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LN)-用过附油回收处置处置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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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包编号 | 资产包名称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最少参与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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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竞价人需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分多笔汇入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无法参与标的竞价。
2. 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提前打款,避免因异地跨行等原因造成入账延迟影响竞价。
3. 收款账户信息请竞价人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后,在“物资网上竞价-待缴纳保证金”功能中查看,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
三、特别告知(一)竞价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s://www.ronghw.cn)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价公告及废旧物资处置文件。
(二)报名程序
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注册—>选择用户身份(废旧物质处置回收商)—>注册管理员账号-登录—>完善企业信息—>注册完成—>应用回收商账号报名。
(三)报名审核
1.竞价人需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并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报名,审核通过后,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保证金缴纳,方能参加竞价。
2.竞价人需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废旧物资处置-物资处置”报名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以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上传,待回收商审核通过后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进行竞价。未按规定时间或在规定时间之后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回收商不予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
注:竞价人根据自身需求,需对不同包件分别进行报名。
(四)竞价保证金
1.竞价人需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分多笔汇入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无法参与标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2.收款账户信息请竞价人登录融通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在“资产处置网上竞价-待缴纳保证金”功能中查看,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
(五)其他:
竞价人对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189-888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四、竞价公告一、竞价标的信息
(一)标的名称:融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辽宁LN-用过附油回收处置。
(二)标的情况:辽宁省内共有用过附油共计385.59吨,分布在7个地区的13处点位上。储存方式有桶装和罐装不定,品类主要包括柴油机油、车用机油、润滑油、液压油、洗涤汽油、齿轮油、传动油、抗磨液压油等,具体标的品类不等,以实际为准。
部分容器中有未知数量的水、油泥、油渣等杂质(按前期经验,水杂含量从5%到25%不等,所有杂质最终以现场实际拉运情况为准);
部分沿海地区工作点位,存在需要回收企业上船到污油舱抽吸的情况,企业须备好适当器材;
部分容器中有未知数量的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等轻质油以及特种液。
(以上数据信息供参考,最终以实际数量、含量和状态为准)附明细情况表:
标的名称 | 危废类别 | 预估数量(吨) | 存储地点 | 贮存点位 | 贮存点预估数量(吨) | 起拍价格 |
融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辽宁LN-用过附油回收处置 | HW08 | 辽宁385.59吨 | 朝阳市 | 1 | 3.306 | 1500元/吨 |
大连市 | 2 | 238 | ||||
葫芦岛市 | 3 | 73 | ||||
锦州市 | 3 | 16.445 | ||||
盘锦市 | 1 | 3.47 | ||||
沈阳市 | 2 | 50.064 | ||||
庄河市 | 1 | 1.3 |
(三)标的具体说明
1.此批危险废物采取省域整体打包、整体计数计重的方案回收处置。采用融通平台线上竞价方式,竞价形式增价拍。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为成交价,最高出价竞价人为买受人。
2.竞价方式采用包干竞价方式进行,竞价人需充分研判标的状态、属性、成分、含量等因素,并合理评估好标的收储点位分散带来的运输成本。
3.标的货款结算方法:买受人每次清运标的物需现场签署三方数量交接单,待标的物全部拉运完毕后,双方以交接单实际数量为最终结算依据,货款清算时多退少补。
用过附油回收实际结算货款=用过附油交接单实际数量×标的回收成交吨单价
4.标的所属附油为装备修理维护时润滑、传动系统退卸的使用寿命到期油料,及零部件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混合油料等。现场转运时须将容器中全部液态物质吸抽清走,交接完毕后现场清理应达到收储点管理部门和处置方的要求。
5.因疫情管控要求和标的收储地特殊情况,此次竞价前不进行现场展样。标的数量、质量、状态及含量等均以实物为准,处置方及拍卖机构不承担标的数量、质量状态及含量的担保责任。竞价人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准确理解本次竞价的计价操作方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竞价人对此次报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最高竞价人不得因标的数量、质量、状态及含量等瑕疵问题及因不理解计价操作方式等原因拒绝成交。
二、竞价时间节点安排
(一)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25日下午4:30;
(二)线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下午2:00;
(三)平台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9月27日下午2:00;
(四)竞价时间:120分钟;
(五)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
(六)加价幅度:50元;
(七)竞价最少参与人数:1人;
此次竞价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ronghw.cn) 举行,标的以吨单价竞价,该单价为含税价格。
三、竞价相关要求
