 买 方 的 义 务 一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索 要 或 接 受 卖 方 的 礼 金 有 价 证 券 和 贵 重 物 品 , 不 得
在 卖 方 报 销 任 何 应 由 买 方 或 个 人 支 付 的 费 用 等 。 二 买 方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参 加 卖 方 安 排 的 超 标 准 宴 请 和 娱 乐 活 动 , 不 得 接 受 卖 方 提供 的 通 讯 工 具 交 通 工 具 和 高 档 办 公 用 品 等 。 三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要 求 或 者 接 受 卖 方 为 其 住 房 装 修 婚 丧 嫁 娶 活 动 配偶 子 女 的 工 作 安 排 以 及 出 国 出 境 旅 游 等 提 供 方 便 等 。 四 买 方 工 作 人 员 的 配 偶 子 女 不 得 从 事 与 买 方 工 程 有 关 的 材 料 设 备 供 应 工 程分 包 劳 务 等 经 济 活 动 等 。 五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向 卖 方 推 荐 分 包 单 位 , 不 得 要 求 卖 方 购 买合 同 外 的 材 料 和 设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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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条 卖 方 义 务 一 卖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向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行 贿 或 馈 赠 礼 金 , 有 价 证 券 贵 重礼 品 。 二 卖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名 义 为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报 销 应 由 买 方 单 位 或 个 人 支 付 的 任何 费 用 。 三 卖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安 排 买 方 工 作 人 员 参 加 超 标 准 宴 请 及 娱 乐 活 动 。 四 卖 方 不 得 为 买 方 单 位 和 个 人 购 置 或 提 供 通 讯 工 具 交 通 工 具 和 高 档 办 公 用 品等 。 第 四 条 违 约 责 任
一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本 合 同 第 一 二 条 , 按 管 理 权 限 ,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给 予党 纪 政 纪 或 组 织 处 理 涉 嫌 犯 罪 的 , 移 交 司 法 机 关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给 卖 方 单 位 造 成 经济 损 失 的 , 应 予 以 赔 偿 。 二 卖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本 合 同 第 一 三 条 , 按 管 理 权 限 ,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给予 党 纪 政 纪 或 组 织 处 理 给 买 方 单 位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的 , 应 予 以 赔 偿 情 节 严 重 的 , 买方 建 议 上 级 给 予 卖 方 若 干 年 内 禁 止 参 加 中 国 电 力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其 成 员 企 业 及 三级 子 公 司 组 织 的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第 五 条 双 方 约 定本 责 任 书 由 双 方 或 双 方 上 级 单 位 的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负 责 监 督 。 由 买 方 或 买 方 上 级 单 位的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约 请 卖 方 或 卖 方 上 级 单 位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对 本 合 同 履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
第 六 条 本 责 任 书 有 效 期 与 合 同 有 效 期 一 致 。第 七 条 本 责 任 书 经 双 方 盖 章 签 署 后 生 效 。甲 方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乙 方 : 盖 章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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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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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三 : 材 料 安 全 环 保 协 议材 料 安 全 环 保 协 议合 同 编 号 :甲 方 名 称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乙 方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本 着 互 惠 互 利 共 同 发 展 保 护 环 境 造 福 人 类 的 原 则 , 乙 方 需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符 合 环 境 和 安 全 的 要 求 , 在 生 产 及 储 运 过 程 中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一 乙 方 应 满 足 如 下 要 求1 乙 方 在 提 供 给 甲 方 的 产 品 以 及 生 产 该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必 须 满 足 国 家 地 方 行 业的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2 乙 方 在 产 品 的 包 装 上 , 除 满 足 甲 方 及 搬 运 等 要 求 外 , 应 优 先 采 用 可 回 收 利 用 的包 装 材 料 , 避 免 资 源 浪 费 。3 乙 方 采 用 的 运 输 工 具 排 放 的 废 气 噪 声 冲 洗 废 水 等 必 须 符 合 相 关 的 法 律 法规 的 要 求 。4 对 乙 方 的 储 运 人 员 , 必 须 做 到 持 证 上 岗 , 并 进 行 必 要 的 安 全 环 保 知 识 的 培 训 ,
