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11楼网络改造及设备更新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11楼网络改造及设备更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11楼网络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街696号丝绸之路交易中心16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YHXJ-JTYS-00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11楼网络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11楼网络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局机关11楼视频会议网络改造方案,包含将7楼局系统视频会议专线接入11楼会议室并调试至正常使用、会议终端设备、话筒链接方式变更、11楼会议话筒更换、调音台更换、户外移动拉杆音响采购(含两个无线话筒)等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参与仅提供身份证明、非法人直接参与须同时提供法人及本授权人身份证明);(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街696号丝绸之路交易中心1604室)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有(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记录)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供应商需提供上述材料彩色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ryhxj01@163.com,并以电话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投标人对采购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获取采购文件。)注: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可将有关材料先行提供,待本地区疫情解封后将公章及法人章加盖齐全并重新提供。
售价(元):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街696号丝绸之路交易中心1604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街696号丝绸之路交易中心1604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224号
联系方式:152*****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庐山街696号丝绸之路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151*****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令文君
电 话:151*****614
标签: 网络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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