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评估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评估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评估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评估项目
二、采购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服务的说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于5月18日印发了《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银保监会规范商业银行内控管理和风险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夯实商业银行拨备管理基础,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促进银行稳健运行和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旨在规范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内控机制和管理流程,夯实信用风险拨备管理基础,重点规范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明确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治理机制。二是夯实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基础。三是规范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过程。四是加强预期信用损失法监管。
本项目拟不断提升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水平,促进本行高质量发展,以达到满足《办法》要求以及外部第三方验证标准的目的。
2.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190.00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该项目第一个报名期报名供应商未达到规定数量,由于该项目采购时间要求紧急,根据《天津银行A级采购项目工作规程》此项目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五、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09月19日
2.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09月26日
六、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0号国鑫大厦天津银行
2)联系人:颜经理
3)联系电话:022-********
七、意见反馈方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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