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阜蒙县公安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阜蒙县公安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编号:CGZX2015-8)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询价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套) |
1 | 监控设备 | 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 | 1 |
注: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本次询价最高限价:11.58万元,投标人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投标
文件处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报价方法方式:
采用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印制的报价单填表,用档案袋或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时间结束前递交。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6日(每日9:30
—15:00)。
(二)、地点: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报价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供应商的产生及注意事项:
(一)、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优先。
(二)、报价单位必须对其所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负法律责任。
六、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阜蒙县公安局
集中采购机构: 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阜蒙县北环路107号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 138*****018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