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友好路院区PCR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建设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友好路院区PCR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沙湾市人民医院友好路院区PCR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原丝路明珠综合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Z********
项目名称:沙湾市人民医院友好路院区PCR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在采购合同签定后30天全部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原丝路明珠综合楼)
方式:通过邮箱发送。投标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q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
售价(元):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市光明路33号华悦旅游宾馆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市光明路33号华悦旅游宾馆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湾市人民医院
地 址:沙湾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原丝路明珠综合楼)
联系方式:151*****811 0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贝贝
电 话:151*****811 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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