保 证 储 运 人 员 熟 知 在 工 作 失 误 将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不 良 影 响 , 以 及 一 旦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 如 何采 取 应 急 措 施 , 减 少 污 染 。5 乙 方 提 供 给 甲 方 的 是 易 燃 易 爆 或 有 毒 有 害 危 险 物 品 , 乙 方 储 运 过 程 中 应 采 取防 范 措 施 , 防 止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或 泄 漏 造 成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6 乙 方 在 储 运 危 险 物 品 给 甲 方 时 , 应 设 立 明 显 的 标 志 。二 甲 方 权 利 和 责 任对 违 反 上 述 要 求 的 , 甲 方 可 提 出 整 改 意 见 , 对 整 改 不 符 或 拒 绝 整 改 , 可 能 造 成 严 重污 染 的 企 业 或 已 造 成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的 单 位 , 甲 方 有 权 终 止 供 货 合 同 。 本 协 议 是 材 料供 应 合 同 的 补 充 , 一 式 三 份 , 甲 方 二 份 , 乙 方 一 份 , 自 签 订 之 日 起 生 效 , 至 供 货 合 同 终
止 时 终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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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乙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名 :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名 :日 期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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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四 : 质 量 保 证 协 议 书 质 量 保 证 协 议 书合 同 编 号 :甲 方 名 称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乙 方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根 据 甲 乙 双 方 签 订 的 购 销 合 同 , 为 明 确 双 方 质 量 责 任 和 义 务 , 特 签 订 本 责 任 书 。
本 责 任 书 为 采 购 合 同 的 附 件 , 在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的 同 时 签 订 本 责 任 书 , 两 者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力 , 双 方 应 认 真 履 行 。为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 甲 乙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签 订 质 量 保 证 协 议 书 。 乙 方 按 本 保 证 协 议 书 约 定 承 担供 货 质 量 责 任 。一 乙 方 向 甲 方 提 供 加 盖 供 货 单 位 公 章 的 生 产 许 可 证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二 乙 方 向 甲 方 提 供 加 盖 供 货 单 位 公 章 的 产 品 标 准 复 印 件 。三 乙 方 保 证 所 供 产 品 符 合 法 定 的 质 量 标 准 , 并 对 产 品 质 量 负 责 , 必 要 时 向 甲 方 提 供 必 要的 质 量 资 料 , 诸 如 产 品 检 验 报 告 书 等 相 关 资 料 。四 乙 方 的 产 品 包 装 注 册 商 标 等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
五 甲 方 严 格 按 产 品 包 装 上 注 明 的 贮 藏 条 件 贮 藏 因 甲 方 对 产 品 保 管 养 护 不 善 而 造 成 产 品 质量 问 题 由 甲 方 负 责 。六 消 费 者 因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进 行 投 诉 , 乙 方 应 积 极 配 合 妥 善 解 决 , 如 确 属 乙 方 的 责 任 , 乙方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和 费 用 。甲 方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乙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名 :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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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日 期 :
附 件 五 : 预 付 款 保 函 格 式 预 付 款 保 函 格 式致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下 称 受 益 人 鉴 于 贵 方 与 被 担 保 人 名 称 以 下 简 称 被 担 保 人 于 年 月 日 就 项 目 以 下 简 称 项 目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 下 称 简 称 合 同 ,且 贵 方 在 合 同 中 要 求 提 供 银 行 保 函 , 作 为 被 担 保 人 履 行 合 同 的 担 保 。 出 具 保 函 银 行 名 称 以下 简 称 本 行 根 据 被 担 保 人 的 申 请 向 受 益 人 开 立 最 高 担 保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的 预 付 款
