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安达利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11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安达利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11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鄂尔多斯市安达利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11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现公告如下。
所在地: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天津市。
债权情况:截止2022年8月31日,鄂尔多斯市安达利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11户不良债权,债权合计68,664.20万元,其中本金38,761.81万元,利息(包括孳息、罚息、复利)29,610.69万元,代垫费用291.70万元。诉讼执行情况为8户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户已诉讼未开庭,1户未诉讼,1户抵押物已以资抵债(抵偿部分债务)。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明细如下:
债权基准日:2022年8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代垫费用 | 债权合计 | 担保情况 | 诉讼情况 |
1 | 鄂尔多斯市安达利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3,999.31 | 8,600.74 | 0 | 12,600.05 | 1.抵押:以鄂尔多斯市安达利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汽贸三路南民族东街东、汽贸西街西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抵押,土地面积*****.95㎡,在建工程面积*****.3㎡。 2.保证:张林峰、刘翠平提供保证担保。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2 | 包头市兴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884.12 | 3140.3 | 0 | 5,024.42 | 1.抵押:以李学峰、蒋韶轩的房产提供抵押,李学峰房产位于东胜区伊煤路南9号街坊安厦家园5号楼201,建筑面积920.47㎡;蒋韶轩房产位于东胜区伊煤路南9号街坊安厦家园5号楼101,建筑面积878.71㎡。 2.保证:王占彪、王珍、王利新、雷文卿提供保证担保。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3 | 包头市盛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 1,296.78 | 2,073.91 | 0 | 3,370.69 | 1.抵押:以刘宁波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镇平原街南,医院路东的综合楼10号底商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房屋建筑面1356.42㎡;土地面积534.24㎡;2.以周在厚位于达拉特旗树乡包神铁路西,白塔粮库南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房屋建筑面积766.22㎡,土地面积*****.76㎡。 2.保证:郭利平、徐瑞霞、冯一伯、段虹、许云栋、邬禄霞提供保证担保。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4 | 内蒙古北疆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1,075.03 | 3,067.95 | 0 | 4,142.98 | 1.抵押:以吕玉成位于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11号街坊的房屋作为抵押,建筑面积1594.68㎡。 2.保证:董疆、吕玉成提供保证担保。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5 | 包头市爱心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702.14 | 1,126.69 | 0 | 1,828.83 | 1.抵押:以借款人位于昆区沼潭铁路南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房屋建筑面积9214.19㎡,土地面积8294.2㎡。 2.保证:沈富财及其配偶贾淑珍提供保证担保。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6 | 赤峰市创新中蒙药研究所有限公司 | 1,649.36 | 801.78 | 6.56 | 2,457.70 | 1.抵押:以借款人位于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办公楼作抵押,土地面积*****.16 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03平方米。 2.质押:以冯全作持有借款人1184.12万股股权作质押。 3.保证:冯全作及其配偶倪春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7 | 额尔古纳市新台圳木业有限公司 | 335.41 | 163.81 | 0.60 | 499.82 | 1.抵押:以借款人位于莫尔门道嘎镇标准工业厂房、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土地面积*****.9㎡,房屋建筑面积9138.95平方米。 2.保证:薛北辰、付晶提供保证担保。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8 | 包头市鑫通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 11,703.37 | 3,662.13 | 158.57 | 15,524.07 | 1.抵押:(1)天津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酒店,房屋建筑面积*****.545㎡,分摊土地面积7941.5 ㎡;(2)包头市资盛化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4平方米(188亩)。(其中*****.7平方米为鹿鼎天然气二顺位抵押);(3)包头市鑫通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9平方米(113亩),房屋建筑面积6341.1平方米;(4)债务人的机器设备100台(套)。 2.质押:刘英来以其持有的包头市鑫通钢管有限责任公司1200万元股权、徐广祥以其持有的包头市鑫通钢管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保证:天津市金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弘盛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英来、王玉霞、徐广胜、王玉琴、徐广祥、王淑玲提供保证担保。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9 | 包头市鹿鼎天然气有限公司 | 8,486.29 | 1,883.05 | 53.53 | 10,422.87 | 1.抵押:(1)西北汽车城商业用途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8平方米(22亩);(2)西北汽车城房产,建筑面积*****.43平方米;(3)包头市资盛化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7平方米(第二顺位抵押)。 2.质押:徐广胜以其持有的天津弘盛德投资有限公司*****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保证:天津市弘盛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鑫通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徐广胜、王玉琴提供保证担保。 | 已诉讼,一审未开庭,已诉前保全。 |
10 | 呼伦贝尔国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730.00 | 758 | 6.32 | 2494.32 | 抵押:以债务人自有配货站的宾馆和商铺5683.67平米房产和*****.04平米土地作抵押。 | 未起诉。 |
11 | 呼伦贝尔华邦物资销售有限公司 | 5,900.00 | 4,332.33 | 66.12 | *****.45 | 1.抵押:呼伦贝尔华邦物资销售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的商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1)土地面积为*****平米,地上房产建筑面积1314.36平方米。(2)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上房产面积为3548.41平方米。(3)上述土地上的在建工程:建筑规划面积6714.55平方米、建筑规划面积9915.9平方米;抵押物被法院裁定以资抵债,抵债金额2640万元。 2.保证:叶智群提供保证担保。 | 抵押物已以资抵债(抵偿部分债务)。 |
合计 | 38,761.81 | 29,610.69 | 291.70 | 68,664.20 |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本次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9月16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处置方式:公开竞价转让(京东网竞价网络平台公开挂牌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面对各界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欢迎符合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者购买资讯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471-******* 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1-*******
纪检审计人员:谭先生 联系电话:0471-*******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8号楼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费用余额、抵债资产,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城内蒙古分公司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和正式发票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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