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国家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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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国家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C20220903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木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国家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结算审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大连恒流储能电站有限公司。本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国家示范项目一期100WW/40OMh(包含储能电池设
备的造价审计,出具相关部门认可的设备造价审计报告,储能电池设备审减额不计入审减费
中)的结算审核、结算审计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一期工程总结算报告编
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国家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结算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国家示范项目一期工程结算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3.1、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100W及以上风电或光伏新能源结算审计
项目和1个220KW及以上的变电站结算审计项目业绩。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注:(1)为避免围标串标情况发生,投标人之间有隶属关系的,如母公司和其下属的独立
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若同时参加只受理第一家单位(按领取文件时
间先后顺序确定):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20日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其他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大连办事处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标有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时00分
(D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大连办事处会议室
七、其他
一、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春光街61号。
二、服务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5、业绩证明材料。
四、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1、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大连办事处(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邮寄雷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五、最终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连恒流储能电站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恒流储能电站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411-82298190
电子邮件:zbzx80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大连办事处: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
350-2号)
联系人:黄先生、于先生
电话:0411-83608842-141
电子邮件:44627195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质角负贵人)贫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拟七用道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家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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