保 函 该 担 保 金 额 是 净 数 , 不 得 扣 除 现 在 或 将 来 应 付 的 任 何 税 金 关 税 费 用 手 续 费 或 任 何性 质 的 由 任 何 人 加 予 的 保 留 款 。 并 以 此 约 定 如 下 :本 预 付 款 保 函 为 独 立 的 无 条 件 的 不 可 撤 销 的 见 索 即 付 银 行 保 函 。本 预 付 款 保 函 担 保 期 限 : 保 函 有 效 期 限 为 。在 本 保 函 有 效 期 内 , 本 行 将 在 收 到 受 益 人 加 盖 公 章 的 索 赔 通 知 书 后 7个 工 作 日 内 , 按 索 赔要 求 向 受 益 人 无 条 件 支 付 索 赔 款 。 受 益 人 在 发 出 索 赔 通 知 时 无 需 提 供 被 担 保 人 未 履 行 合 同 约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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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务 或 受 益 人 损 失 情 况 的 证 明 材 料 。合 同 的 修 改 补 充 和 变 更 都 不 影 响 本 保 函 的 效 力 。无 论 贵 方 与 被 担 保 人 在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是 否 存 在 争 议 , 或 者 该 争 议 是 否 进 入 法 律 诉 讼 程序 , 本 行 以 及 本 行 的 承 继 人 特 此 放 弃 所 有 因 贵 方 与 被 担 保 人 之 间 争 议 或 互 相 索 赔 而 享 有 的 任 何抗 辩 权 。因 本 保 函 发 生 争 议 协 商 解 决 不 成 , 向 受 益 人 所 在 地 的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本 保 函 适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保 证 人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理 人 :单 位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 传 真 :日 期 :
附 件 六 : 质 量 保 函 格 式 质 量 保 函 格 式致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下 称 受 益 人 鉴 于 贵 方 与 被 担 保 人 名 称 以 下 简 称 被 担 保 人 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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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项 目 以 下 简 称 项 目 签 订 合 同 编 号 : 下 称 简 称 合 同 , 且 贵 方 在 合 同 中 要 求 提 供 银 行 保 函 , 作 为 被 担 保 人 履 行 合 同 规 定 的 质保 义 务 的 担 保 。 出 具 保 函 银 行 名 称 以 下 简 称 本 行 根 据 被担 保 人 的 申 请 向 受 益 人 开 立 最 高 担 保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的 质 量 保 函 该 担 保金 额 是 净 数 , 不 得 扣 除 现 在 或 将 来 应 付 的 任 何 税 金 关 税 费 用 手 续 费 或 任 何 性 质 的 由 任 何人 加 予 的 保 留 款 。 并 以 此 约 定 如 下 :本 质 量 保 函 为 独 立 的 无 条 件 的 不 可 撤 销 的 银 行 保 函 。本 质 量 保 函 担 保 期 限 : 保 函 有 效 期 限 为 。
在 本 保 函 有 效 期 内 , 本 行 将 在 收 到 受 益 人 加 盖 公 章 的 索 赔 通 知 书 后 7个 工 作 日 内 , 按 索 赔要 求 向 受 益 人 无 条 件 支 付 索 赔 款 。 受 益 人 在 发 出 索 赔 通 知 时 无 需 提 供 被 担 保 人 未 能 根 据 合 同 要求 履 行 质 保 期 内 合 同 约 定 义 务 或 受 益 人 损 失 情 况 的 证 明 材 料 。合 同 的 修 改 补 充 和 变 更 都 不 影 响 本 保 函 的 效 力 。无 论 贵 方 与 被 担 保 人 在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是 否 存 在 争 议 , 或 者 该 争 议 是 否 进 入 法 律 诉 讼 程序 , 本 行 以 及 本 行 的 承 继 人 特 此 放 弃 所 有 因 贵 方 与 被 担 保 人 之 间 争 议 或 互 相 索 赔 而 享 有 的 任 何抗 辩 权 。因 本 保 函 发 生 争 议 协 商 解 决 不 成 , 向 受 益 人 所 在 地 的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
本 保 函 适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保 证 人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理 人 :单 位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 传 真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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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及 内 容中 国 电 建 集 团 重 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鲁 山 县 牛 心 山 21 兆 瓦 分 散 式 风 电 项 目风 功 率 预 测 系 统 设 备 采 购 项 目 竞 争 性 谈 判响 应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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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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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部 分 商 务 部 分一 竞 争 性 谈 判 报 价 函 竞 争 性 谈 判 报 价 函致 : 采 购 人 全 称 :1 我 方 已 经 仔 细 的 研 究 了 鲁 山 县 牛 心 山 21兆 瓦 分 散 式 风 电 项 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件 的 全 部 内 容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合 同 文 件 技 术 要 求 附 表 澄 清 补 遗 以 及 竞 争性 谈 判 文 件 中 所 列 的 事 项 , 并 完 全 理 解 和 同 意 放 弃 对 这 方 面 有 不 明 及 误 解 的 权 利
