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定点招标公告

机关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定点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规范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川教函〔2022〕360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我园现对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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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二、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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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幼儿园成立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雪英(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

成员:膳食委员会代表、食品安全管理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三、投标人要求及供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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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有效经营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其授权委托书、送货人健康证明等证件复印件等)。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有连续供货能力、无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记录(包含无违法经营工商处罚记录)、信誉良好、有经营实力。

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和肢解分包、转包。

5、供货时间为 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


四、招标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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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米、调味品、干鲜、食用油(1家);

2、肉类(1家);

3、蔬菜(1家);

4、水果类点心(1家);

5、预包装类点心(1家);

6、糕点类点心(1家)。



五、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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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

1、大米等级为一级,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指标。

2、调料品、干鲜等必须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调味品必须是定型包装,菜籽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制造工艺为压榨四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并经过井研县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图章的活鲜猪肉。

4、蔬菜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5、水果类点心:新鲜、无腐烂变质。

6、预包装类点心、糕点类,无色素、糖精等食品添加剂,独立包装。


六、评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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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幼儿园组建大宗食品招标资格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进行审核,不具备必备条件者取消竞标资格。

2、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者,实行一票否决(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园同类投标)。

3、在开标时,投标人现场进行3分钟以内竞标演讲(所供货物质量和价格及服务等)。评标小组成员听取演讲现场提问后,进行现场打分,同类投标人中,得分高者中标。如并列,由幼儿园大宗食品招标评委会进行下一轮评标,确定出中标方为止。

4、投标人少于3家的,由幼儿园邀请本地知名度较高的、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重新进行招标和竞标。


七、投标人需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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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法人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食品流通企业须提供以下证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大米、食用油和生鲜肉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食用油、面粉需提供该招标配送商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附该生产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4.食品生产企业须提供以下证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食用油、面粉需提供该招标配送商品范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个体工商户须提供以下证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食用油、面粉需提供该招标配送商品范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附该生产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携带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投标人代理(或经销)商:须携带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供货实力、类似业绩、服务质量、信誉度的佐证材料。提供2019年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若查证承诺无效,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园投标。

7.企业简介。

8.服务承诺书(对产品价格、质量、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进行承诺)。投标时,投标方在机关幼儿园领取《服务承诺书》,开标前交机关幼儿园大宗食品招标评委会。

9.银行开户复印件。

10.大米、肉类供货方需提交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原件、复印件(保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供货方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合同期内无任何责任事故,期满后无息退还)。

11.投标人在投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时间内提交竞标文件。

12.投标人(竞标人)承诺在投标和竞标过程中按照《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本招标公告文件规定的内容参与投标和竞标,如有违反《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查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对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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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对招标过程全程监督指导。

2、价格结算原则:供应商每周向幼儿园提供一份本周原材料价格,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格,幼儿园伙食团管理委员会根据不高于井研县好邻居超市同类物品上午零售价格(特价除外)的原则定价,月末根据总金额并结合中标方服务承诺书报价价格结算。

3、供货要求:中标商需保质保量,并按幼儿园规定时间、地点送货。对质量不达标、送货不按规定、恶意竞争、暴利及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情节轻微的,幼儿园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立即终止供货,并提交相关部门处理。全学年约谈累计3次,取消供货资格。

4、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2点至5点,过时不予受理。地点:井研县机关幼儿园(桂花井巷16号)总务室。

5、开标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11点,未按时到现场签到者视为放弃竞标资格。地点:井研县机关幼儿园(桂花井巷16号)会议室。

6、评标地点:井研县机关园总园会议室。

7、中标公示时间:2022年8月26日—8月28日。公示地点:井研县机关幼儿园校门口。

8、联系人:但老师 联系电话:153*****956

9、本公告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投标人来园参加投标时需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及行程码。其他事项按照校园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本公告由井研县机关幼儿园负责解释,在井研县机关幼儿园校门口张贴,并在井研县机关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教师QQ工作群中公告。



井研县机关幼儿园

2022年8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大宗食品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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