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维修工具招标公告

3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维修工具招标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对塔吉克斯坦胡占德3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总承包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HXC-HQ-KH-BID.ME-047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能提供设备出口所需资料和证件,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制造厂,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招标书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

3、具有所需的厂地,足够的制造、加工和检测设备,能按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全面完成购销合同;具有对投标设备的各种部件、组装件进行车间实验的设施;对设计、制造和安装的所有阶段,根据ISO9000标准采取了质量保证和控制,确保设计、制造和设备质量。

4、投标人需有三年以上的投标设备的生产经验,并有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

5、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招标设备内容:

维修工具包含:千斤顶

电工工具类

生产用工具类

对讲机

电动工具类

钳工工具类

常用工具类

货架及安全标识

全站仪

可分包响应标书

三、招标设备技术参数与要求:

详见第二部分:技术附件

四、交货地点和交货期

交货地点: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

交货方式:汽车运输,车板交货

交 货 期:合同生效后30天

五、设备价款与支付办法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含产品制造、包装、运输(含保险)费,指导配合安装调试、保修等,并分别列出分项报价表。

2、投标报价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3、主要材料及外购件要注明厂家及价格。

4、设备合同的付款:

4.1预付款

合同签字生效起15日内买方向卖方通过电汇或支票支付合同价格的30%。

4.2发货前支付

设备制造完成发货前15天,卖方提交以买方为收货人、并按照买方的要求制作的装箱单、最终的运输方案以及付款申请,经买方查验无误后,15日内买方向卖方通过电汇或支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4.3货到现场后支付

设备交付到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卖方提交付款申请及证明资料,经买方验收(数量验收)无误并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原件及以下资料后,15日内买方向卖方通过电汇或支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增值税发票中,购货单位一栏应按如下填写:

名称: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国际企业中心5#楼

电话:***-********

开户行:建行黄石市胜阳港支行

帐号:****************2050

4.4安装完成后支付

设备安装完成后,经测试合格后,15日内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金额的10%。

4.5质保金

由卖方供货的设备,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金额的10%。

六、投标书要求

1、执行本投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2、投标人在报送投标文件时须附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

3、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招标分包设备分别进行投标,但必须在标书文件袋上明确注明。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方不需要交纳保证金,但投标方必须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八、招投标安排

1、投标时间:

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20日。

2、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3月20日14时00分。

3、投标地点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湖北武汉市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

4、标书投递方式

投标书分电子文件和文本文件。

电子文件上传至华新招标网,上传文件必须为PDF,且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M。与PDF版对应的WORD版请发至标书中提及的邮箱,以作评标之用。

文本文件由投标人直接送达或通过特快专递邮寄;电子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要确保两种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如有变化或变更须在投递文本文件时提交专门的说明文件。

5、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3月20日14时00分。

地点: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湖北武汉市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

6、开标方式

开标方式为公开开标。

7、投标报价

1)本设备只进行一次报价,不进行二次报价,投标人需审慎报价。

2)投标人需提供一年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

8、偏离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时如对本招标书的条件条款存在异议,请在偏离说明(详见第四部分附件5)中列出。如无偏离说明,则按招标书的条件条款执行。

九、答疑: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宣乾 程刚

电子邮件:wangxuanqian@huaxincem.com

chenggang_hq@huaxincem.com

电话:(027)********-****22

传真:(027)87773870

地址:湖北武汉市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华新水泥总部 )

邮编:430074

2、交流规则

为了保证招标的公正、客观性,所有问题和其它与投标相关的交流,必须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指定的联系人。

投标人不允许就投标事项联系招标方关联人员,或擅自单独会见招标小组成员,否则可能导致废标。

投标人不允许采用不正当手段影响招标过程或结果,否则可能导致废标。

十、评标

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

十一、招标人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设备供货合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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