。 我 方 愿 意 以 人 民 币 大 写 元 的 总 报 价 , 税 率 13%, 交 货 地 点 为 鲁 山 县 牛心 山 21兆 瓦 分 散 式 风 电 项 目 升 压 站 区 域 内 , 按 合 同 约 定 提 供 货 物 和 技 术 服 务 。2 如 我 方 成 交 : 1 我 方 承 诺 在 收 到 成 交 通 知 书 后 , 在 成 交 通 知 书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与 你 方 签 订 合 同 。 2 我 方 承 诺 按 照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要 求 向 你 方 递 交 履 约 担 保 。 3 我 方 承 诺 在 合 同 约 定 的 期 限 内 供 货 。
4 保 证 忠 实 地 执 行 双 方 所 签 的 经 济 合 同 , 并 承 担 合 同 规 定 的 责 任 义 务 。 5 我 方 愿 意 向 贵 方 提 供 任 何 与 该 项 竞 争 性 谈 判 有 关 的 数 据 情 况 和 技 术 数 据 。3 本 报 价 自 响 应 截 止 之 日 起 120日 内 有 效 。响 应 人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联 系 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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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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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本 人 姓 名 系 投 标 人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我 方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委 托 姓 名 为我 方 代 理 人 。 以 我 方 名 义 签 署 澄 清 说 明 补 正 递 交 撤 回 修 改 鲁 山 县 牛 心 山 21兆 瓦 分 散 式 风 电 项 目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签 订 合 同 和 处 理 有 关 事 宜 , 其 法 律 后 果 由 我 方承 担 。委 托 期 限 :代 理 人 无 转 委 托 权 。
附 : 1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2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身 份 证 号 码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身 份 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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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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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 标 保 证 金采 用 保 函 形 式 的 提 供 原 件 , 保 函 原 件 于 开 标 当 天 前 送 达 开 标 现 场 建 议 提 前 一 个小 时 装 订 在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中 , 投 标 文 件 副 本 中 采 用 复 印 件 。 采 用 保 证 金 形 式 附 银 行 电汇 或 转 账 凭 证 复 印 件 。采 用 投 标 保 函 , 格 式 如 下 :致 : 招 标 人 名 称 鉴 于 投 标 人 名 称 以 下 称 投 标 人 于 年 月 日 参 加 采 购 项 目 的 投 标 , 担 保 人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我 方 无 条 件 地 不 可 撤 销 地 保 证 : 投 标 人 在 规 定 的 投 标 文 件 有 效 期内 撤 销 或 修 改 其 投 标 文 件 的 , 或 者 投 标 人 在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签 合 同 或 拒 交规 定 履 约 担 保 的 , 我 方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 收 到 你 方 书 面 通 知 后 , 在 7 日 内 无 条 件 向 你 方 支 付人 民 币 大 写 元 。本 保 函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保 持 有 效 。 要 求 我 方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的 通 知 应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送达 我 方 。
担 保 人 名 称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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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 价 表1 报 价 说 明1.一 般 要 求1.1本 表 中 的 设 备 部 套 分 项 须 与 供 货 范 围 中 的 分 项 内 容 的 序 号 一 致 。1.2 当 分 项 价 之 和 与 开 标 一 览 表 中 总 价 不 符 时 , 以 开 标 一 览 表 中 所 报 总 价 为 准 。 如 有优 惠 条 件 , 优 惠 条 件 要 在 分 项 价 中 体 现 。1.3报 价 币 种 为 人 民 币 , 进 口 部 分 也 应 以 人 民 币 报 价 。
