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复印机及其配套鞍式装订器、双纸盒组件采购项目
中国民用航空局复印机及其配套鞍式装订器、双纸盒组件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5-03-13 08:54:58 | |||||
项目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局复印机及其配套鞍式装订器、双纸盒组件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7 | |||||
项目预算: | 1050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开始日期: | 2015-03-13 08:54:58 | |||
联系人: | 吴广信 | 截止日期: | 2015-03-18 08:54:57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北京东四西大街155号 | |||
联系邮件: | caacosb.zb@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应为中央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商。2.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正品,否则报价无效。3.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上传扫描件,中标后提供加盖公章元件。4.为方便供货和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本次竞价要求供应商在北京地区有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5.供应商应承诺在采购方提出维修服务后,两个工作日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服务。6.中标后,必须按预定时间和地点免费送货上门,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607.doc&type=attachment">****************607.doc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数码复印机 | 佳能 | IR C5250彩色数码复印机 | 台 | 1 | 原厂 1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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