参与融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处置方)本场次竞价的竞价人(含通过竞价产生的买受人),应完全知晓本场次竞价标的全部工作要求,并承诺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接受并遵守以下条款或要求:
(一)服务内容:买受人负责派遣相对固定的车辆及人员,将处置方提供所有点位中的用过附属油料抽取清空(包含水分和其它不可预料的液体或固体杂质),按照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妥善运输至买受人所属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标的物进行资源化、再生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确保处理全过程依法合规,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标准。
(二)价格约定:本场次竞价人的出价及最终产生的成交价为对本次附属油料(含容器内杂质)进行收集、回收、运输、处置等相关作业的包干含税单价,双方不再产生任何其它费用。
(三)装载称重:买受人现场转运交接,根据罐车空车检斤及重车过磅计算转运净重。双方按标的净重(去包装物和车体重量)作为装载计重数量。包装物重量以买受人现场随机抽取三个储存标的包装物的加权平均重量(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作为单个包装物计重吨数,按照转运批次包装物数量核算包装物总重量。如现场不具备称重条件,买受人需与处置方现场负责人及点位负责人共同评估实际装载数量。
(四)合同协议:处置方与买受人签署《回收处理咨询服务合同》及保密协议(竞价文件、公告、竞价报名材料及竞价成交通知书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买受人应严格按合同协议开展各项工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支付条件:处置方采取先款后货的支付方式,竞价成功后,拍卖机构出具《竞价预成交通知书》,买受人于《竞价预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后两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按照本次标的成交预估数量乘以成交单价确定合同金额(包干含税价)向处置方指定收款账号一次性缴齐预付成交货款,同时按照成交总金额的20%向处置方指定收款账号缴纳履约保证金。预付成交货款、履约保证金经处置方及拍卖机构审核并确认收到后,拍卖机构出具《竞价成交通知书》,处置方与买受人签署《回收处理咨询服务合同》,买受人方可进行转运交接。买受人超出款项缴纳通知期限1日仍未缴纳相应款项的,视为买受人弃标,保证金不予退返,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竞价,处置方开具税率为6%的“信息咨询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可能延后。
(六)货物运输:在装载和运输用过附油时,买受人必须派出自有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车辆和人员(作业人员需与买受人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委托具备相应运输资质的合作运输企业(需提供与买受人已生效的合同或协议),买受人须对用过附油料收集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要求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给收储方或处置方造成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现场装载:现场采用抽吸的方式进行清运,买受人须自行准备专门的作业车辆、油泵、吸管以及防火毯、灭火器等器材;特殊少量情况下允许采用换桶方式,但买受人必须提前准备好置换用的空桶。买受人现场需安排对应的买受人所属公司项目经理和现场交接负责人,负责并全程进行现场管理活动。现场装载作业期间不得更换现场管理人员。
(八)危废转移:买受人于危险废物转运前须在标的物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资质手续备案,并负责办理移出地和接收地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处置方给予提供必要支持。
(九)危废处置:买受人危险废物处置需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标的处置的全过程中所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或安全事故,及由此受到政府环保有关部门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标的物对外销售及市场流动,不得私自转给其它厂家处理,一旦发生此类情况,买受人承担违约及全部责任。
(十)其他事宜:买受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处置方提交初步转移拉运计划和车辆、人员安排,确保计划安排科学、合法、合理,能够最高效率地完成所有收储点位转移拉运工作,整体转移拉运工作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含联单办理时间),处置方交接转运其他要求的除外。否则将按照处置方要求,承担相应违约处罚。
四、竞价人资格要求及应具备的处置条件
(一)竞价人资格要求
1.竞价人须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或参股的实体,且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具备此次竞价资格。竞价人不得转由竞价人公司以外的代理人代为操作,此次竞价禁止代理人借证参与或借名操作。
2.竞价人必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8类的收集、贮存、利用经营许可证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剩余有效期需大于6个月。如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需保证有效期截止2022年12月31日,并提供到期换证保证函,并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过期前1个月完成新证换领工作。竞价人应承诺证件的真实有效性,如有伪造、变造证件或修改证件有效期的,视为竞价人违约,取消竞价及中标资格,保证金及缴纳的其他款项不予退还并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竞价人、股东不得涉诉(劳动争议类、行为类诉讼除外)或被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
竞价人、股东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竞价人、股东不存在未执行完的拖欠债务法律诉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为准)(劳动争议类、行为类诉讼除外)。
竞价人必须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濒临停产企业不得参与竞价;竞价人、股东正面临金融风险、财务借贷纠纷等风险也不得参与竞价。
4.因竞价人原因与处置方产生过重大经济纠纷、案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前期在参与处置方组织的竞价活动中存在违约,或者与处置方签署合同但实际存在未按合同履约情况,经处置方明确要求禁止参加竞拍活动的,竞价人不得参加此次竞价活动。
5.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价人,不得参加同一资产包的竞价。
6.竞价人不得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情况:竞价人在本项目竞价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7.竞价人不得有以下行政处罚记录情况:竞价人企业需保证正常生产及运行状态稳定,竞价人在本项目竞价日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不得有违规处置和环保主管部门行政、环保处罚记录。