1.4技 术 服 务 费 运 杂 费 和 保 险 费 要 单 独 报 价 。1.5报 价 应 注 明 日 期 有 效 期 交 货 地 点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委 托 人 的 签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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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 项 报 价 表2.1 分 项 报 价 表 单 位 : 元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性 能 参 数 单位 数量 单 价 总 价 生 产 厂 家 备 注1 硬 件 设 备 待 定
1.1 数 据 采 集 服务 器 U机 架 式 。 处 理 器 : 2 4 核 处 理 器 内存 : 2 8G 硬 盘 : 3 300G 热 插 拔1万 5千 转 SAS硬 盘 RAID: 独 立 外 插 8 通 道 SAS RAID: 卡 , 支 持 RAID1 0 105等 多 种 方 式 IO: 支 持 PCI-E 16插槽 扩 展 网 络 : 100M2, 支 持 网 络 唤 醒 ,网 络 冗 余 , 负 载 均 衡 等 网 络 高 级 特 性 软件 要 求 : 电 源 及 外 设 : 冗 余 热 插 拔 双 电 源 ,冗 余 系 统 散 热 风 扇 , DVD光 驱 含 操 作 系统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国 产 安 全 操 作 系 统 套 1 采 用 国产 品 牌
1.2 数 据 库 服 务器 及 应 用 服务 器 二 合 一 U机 架 式 。 处 理 器 : 2 4 核 处 理 器 内存 : 2 8G 硬 盘 : 3 300G 热 插 拔1万 5千 转 SAS硬 盘 RAID: 独 立 外 插 8 通 道 SAS RAID: 卡 , 支 持 RAID 1 0 105等 多 种 方 式 IO: 支 持 PCI-E 16插槽 扩 展 网 络 : 100M2, 支 持 网 络 唤 醒 ,网 络 冗 余 , 负 载 均 衡 等 网 络 高 级 特 性 电源 及 外 设 : 冗 余 热 插 拔 双 电 源 , 冗 余 系 统散 热 风 扇 , DVD光 驱 对 CPU 内 存 硬盘 驱 动 器 电 源 及 风 扇 等 关 键 部 分 的 潜 在的 故 障 具 有 提 前 预 警 能 力 含 操 作 系 统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国 产 安 全 操 作 系 统 套 1 采 用 国产 品 牌1.3 PC工 作 站 操 作 系 统 :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国 产 安 全 操 作系 统 CPU: 64位 内 存 : 22G 硬 盘 : 500G SAS 显 示 器 : 24英 寸 鼠 标
键 盘 等 套 1 采 用 国产 品 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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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交 换 机 电 网 公 司 认 可 的 A 类 交 换 机 , 不 少 于 16个 百 兆 以 太 网 口 套 11.5 反 向 隔 离 装置 满 足 电 力 二 次 系 统 安 全 防 护 规 定 的 要求 套 1
1.6 防 火 墙 至 少 4个 以 太 网 接 口 , 至 少 1个 扩 展 插 槽 ,吞 吐 量 400Mbps, 并 发 连 接 数 80万 ,每 秒 新 建 连 接 数 1.5万 , 动 态 路 由 协 议支 持 RIP OSPF, 路 由 模 式 或 透 明 模 式 ,至 少 支 持 1 千 个 VPN 隧 道 60M 3DES加密 能 力 , 支 持 DES, 3DES 加 密 MD5, SHA-1认 证 支 持 IKE主 模 式 及 野 蛮 模 式 , 支 持ALGNAT功 能 , 支 持 NAT穿 越 , 交 流 220V,当 交 流 电 源 电 压 在 100V 240V 50Hz,设 备 应 正 确 工 作 , 电 信 级 高 可 靠 性 , 模 块可 热 插 拔 , 双 电 源 , 支 持 VRRP 满 足 接入 网 络 安 全 监 测 装 置 需 求 。 台 21.7 打 印 机 套 11.8 KVM及 机 架
显 示 器 显 示 器 19 英 寸 套 11.9 机 柜 配 套 机 柜 及 电 源 线 缆 等 , 2260 1000 800mm 面 12 风 功 率 预 测系 统 软 件 预测 及 售 后 服务 工 作
2.1 风 功 率 预 测系 统 软 件 操 作 系 统 : 采 用 LinuX 或 WindowsServer系 统 数 据 库 : 采 用 Oracle9i至 少 具 备 如 下 功 能 : 包 括 数 值 气 象 预 报 功能 短 期 功 率 预 测 功 能 超 短 期 功 率 预 测 数 据 分 析 与 统 计 图 形 展 示 数 据 上 报 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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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风 电 场 中 控 平 台 远 程 通 信 功 能 等 。2.2 数 值 天 气 预报 来 源 套 12.3 数 值 天 气 预报 费 用 年 22.4 技 术 服 务 年 23 实 时 气 象 数据 采 集 系 统
3.1 新 建 测 风 塔 热 镀 锌 塔 高 150 米 座 13.2 风 速 传 感 器 个 5 10m30m50m70m 轮毂 高 层3.3 风 向 传 感 器 个 5 10m30m50m
70m 轮毂 高 层3.4 温 度 计 个 1 10m3.5 湿 度 计 个 1 10m3.6 压 力 计 个 1 10m3.7 数 据 记 录 仪 套 13.8 蓄 电 池 12V/24AH 块 4
