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招标公告

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招标公告

弋阳海螺煤矸石采购招标公示

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煤矸石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

序号

招标

单位

招标物资

质量指标

运输方式

预计需求数量

备注

1

弋阳

海螺

煤矸石(纯烧)

烧失量≤5.00%,水份≤3%,SO3≤3.00%,R2O≤2.00%,粒度≤200mm(合格率≥90%),颜色为红色

汽运

1.5万吨/月

车货总重≤55吨

备注:标的数量为预计需求数量,买方根据生产情况,对供货量具有增减权。合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车货总重不得超出55吨(≤55吨),若进厂运输车辆车货总重≤55吨,则整车净重按照合同价格进行结算货款,若进厂运输车辆车货总重>55吨,则按照整车总重55吨结算货款(超出55吨的部分不予结算货款)。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为自有煤矸石矿点、参股矿点或承包煤矸石矿点具有经营销售权(须提供与矿方的合作协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企业 。

(2)质量指标满足要求,且具有较强的发运和组织能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资质必须符合要求。

(3)投标人具有煤矸石、建材或矿产品销售等相关物资经营范围。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

(4)若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接受其中之一。

(5)招标人有权对申请参加的投标单位开展现场资质调查和拟中标渠道的资质后审,若调查后质量或资质等不符合招标要求,将取消其参加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

(6)投标单位与任何一家海螺水泥子公司合作出现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的,将被视作无效报名。

三、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报名材料: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供货能力证明材料或货源来源的证明材料、矿点协议等在阳光采购平台报名时上传。

四、投标人须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5万元,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不按时间提交标书的,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2%收取,以千元取整),不足部分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以电汇、银行汇票、本票方式(不接受个人转账)补齐,若存在剩余则在规定时间无息退回(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和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报价原则:

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煤矸石在生产、运输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投标单位所报煤矸石价格应该为发货地到招标方指定地点所有费用,一票制含税到厂价格,开具13%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组织供货,若中标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供货,招标方有权扣除参标单位合同履保证金。

六、网上报名地址及时间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陆海螺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ygcg.conch.cn,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

(1)阳光采购平台公示及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9月21日8:00至2022年9月24日8:00。

(2)资质预审及尽职调查时间:2022年9月24日8:00至2022年9月25日8:00。

(3)发放标书、网上报价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通过资格预审的拟投标渠道可以自行通过阳光采购平台下载标书,自2022年9月25日8:00海螺采购平台系统开始接受投标渠道报价,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10:00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10:00前)。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八、保证金缴纳信息: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弋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360*****300*********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199*****118

石先生 189*****830

联系电话:0793-*******

传真:0793-*******

2022年9月21日


报价地址:http://ygcg.conch.cn/webs/homepage/getRecBidding.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煤矸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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