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空调维修招标公告
2015年空调维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示 表
2015年3月12日 石钢公司/监察原字001表
编号 | S150305 | 标的名称 | 鑫跃公司2015年空调维修 | 数量 | 400台 | |
招标(项目)情况介绍 | 鑫跃公司位于石家庄井陉矿区,空调有民用空调、工业用空调;部分单制冷(热),部分制冷和制热功能都具备;有中央空调、冰柜、冷库;安装时间最早在2003年,空调新旧差异较大;空调使用环境差别较大;电气室、化验室空调使用时需要24小时连续运转。此次招标拟招出修理单价,据实结算。 | |||||
报价表 | (详见附件1) | |||||
合同主要条款、技术协议 | (详见附件2) | |||||
中标模式 | 一个标段,一家中标。 | |||||
投标保证金 |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确认技术条款、技术协议及合同主要条款无误后缴纳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未中标则招标活动结束后无息退还;如果投标人放弃投标、哄抬标价、提供虚假材料、串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招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 |||||
报名条件要求 | ①法人营业执照;②制冷设备维修;③同类甲方认可的业绩。 | |||||
报名方式 | 咨询电话 | 传真 | 报名网址 | |||
http://www.csggs.com/招标信息/招标内容/我要报名 | ||||||
监督及投诉 | 电话:0311—********(纪委)0311—********(监察部) 电子邮箱: sggsjw@163.com sggsjcb@163.com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5年3月19日 |
河北钢铁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公室
附件1 空调维修单项价格报价表
序号 | 设备型号 | 维 修 项 目 | ||||||||||||||||||||||||
设备检测、检漏 | 清洗主机、内机 | 焊补焊补管路 | 更换阀组 | 分液器、毛细管 | 膨胀阀 | 气液分离器 | 冷凝器 | 控制主板、电路板 | 更换电容 | 更换传感器 | 更换风机电机 | 更换压缩机 | 填充制冷剂 | 移机 | ||||||||||||
≤4处 | >4处 | 三通阀 | 四通阀 | 高压电磁阀 | 焊补 | 更换 | 焊补 | 更换 | 焊补 | 更换 | 焊补 | 更换 | 维修 | 更换 | R22制冷剂 | 4101a大金专用 | ||||||||||
1 | 空 调 型 号 | 26型 1.0P | ||||||||||||||||||||||||
2 | 32型 1.5P | |||||||||||||||||||||||||
3 | 50型 2P | |||||||||||||||||||||||||
4 | 72型 3P | |||||||||||||||||||||||||
5 | 120型 5P | |||||||||||||||||||||||||
6 | 160型 7P | |||||||||||||||||||||||||
7 | 大金中央空调(二级压缩) | |||||||||||||||||||||||||
8 | 冷库制冷机 | |||||||||||||||||||||||||
9 | 冰柜232L | |||||||||||||||||||||||||
10 | 冰柜211L |
附件2 空调修理合同条款、技术协议
第一条、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金额 (含税) | 绝对工期 |
空调修理 | 台 | 元 | 天 | ||
合同总金额为含税: (大写: 元整) 税率:17% |
第二条、乙方提供材料的名称、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提供的材料、配件、设备等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质量不低于原设备的要求。
第三条、修理内容及技术要求:根据甲方提供外委单据实修理,达到空调标明的运行参数。
第四条、修理项目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技术要求选用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执行。
第五条、修理项目检验标准、方法及时间:国家相关规范及实物现场验收。
第六条、修理项目交付时间:绝对工期1-2天。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费用、交货地点:往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地点甲方现场。
第八条、质保期:3个月。
第九条、费用结算方式及期限:修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开具全额17%增值税发票后付款至9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主要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
第十条、违约责任:乙方修理内容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理,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无。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地: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
甲方 单位名称(章):河北鑫跃焦化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开票电话:********)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井陉县支行矿区分理处 税号:130*****4014839 |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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