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项目合作协议

吉林省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项目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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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1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合作协议书
甲方: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电话:0431-89963110
乙方: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开户行: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账号:3301040160002204231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
2701-2708室
电话:0571-88156845
乙方:中碳先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融科支行
账号:110934389810301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号-A2747
电话:186431109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开展吉林省2021年度温室气体
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双方必须遵
守以下条款。
第二章合作方式
第二条
甲方按照国家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
案国发2021)23号)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
规划编制大纲等文件要求,委托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
公司开展我省吉林省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招标代理工作,乙方为联合体中标单位。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开展吉林省2021年度温室
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第四条乙方需按照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
划编制大纲吉林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等文
件要求,编制完成吉林省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并
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交成果特殊情况下可适
当延后)。
第五条
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编
制费用119.95万元。因乙方为联合体,报酬总额全部支付
给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内部报酬分配自行协商。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乙双方要选定具体负责人协商活动实施过
程中的具体事务。

第八条
乙方要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并足额用于吉林
省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甲方有权监督检
查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
乙方需按照增值服务承诺并按照甲方要求提
供增值服务
第四章协议生效变更及解除
第十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
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无法履行时,
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

第五章
附则
:100500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联合体各
一份。
3
甲方: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态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27年9月68
乙方:
辰超离患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公可

法定代表假装权采
娜王

理人签字盖章:
印敏
2n22年
9月6日
80092225

方:
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昆果
印靖
22年9月6日
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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