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对讲机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数码对讲机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数码对讲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07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稚琳178*****155
报价起止时间:2022-09-26 09:00-2022-09-26 09:46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数码对讲机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对讲机; 需求: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20台 | ******.00 | 顺风耳 |
数字中转台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对讲机配件; 需求: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00 | 摩托罗拉/motorola |
附件: 数码对讲机(1).xls
响应附件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或者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委托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必须提供)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
(3)守门神sms-v2000,世安,JS-SA03型产品的原厂供货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
(4)以上响应文件于竞价开始后扫描并加盖公章,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反向竞价系统中,并于签订合同前将原件交采购单位审核,如有不符,取消中标资格。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七星区 七星区街道 横塘路31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质保要求 | (1)质量保证期:项目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一年,设备厂家质保期一年以上的,按厂家质保期质保,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内所有设备免费维护。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并提供免费的软件升级更新服务。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 (2)中标人应提供7×24小时咨询服务,对于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1小时内响应,如问题无法远程解决的,在接用户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6小时内未解决的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应急解决方案,12小时内修复使用,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采购方的正常使用,因中标人工作延误,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赔偿责任。在质保期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采购人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
交货、安装时间及地点 | (1)交付及安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2)交货地点:桂林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要求中标人分别将货物送达指定的办公场所,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等一体化服务。桂林市内客户指定地点(货物由采购单位指定安装及安装工艺)。 (3)本项项目报价中包括采购费、运输费、装卸费、现场保管仓储费、指导培训费、安装(含开孔)调试费、人工费、验收、售后服务、保修、保险费、税金、安装所需配件、服务费,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按合同金额的3%交纳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退还(无息)。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开具合同全额发票,由采购人在收到并确认中标供应商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100%的合同货款。 |
设备要求 | (1).本项目★号项为重要指标参数,采购人有权对所投产品响应的技术参数进行验证,如有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上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将其列入黑名单,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对中标供应商予以成交金额的30%处罚,并通报区政采中心。 (2).为确保设备质量及日后维护,供应商供货时需提供原厂供货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3)金属探测仪:提供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佐证对重要指标技术参数相符,可有不符,投标无效)。(加盖公章) (4)警哨:需提供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执行标准:《GB/T *****-2013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加盖公章) (5)数码对讲机:设备必须包含1年服务费 |
其他要求 | (1)反向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预成交供应商须到采购方实地考察确认产品安装服务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采购方才确认反向竞价结果,否则视为不响应,采购方不予确认结果并重新组织反向竞价。 (2)为保证中标人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功能指标真实,供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采购需求中带“★”号的产品重要功能指标在采购人现场对相应的功能指标进行测试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此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测试结果或提供的资质证明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则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有权报相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如供应商所供产品未能满足技术文件描述要求,采购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货时,中标人提供所供产品的原厂供货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否则采购人将拒绝验收。 |
标签: 数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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