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绿化养护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瑶海区绿化养护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

二、项目预算:20万元(财政年度预算资金)。

三、采 购 人:合肥市瑶海区绿化养护管理处

四、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五、询价时间:2022年9月26日下午15:00

六、询价地点:瑶海区绿化养护管理处4楼会议室

七、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及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下一个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上一个月费用。

2

服务地点

合肥市瑶海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如:成交供应商考核合格履约情况良好,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均同意续签,且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双方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金额和服务内容不变。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八、项目介绍:办公地址位于明光路与金孔路交口,占地面积约4亩,区域内一处三层(局部四层)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895.3平方米,其中办公面积880.3方米,走廊区域747平方米,非机动车库34平方米、卫生间48平方米、会议室面积110平方米、活动室76平方米。停车场1625平方米、值班室30平方米、公共场地面积306平方米、绿化面积123平方米等。

九、企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十、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提供24小时安保服务。

2、做好区域内绿化的日常养护。

3、做好单位内车辆管理,防止公共财产及设备受损,确保单位内人身安全;

4、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5、做好基础水电维修工作。

6、做好保洁工作(停车场、卫生间、楼道等)。

7、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

8、做好防盗、防抢劫、防暴恐等安全防范工作。

(二)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犯罪记录,五官端正,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年龄须符合国家法定工作年龄要求,各类人员均为固定的专职人员,每天在岗、在位,着装统一,标识明显。

2、工作的要求:

(1)办公区域

范围:各楼层卫生间、楼层过道、平台、会议室、公共区域等。要求:地面保持洁净,无污渍、无杂物。保证墙体、玻璃门窗清洁干净、楼梯无杂物、洁净,扶手护栏无灰尘。楼梯平台上无杂物,无垃圾,无明显灰尘,墙壁无明显灰尘、污渍,天花板无灰尘、无蜘网。水池台面无水渍,无污渍、无积水,消防栓及管道井内无杂物。卫生间无异味,地面保持清洁干净无积水,小便器、大便器表面保持干净清洁、无污垢,卫生间内墙壁、门窗、隔断、门框、天花板上无灰尘、无蜘网,每天及时清理纸篓垃圾,保证下水道畅通,墙体干净。保持指示牌、告示牌、消防栓等其他设施干净、明亮、无尘、无污迹。各系部办公室内桌椅表面无杂物、浮尘、无各种印迹。雨天、下雪天保持地面干爽、防滑。

(2)外保范围及要求

单位广场:每日至少清扫一次,并巡回保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院内硬化地面无痰渍、污渍。

垃圾收集:对垃圾每天进行清除、外运。做到垃圾篓、箱不得有垃圾外溢,保持垃圾全部进垃圾箱。

垃圾桶(箱):配备足量垃圾桶(箱),对垃圾桶(箱)每天清刷,做到桶(箱)体清洁无污渍、无异味、无损坏。

消毒灭害: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每周需对单体内外进行消毒一次,并做好记录,每季一次(6、7、8、9月每月喷洒2次),每年灭鼠、灭蟑螂三次。无明显蚊蝇滋生地、鼠迹,做好消毒和灭鼠记录。

室外栏杆、扶手每周清洗一次,无积尘、污渍、垃圾。

可上去的屋顶和雨水沟不定期清扫,要求无积水、无垃圾。

雨雪天气、秋冬落叶季季节应及时清扫、铺防滑垫,并增加户外清扫人员及频次,保证道路无积雪、落叶堆积,保证安全、清洁,不得将积雪、落叶清扫堆放到绿篱、绿地和道路两侧雨、污水井内。

绿化区域保洁:保持绿化区域干净,无杂物、无白色垃圾。

4、日常维护及维修

(1)对门、窗、玻璃、门锁、给水、下水、阀门、龙头、卫生间水箱、节水装置、灯具、灯座、开关、插座、洁具、消防等设施设备损坏,要及时上报办公室,确保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确保正常使用。

(2)消防栓、垃圾桶(箱)、宣传栏的维护(维修由采购人承担,但出现损坏的情况需及时向办公室上报备案〉、清洁、保洁。

(3)单位所辖范围内的各类设备、设施一旦出现损坏的情况(如:供水管路、阀门、消防栓跑水、漏水等〉需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项目经理根据损坏程度安排维修或上报办公室。(4)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操作实施时所用水电费用以及大件维修费用等由采购人承担;物业管理服务中所需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物业管理办公费〈包括电话费〉和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水电维修管理标准及要求

(1)水电报修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原则上小问题1小时内解决,大问题24小时内解决,若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的需给报修人解释反馈,并承诺维修时间。

(2)每天到配电房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遇到不能立即排除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办公室。

