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玛纳斯南山分局2022年度天然林保护修复人工造林(二次) 招标公告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玛纳斯南山分局2022年度天然林保护修复人工造林(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玛纳斯南山分局2022年度天然林保护修复人工造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8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CJ-ZB-2022-058
项目名称:新疆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玛纳斯南山分局2022年度天然林保护修复人工造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玛纳斯南山分局2022年度天然林保护修复人工造林项目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玛纳斯南山分局2022年度人工造林面积100亩。共计购置苗木5768株(含3%的损失),其中购买山杏5174株,苹果594株,整地挖坑、完成苗木定植及栽后抚育管理工作,在项目区设立标志牌2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备完成此次招标内容的能力;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1日至2022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
方式:时间:2022年09月21日至2022年9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代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
方式: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整合为一个PDF发至*********@qq.com邮箱中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疫情期间无法加盖单位公章可附情况说明)。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以电子版格式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因多地静默期影响,需提前与代理公司致电联系。
售价(元):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8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08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时间:2022年09月21日至2022年9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代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
方式: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整合为一个PDF发至*********@qq.com邮箱中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疫情期间无法加盖单位公章可附情况说明)。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以电子版格式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因多地静默期影响,需提前与代理公司致电联系。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扫描件汇总至PDF文件发至*********@qq.com邮箱):
1)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有人工造林或相关专业);
2)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结果。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人,资料不全者一律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200.00;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玛纳斯南山分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乌伊路273号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C座6楼
联系方式:182*****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旭辉
电 话:18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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