8.竞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不符合竞价人资格要求,不得参加此次竞价活动。
8.1为处置方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8.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8.3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8.4 在最近三年内存在骗取竞价或招标情形的;
8.5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的。
(二)竞价人应具备的处置条件
1.竞价人应具备收集、贮存、利用HW08类危险废物所须的条件和设施,且保证参与项目的人员、设施等资质符合国家法律及法规对处置危险废物的要求,并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不得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2.竞价人须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或与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或长期有效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并确保参与项目运输的车辆具备相关资质且车况良好,采取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的相关措施。成交后买受人进行当批标的物转移任务前,需将执行当次运输任务的车辆进行清洁及无害化处理相关证明报送处置。
3.竞价人需符合委托方要求的HW08类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达到4628吨/年以上,需保证参与本次竞价活动当年的HW08类危险废物剩余处置量不少于2314吨,能够保证正常接收和有效处置。
4.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竞价人承诺不将本场次标的物转移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生产设备装置应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竞价人须在报名时提供转移联单证明文件。
5.竞价人须于危险废物转运前在标的物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完成危险废物经营资质手续备案,备案单位名称与竞价人名称一致。如竞价人承诺办理备案但实际未备案的,视为违约,取消竞价及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及全部责任。
6.竞价人需确认并承诺在标的物转移时自行办理标的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单位名称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买受人未能在约定的标的移交时间前办理危险废物标的转移手续及移走标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及全部责任。
五、报名文件要求
1.提供本场次《竞价公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代码为HW08)复印件加盖公章,该经营许可证及副本为竞买资格要件。
4.提供竞价人自有运输车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竞价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的《运输合同》或《委托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提供第三方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危险废物运输或经营性道路危险废物运输)。
5.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现场交接负责人)加盖公章、项目经理及现场交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竞价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在竞价人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竞价人报名前一日的有效资信证明加盖公章(要求需提供天眼查、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www.gsx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五个公开网站的竞价人相关资信材料截图或证明)。
7.按照处置方要求,提供竞价人处置能力及运营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1提供竞价人2022年1-8月本省环保部门危废管理电子平台HW08类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总数量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需确保联单总数量应达到1928吨以上;
7.2提供竞价人2022年6-8月本省环保部门危废管理电子平台HW08类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总数量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需确保联单总数量应达到771.2吨以上;
7.3提供竞价人2022年1-8月本省环保部门危废管理电子平台危险废物转移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省内无电子平台的,提供竞价人近7个月内企业转移联单证明文件;
7.4提供竞价人2021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
7.5提供竞价人近一年来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排污监测年度报;提供竞价人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企业正常良好生产运行的生产记录台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竞价人《企业资信良好承诺函》加盖公章。
9.提供竞价人《参与竞价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报名要求
(一)竞价人需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竞价人需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废旧物资处置-物资处置”报名并上传报名文件。
(二)竞价人待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公对公的平台保证金缴纳,付款账户账户名需要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保持一致,方能参加竞价。
七、服务费收取标准
此次竞价,拍卖机构收取买受人实际结算货款总金额4%的服务费。买受人于《竞价预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预付成交货款的4%服务费取整缴纳至拍卖机构指定账户,实际费用以最终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买受人认定方式
竞价人需对竞价人本场次的出价负责,每名竞价人的最终出价均具有法律效力,因本次拍卖竞价标的特殊性,经处置方同意,当最高出价成交的买受人被核查出存在变更、篡改、谎报、瞒报涉及报名相关文件,以及存在竞价人资格条件不符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全部成交货款的、不能按处置方要求及时转运或经催促转运仍未收效、确认无法有效履行转运任务的,均视为买受人违约弃标,平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此情况下无需二次竞价,出价排序第二高位的竞买人自动转为买受人,按其在本场次的最终出价执行应急处置任务,按处置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违约原买受人需补足处置差额,承担违约造成的损失及第一次竞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在相应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支付上述费用的 ,处置方及拍卖机构有权向违约原买受人追偿。如出价第二高位的竞价人不能有效进行转运承接,也视为其弃标,平台保证金不予退还,则出价排序第三高位的竞价人自动转为买受人;以此类推,确定本项目最终买受人,请各竞价人务必慎重参与报名及出价。
