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农发〔2022〕31号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平乐县微型牛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农农发〔2022〕31号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平乐县微型牛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相关单位:
《平乐县微型牛场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局班子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6日
平乐县微型牛场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快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22〕18号)及《平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乐县加快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县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应,进一步挖掘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平乐县关于加快推进牛羊现代生态养殖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位推进,以开展微型牛场创建为抓手,以促进畜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重点,全面提高全县肉牛产量和产能,实现农业农村产业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户主体。积极宣传养殖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建设,共享收益。
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各地立足实际,改扩建原有牛棚栏舍或依法利用荒山荒坡、滩涂和闲置建设用地新建栏舍。
坚持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乡村科技特派员、各级农技人员技术优势,从栏舍设计、育种引种、疫病防控、饲养管理、饲草饲料、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加强服务指导,创新现代生态养殖技术。
坚持示范引领。按照“建设一批,带动一批”的思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以示范促发展,总结微型牛场建设经验,提升建设质量。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各乡镇按照牛生态养殖建设标准大力发展微型牛场(目标任务见附件),全县总创建126个。按年度分解其中2022年创建50个、2023年创建36个、2024年创建26个、2025年创建14个。
四、建设内容和时间节点
(一)基本要求
1.微型牛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微型牛场饲养规模:年出栏肉牛10-49头或存栏母牛
5-49头。
3.建立微型牛场养殖档案。
(二)具体内容
(1)养殖设施标准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养殖栏舍要做到雨污分流。栏舍的设计要利于生产、饲喂方便,利于排水排污和粪污清理,食槽以平地式、配独立饮水碗或饮水池为最佳。有饲草饲料堆放棚或配备饲草青贮池、简易的青贮设施,有粪污堆放棚或带盖板的储存池等。配备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简易设备,如割草机、铡草机、消毒池等。
(2)饲养品种优良化。鼓励饲养性能良好、检疫合格、高产优质的杂交牛。提倡农户根据饲养技术和养殖条件,选择饲养育肥牛和饲养能繁杂交母牛两种模式。
(3)养殖饲料本土化。充分利用天然草地资源及当地农作物秸秆、果蔬下脚料,如马蹄渣、红薯渣、柿子渣、玉米秸秆、花生滕、稻草等。有条件的农户可适当种植桂牧一号、甜象草等优质牧草充粗饲料来源,购买粗饲料的占比不宜超过20%。
(4)养殖环境清洁化。养殖生产区域要做到感官上整齐清洁,栏舍粪污及时清理,栏舍通道、天面线绳规整,无蚊蝇滋生和养殖异味,饲草饲料堆放整齐,工具设备摆放井然有序,无畜禽混
养现象。
(5)粪污处理资源化。养殖粪污集中收集,提倡添加微生物发酵菌剂堆贮发酵腐熟后还田利用。
(三)时间节点
1.创建和验收工作。
(1)创建和验收工作。
实行随时申请验收常态制,各乡镇根据本区域微型牛场的数量及年度需要完成的指标任务,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养牛场积极申报,经现场检查及材料初审合格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2)挂牌工作。
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按照验收标准和既定程序进行评审验收,验收一家,挂牌一家。按照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颁发桂林市微型牛场示范户标牌。
报送工作进度
在逢双月20日前,各乡镇将工作完成进度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站(邮箱glplxmz5141@163.com)。
五、组织保障
(一)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桂林市微型牛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邱宝华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王江南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莫勇明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吴翠红 平乐县畜牧站站长
陶荣辉 平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覃庆玉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三中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站,办公室主任由吴翠红同志兼任,成员从相关站所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贯彻执行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做好宣传报道、进度督导工作,收集并整理创建工作经验总结材料。
(二)为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成立平乐县微型牛场创建工作技术专家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吴翠红平乐县畜牧站站长、高级畜牧师
副组长:阳琼平乐县畜牧站副站长、畜牧师
宾雪梅平乐县畜牧站畜牧师
梁桂聪平乐县畜牧站兽医师
莫明刚平乐县畜牧站畜牧师
李辉平乐县畜牧站技术员
潘龙钦平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师
覃庆玉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三中队队长
成员由平乐县畜牧站、平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三中队有关技术骨干组成。
1.技术指导专家联系乡镇安排详见附件1;
2.技术指导专家职责如下:
(1)指导创建微型牛场。(2)现场抽查和验收牛场。
(3)做好统计报送工作。(4)其他相关的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进,落实工作责任
微型牛场创建工作是加快平乐县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乡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微型牛场创建工作纳入本乡镇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各乡镇和有关责任人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
各乡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宣传报道,不断增强群众自觉参与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微型牛场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未尽事宜,请与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站联系,联系人:吴翠红,联系电话:*******,电子邮箱:glplxmz5141@163.com
附件:1.平乐县各乡镇微型牛场负责工作人员联系表
2.平乐县微型牛场示范户创建申请表
3.微型牛场示范户验收评分标准
附件1
平乐县各乡镇微型牛场负责工作人员联系表
姓名 | 单位及职务、职称 | 电话 | 负责乡镇 | 备注 |
吴翠红 | 平乐县畜牧站站长 | 张家镇 | ||
阳琼 | 平乐县畜牧站副站长 | 沙子镇 | ||
宾雪梅 | 平乐县畜牧站技术员 | 青龙乡 | ||
莫明刚 | 平乐县畜牧站技术员 | 阳安乡、桥亭乡 | ||
梁桂聪 | 平乐县畜牧站技术员 | 平乐镇、大发瑶族乡 | ||
李辉 | 平乐县畜牧站技术员 | 二塘镇 | ||
潘龙钦 | 平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师 | 源头镇 | ||
覃庆玉 |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三中队队长 | 同安镇 |
附件2
平乐县微型牛场示范户创建申请表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
地址 | 手机 | |||||||
饲养品种 | 饲养模式 | 自繁自养□育肥□养母牛□ | ||||||
存栏数(头) | 存栏母牛数(头) | 年出栏量 | ||||||
申请人意见 | 本人自愿参加微型牛场示范户认证,承诺按照认证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 |||||||
乡镇经办人审查意见(2人以上) | (盖章/签名) (盖章/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3
微型牛场示范户验收评分标准
申请验收单位:验收时间:年月日 | ||||
验收内容 |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价标准 | 满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一、选址与布局(20分) | 是否有专门牛棚(5分),是否配独立饮水碗或饮水池(5分),是否有饲草饲料堆放棚或配备饲草青贮池(5分),是否有堆粪棚或盖板的储存池(5分) | 20 | ||
二、饲养品种优良化 (10分) | 养殖杂交牛(10分),养殖本地牛(8分) | 10 | ||
三、养殖环境清洁化 (20分) | 1.养殖生产区域是否整齐清洁 | 10 | ||
2.栏舍粪污是否及时清理 | 10 | |||
四、疫病防控和投入品使用(20分) | 1.是否按规定做好疫病免疫 | 10 | ||
2.不使用或不存放违禁药物 | 10 | |||
五、粪污处理及利用 (20分) | 1.是否按规定收集养殖粪污 | 10 | ||
2.是否将粪污处理后还田利用 | 10 | |||
六、档案管理(10) | 是否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 | 10 | ||
说明:70分以上可以评为微型牛场示范户 总分 | 100 |
验收专家: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6日印发 |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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