3.9 太 阳 能 板 80W 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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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数 据 传 输 系统 无 线 方式 提 供 的 设 备 之 间 的 通 信 线 等 光 纤 系 统包 括 通 道 的 建 设 。 数 据 无 线 传 输 设 备 安装 于 测 风 塔 数 据 无 线 接 收 设 备 安 装于 开 关 站 等 。 套 1 具 备 但不 考 虑无 线 方式数 据 传 输 系统 专 用 光纤 方 式 光 电 转 换 模 块 光 纤 熔 接 盒 尾 纤 光 缆等 。 套 1 优 先 采用 专 用光 纤 方式3.11 选 址 收 资 测 量 仪 器 等配 套 设 备 供货 土 建 施工 安 装
调 试 投 运等 项 1合 计注 : 1 由 响 应 人 根 据 自 身 产 品 特 点 自 行 填 报 内 容 。2 表 格 可 扩 展 修 改 并 增 加 内 容 , 多 项 设 备 组 合 可 增 加 此 表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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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关 键 部 件 及 元 器 件 分 项 报 价 表序 号 名 称 型 号 规 格及主 要 技 术参 数 数 量 单 位 单 价 总 价 生 产 厂 家
注 : 关 键 部 件 及 元 器 件 的 品 牌 应 满 足 招 标 人 的 短 名 单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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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专 用 工 器 具 及 机 备 品 备 件 分 项 报 价 表 单 位 : 元序号 设 备 或 部 件名 称 型 号 规 格 及主 要 技 术 参 数 数 量 单 位 单 价 含税 13% 总 价 备 注1 测 试 插 件 及 专用 的 维 护 工 具 1 套
注 : 表 格 可 扩 展 修 改 并 增 加 内 容 。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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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售 后 服 务 费 分 项 报 价 表 单 位 : 元序号 内 容 单 价 元 /人 日 数 量 人 日 数 分 项总 价 地 点 备 注1 安 装 调 试 费1.11.2
2 现 场 服 务 费2.12.23 培 训 费
3.13.24 其 他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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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表 格 可 扩 展 修 改 并 增 加 内 容 。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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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运 输 及 保 险 费 分 项 报 价 表 单 位 : 人 民 币 , 元序号 名 称 重 量 公里 数量 单 价 总 价 备注1 运 杂 费2 保 险 费
3 其 它合 计 填 入 报 价 汇总 表 中注 : 表 格 可 扩 展 修 改 并 增 加 内 容 。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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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监 造 内 容投 标 方 应 根 据 上 述 要 求 结 合 设 备 的 实 际 情 况 , 提 出 监 造 内 容 清 单 。序 号 零 部 件 名 称 监 造 内 容 监 造 方 式 备 注文 件 见证 R 现 场 见证 W 停 工 待检 H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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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2.6投 标 方 现 场 技 术 服 务序 号 技 术 服 务 内 容 计 划 人 日 数 派 出 人 员 构 成 备 注职 称 人 数123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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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表 格 可 扩 展 修 改 并 增 加 内 容 。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49
2.7投 标 方 提 供 的 安 装 调 试 重 要 工 序 表序 号 工 序 名 称 工 序 主 要 内 容 备 注1234注 : 表 格 可 扩 展 修 改 并 增 加 内 容 。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50
2.8培 训 计 划 和 内 容序 号 培 训 内 容 计 划人日 数 培 训 教 师 构 成 地 点 备 注职 称 人 数12345
678注 : 表 格 可 扩 展 修 改 并 增 加 内 容 。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51
2.9设 计 联 络 计 划 表序 号 次 数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人 数12注 : 表 格 可 扩 展 修 改 并 增 加 内 容 。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52
3其 它 费 用 分 项 报 价 表表 格 格 式 由 响 应 人 自 行 制 定 , 若 已 包 含 在 其 它 项 目 中 , 本 项 可 不 申 报 。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53
五 装 运 方 案致 :设 备 运 输 方 案 如 下 :
