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水预处理厂除臭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工业污水预处理厂除臭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经批准,资溪县明科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科公司”)将公司所需除臭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的物

资溪县明科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度资溪县鹤城工业污水预处理厂除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标的物:防腐玻璃钢板材500平方(含安装辅件)、304不锈钢管道110米(含安装辅件)、4台气体浓度报警器(含气体传感器)、8台联动风扇(含控制系统),配合完成废气治理设备调试(包含生物滤池设备、喷淋塔设备)。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排放标准。

标的物质量要求:制作材料必须是全新料、玻璃钢板材厚度不低0.6mm、304不锈钢厚度不低于0.6mm。风扇功率0.75KW、220V。气体报警装置含(硫化氢、氧气、一氧化碳、甲烷传感器),工作电压、主电AC220V±15%、50HZ±1%、备电12DVC、2Ah功率:<10W

二、开标时间、招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2年8月3日15:30

开标地点:江西省城北大道公安局旁(资溪县工创投三楼会议室)

招标方式:以(到资溪工地现场)为标准报价,报价应包括材料费、运输费、包装费、产品检测费、各种税费以及为制造、交付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方式以设备材料、运输安装等总价为投标价。投标人现场填写二次报价单,报价最低价者为标的物竞得人。后期材料价格若有调整,应以厂家出具的调价函为依据进行调整。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付预付款起十个工作日内

三、报名条件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必须具有专业经营场所,且能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标现场需提供近1年内开具过的13%发票存根一张。

(4)投标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

(5)承诺书一份,承诺书内容是保证设备安装调试后能《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排放标准。

四、投标须知

1、凡有意参加招标的公司,凭有效证件于开标前半小时内在开标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者携带相关证件开标前进场。

2、参与竞标的不得少于三家,现场填写两轮报价单,以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标的物竞得人。

3、投标人现场填写报价单,最低价者中标。

4、该项目设置招标底价,若中标价超过招标底价则该中标价无效。

5、收货地点为资溪工地,后期材料价格若有调整,应以厂家出具的调价函为依据进行调整。

五、交货地点、时间

1、交货时间地点:中标方在签订采购合同,收到预付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运输到现场并进行安装(资溪)。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50%的预付款,材料进场安装完成通过验收后付合同价95%,剩余5%作为一年期运维质保金,若一年中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将5%支付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在每次收款期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货款、税款、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等所有费用总额),采购方收到发票后7天内付清已确认货款。

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一个月内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或者处理不达标,甲方有权追回所有支付款项,并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邓先生156*****23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臭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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