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乡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15年县乡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睢宁县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处建设的睢宁县2015年县乡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省级补助及地方配套,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1)工程地点:睢宁县官山、邱集、王集、高作、岚山、睢城镇。
(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1143.6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本工程招标内容:疏浚县级河道1条,长度6.5km;疏浚乡级河道11条,长度46.84km。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施工招标为壹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本企业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自2012年2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河道整治工程,以合同信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公司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及建造师无行贿受贿证明;
(6)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7)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人员信用信息库”备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伍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至2015年3月5日。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节假日、午休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商务处(徐州市新城区建设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元整,标书售后不退。
8、招标人地址:睢宁县红旗桥南外环向东
联系人:周立云 电话:****-********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苏 瑶 电话:****-******** 传真:****-********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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