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泽普县2022年污水处理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地区泽普县2022年污水处理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653*****06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 污水处理厂1.5万吨/天扩容项目设备采购及100公里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泽普县2022年污水处理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招标范围: 建设乡镇污水收集管网130公里。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设备采购、运输和安装工作,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专业工程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3.5、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公司除外,只提供财务报表);3.6、其他人员要求: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设计人员证书,具备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 资料员、造价人员】 身份证及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人员;3.7、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3.8、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9月19日到 2022年10月13日
2.获取方式: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4日 10:30
2.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监督部门: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8-
*******;4、本项目资金来源:债券资金及配套资金;5、本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2022年09月1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