十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总价计,无须分项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项目中单价低于1000元(含〉的用于维修、检修的水、电、五金等的材料费和配套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费用6000元,为不可竞争费,每年审计一次,年底据实结算。中标供应商依法缴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自行解决员工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中标供应商交通问题及中标供应商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项目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按实际中标价格进行考核后依据“按质付费”原则支付费用,中标单位按采购单位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并接受采购单位的指导、监督、考核和检查验收,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承包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十二、人员工资要求:

1、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合肥市现行最低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含医疗救助金),不得以使用“4050”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一般纳税人

人数

费用

月份

金额(元)

A基本工资

5

1650

12

*****.00

B基本社保

5

1292.15

12

*****

C工会费:A*3.5%




3465.00

小计:A+B+C




******

D税金:(A+B+C)*6.72%




*****.59

合计:A+B+C+D




******.59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小规模纳税人

人数

费用

月份

金额(元)

A基本工资

5

1650

12

*****.00

B基本社保

5

1292.15

12

*****

C工会费:A*3.5%




3465.00

小计:A+B+C




******

D税金:(A+B+C)*3.36%




6047.79

合计:A+B+C+D




******.79

注:

(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人/月)。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832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元/每人/每月)。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32%、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2%。

(3)一般纳税人税金 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 3.36%;如投标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报价。投标报价应考虑合同期内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物价指数上涨等因素,合同期内合同价格不变。

(6)其他未尽事宜,按安徽省和合肥市有关规定执行。

(7)投标人自行踏勘服务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投标报价缺项漏项、或中标后无法兑现服务,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其他理由要求增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9)中标供应商须将签订的用工合同及社保手续送采购人备案。

十三、装备要求:

中标单位需按下表为物业人员配备服装和设备。

序号

装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服装

10

安保人员秋、夏装各两套,佩戴上岗证、帽子帽徽、肩章、领带、腰带、手套等。

2

棉大衣

4


3

工作鞋

4


4

雨衣

4


5

手提探照灯

2


6

钢叉、盾牌、防割手套、长警棍等防暴恐器械物品

1


7

警棍

2


8

拖把、扫把、垃圾桶等洁具


按需求提供






十四、安全责任

1、中标单位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2、中标单位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

3、承包期内所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十五、员工劳动保障

1、在工人和中标单位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保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得发生歇工和维稳事件。

2、中标单位支付工人的正常工作工资(不含福利、加班工资)不低于现行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工人的合理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中标单位应相应作出调整。中标单位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

3、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

4、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工人正常休息时间,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加班时间上限,并按规定及时发放加班工资和补贴。

5、中标单位与工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6、中标单位必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工人保障的其它规定。

十六、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中标单位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保安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每季度具有详细安保工作计划、总结交与业主,内容包括:

1、人员管理措施(人员配备计划,岗位分布、负责人履历,人员来源、保险落实);

2、后勤装备措施;

3、培训措施;

4、管理措施(各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

5、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

6、各级重大活动(节假日)工作保障措施、应急处置预案;

十七、监督管理和考核

1、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2人以上(含2人)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采购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单位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出现一次未按时足额发放人员月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2人以上(含2人)的,或中标单位拖欠一名人员月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中标单位拖欠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金额达伍仟元以上的,或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而中标单位拒绝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调整的,采购单位均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单位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3、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引起群体上访事件或劳资纠纷案件败诉或歇工事件的,采购单位均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单位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4、中标单位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的,采购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单位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5、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考核单位的考勤制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每月考勤结果纳入考核。

6、中标单位应严格按规定要求足额配置人员,在保安工作质量未达标的情况下,人员配置不足的,中标单位应按每缺一人每天400元的标准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直至保安工作质量达标或人员配置达到要求为止,采购单位可从每月支付给中标单位的保安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

7、中标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的作业时间进行单位巡查、值守。中标单位因未按规定的作业时间进行巡查、值守的,而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8、中标单位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保安队长、保安员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为该项目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应常驻项目现场。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中标单位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调整。

9、若上级主管部门、采购单位出台新的考核细则或办法,执行新的考核细则或办法,视为中标单位无条件认同。

十八、其他有关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按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经费测算,配足作业人员。

2、如遇自然灾害天气、重特大事件(以政府发布的公告为准),中标单位应全员上岗,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应急队伍,服从采购单位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如遇到需协助抢险救灾工作的特殊情况,中标单位应服从采购单位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3、中标单位应当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因节假日、重特大活动、应急事件、突发事件等工作需要,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地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4、由采购单位指定的考核部门为该项目的监督和考核的主管部门,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该部门的指挥、调度、监督和考核。

十九、询价资料提供要求:

请参与报价的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报价函(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截图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承诺函(符合十、采购需求“(二) 服务要求”第 1 条的 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参与报价。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外,其余报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用档案袋密封。资料缺失视为无效报价。

二十、确定成交单位:

本次询价采用价格优先法确定成交单位,报价不得超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20万元,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最终成交单位,不接受二次报价。若遇到报价相同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委托单位联系人:贺工联系电话:193*****7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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