九、买受人认定条件
平台有效竞价场次结束确定本场买受人后,处置方及拍卖机构有权对买受人的自有工厂进行实地查勘,主要审查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提供的文件材料与实际运行情况是否完全相符,买受人有义务配合并按处置方及拍卖机构要求提供资产、人员、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备查;如因处置方及拍卖机构发现买受人的资产、人员、设施设备、运行实际情况与竞价阶段提供材料差异较大,处置方及拍卖机构有权单方面取消买受人资格,并将出价第二高位的竞价人转为买受人,如此买受人也不符合要求,由出价第二高位转为买受人,以此类推。买受人最终确认以拍卖机构出具的《竞价成交通知书》为准。
十、平台保证金
本标的保证金为平台保证金******元 ,收款账户信息请竞价人登录融通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在“资产处置网上竞价-待缴纳保证金”功能中查看;保证金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请竞价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分多笔汇入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无法参与标的竞价;其他非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的平台保证金在该项目买受人最终确定后,十个工作日后原路退回)。
十一、业务咨询
对本次处置文件及相关业务问题有疑问的,请拨打辽宁汇通拍卖有限公司竞价咨询电话:159*****440(微信同号)
五、竞价须知第一条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依照有关规定及惯例,按照交易资产(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公告,电商平台声明:对交易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凡参与竞价者,即表示已经对所竞价标的物的实际现状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所有公布的信息均不得作为竞价决策的基础,竞价人务必在报名前对标的物进行实地查勘,竞价人一经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及认可该标的物的现状及竞价公告的所有内容。
第二条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对标的物的产权状况、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等事先了解,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价的,其责任由竞价人自负。
第三条竞价人参与竞价应当遵守电商平台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竞价人参加由电商平台组织的废旧物资处置网络竞价交易,应遵守本须知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竞价人应在竞价正式开始前提前登录竞价系统,以保障有充分的时间完成登录、密码修改等操作,因竞价人未按时登录系统而造成贻误报价的后果由竞价人承担。
第六条竞价人注册平台后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确保账户安全。电商平台对该账号在网络竞价中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竞价人本人行为,因竞价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负责。
第七条网络竞价中,竞价人的报价指令发出并经系统确认后不得更改或撤销,报价的认定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
第八条由于网络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人在报价时段内应尽早出价,以免贻误报价损害自身权益。
第九条互联网竞价的硬件要求:竞价人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应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提前下载谷歌浏览器,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第十条竞价的终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而导致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终止、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及其它的特别情形,电商平台有权做出终止当前竞价交易的决定。
第十一条报价方式及规则 竞价人通过废旧物质处置网络竞价模块可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自由报价(递增报价),自由竞价期内,各竞价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进入限时竞价期后,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
第十二条竞价人应在竞价公告期满前按公告中披露的报名方式完成报名手续。
第十三条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报名手续如下:竞价人在报名结束日期之前自行登录电商平台注册帐号并进行报名。报名通过,竞价保证金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汇款至指定账户。
第十四条竞价人应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电商平台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第十五条竞价人应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缴纳保证金(以电商平台确认到账为准)。
第十六条交易结束后竞价保证金的处理方式。
(一)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签署《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后,原路退回。
(二)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该竞价结果公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回。
第十七条竞价人有如下行为时,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处置方签订《废旧物质处置合同》的;
(二)不付款或者未按期付清款项的;
(三)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的;
(四)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行为的。
本须知适用于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的公开竞价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所有。
六、标的物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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