由 响 应 人 撰 写 。 装 运 方 案 能 够 反 映 出 响 应 人 的 组 织 运 输 能 力 及 保 障 能 力 , 经验 特 色 和 优 势 亮 点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 响 应 人 的 运 输 组 织 结 构 运 输 方式 方 法 安 排 计 划 保 障 措 施 等 。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54
六 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 及 证 书 复 印 件基 本 情 况企 业 名 称 企 业 性质企 业 地 址 企 业 网址
注 册 资 本 金 万 元 实 收 资 金 万 元 成 立 年 月年 生 产 能 力 员 工 总 数 人 其 中 管 理人 员 人 邮 编 企 业 电 话 传 真
主 要 人 员 姓 名 办 公 电 话 手 机 电 子 邮 箱法 定 代 表 人技 术 负 责 人业 务 联 系 人 主 项 资 质 名 称 及 等 级 :
专 业 承 包 资 质 名 称 及 等 级
55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 其 他 :主 要 服 务 范 围近 期 主 要 项 目
或 业 绩基 本 开 户 账 户号 开 户 银 行类 别 证 书 号 发 证 机 关 发 证 时间 有 效 期 截至营 业 执 照 号
组 织 机 构 代 码证税 务 登 记 证安 全 生 产 许 可证
主 项 资 质 证 书 1:2:
56
管 理 体 系 认 证证 书 1:2:3:信 用 证 书 1:2:附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57
七 类 似 业 绩 资 料序 号 所 使 用 的项 目 名 称 型 号 技 术 参 数 数 量 合 同 金 额 万 元 使 用 地 点 备 注 钢 管 类 型
备 注 : 请 提 供 有 关 供 货 业 绩 证 明 文 件 。响 应 人 名 称 :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58
八 响 应 人 廉 政 承 诺 书响 应 人 廉 政 承 诺 书致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采 购 活 动 , 防 止 发 生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 体 现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则 ,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廉 洁 从 业 有 关 规 定 , 本 响 应 人 特 作 如 下 承 诺 :1 所 提 供 的 一 切 材 料 均 真 实 有 效 合 法 2 不 与 其 他 响 应 人 相 互 串 通 报 价 , 进 行 围 标 串 标 陪 标 抬 标 等 行 为 , 不 排
挤 其 他 响 应 人 的 公 平 竞 争 , 损 害 采 购 人 或 其 他 响 应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3 不 与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串 通 ,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或 者 他 人 的合 法 权 益 4 不 以 他 人 名 义 参 加 竞 争 性 谈 判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弄 虚 作 假 , 骗 取 成 交 5 不 向 采 购 人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谈 判 小 组 成 员 行 贿 , 以 不 正 当 手 段 牟 取 成 交 6 不 向 监 管 人 员 请 客 送 礼 及 组 织 其 他 有 可 能 影 响 客 观 公 正 监 管 的 活 动 7 不 私 下 接 触 谈 判 小 组 成 员
8 不 给 因 参 加 竞 争 性 活 动 被 追 究 的 责 任 人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说 情 解 脱 。如 出 现 上 述 行 为 , 本 响 应 人 自 愿 承 担 相 关 法 律 及 其 他 相 关 责 任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59
九 商 务 偏 差 表商 务偏 差 条 目 页 码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偏 差 备 注备 注 : 投 标 单 位 需 明 确 是 否 响 应 合 同 条 款 及 技 术 规 范 书 要 求 。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60
十 响 应 人 应 补 充 的 其 它 商 务 资 料
61
第 二 部 分 技 术 部 分一 技 术 偏 差 表技 术偏 差 条 目 页 码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偏 差 备 注
竞 谈 响 应 人 声 明 : 除 本 表 已 列 明 的 偏 差 外 , 我 们 接 受 竞 谈 文 件 规 定 的 其 余 全 部 技 术 要 求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62
二 投 标 说 明 书 及 技 术 资 料描 述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1 技 术 性 能 主 要 参 数序 号 部 件 名 称 型 号 生 产 厂
63
1.2投 标 方 认 为 应 该 补 充 的 其 他 技 术 性 能 主 要 参 数2 产 品 的 可 靠 性 材 料 或 原 材 料 的 选 择 制 造 工 艺3 工 艺 装 备 的 保 障 能 力 , 投 标 人 月 度 最 大 供 应 能 力 仓 储 能 力 , 交 货 进 度 保 障 措 施4 技 术 资 料 及 认 证 体 系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三 售 后 服 务请 详 细 提 供 材 料 在 质 保 期 期 间 的 服 务 范 围 责 任 及 承 诺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64
四 投 标 人 认 为 应 补 充 的 其 它 技 术 资 料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65
第 六 章 技 术 规 范详 见 技 术 规 范 书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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