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湖村(后岸自然村)生态公墓工程招标公告
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湖村(后岸自然村)生态公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湖村(后岸自然村)生态公墓工程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湖村(后岸自然村),建设规模:双穴墓250穴,进山道路275m及相应项目。预算价约为55.9615万元。计划工期 5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公墓、进山道路、铺设彩色小方块、挡墙、台阶、山体土方开挖、回填平整等项目。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3月 2日9: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宁海县内独立法人资格(指注册地宁海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建筑类专业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6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7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3.1 开标时间:2015年3月 6日14:00时。
3.2 开标地点:宁海县梅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3、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宁海支行
5、保证金金额:壹万元。
6、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4日16:30时前缴入银行。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帐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项目名称) 。
六、发布公告
2015年3月2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梅林街道梅湖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
联 系 人:应永富
联系电话:135*****28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时代大道160号8楼
联 系 人:叶圆圆
联系电话:****-********
********083357_806.doc" target="_blank">后岸村公墓招标文件.doc********083415_133.xls" target="_blank">后岸村工程量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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