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文化体育局零星物品(电子电器用品)招标公告

南浔区文化体育局零星物品(电子电器用品)招标公告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就湖州市南浔区文化体育局零星物品采购项目(电子电器用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杭经采字[2014]-03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9.7125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1

湖州市南浔区文化体育局零星物品采购项目(电子电器用品)

1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清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2、2013年至今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金额在10万及以上的同类项目);

3、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龙溪北路1155号四楼)。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二天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留下邮箱地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介绍信(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2013年至今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金额在10万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1份);

5、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最近一个季度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6、投标保证金已交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8、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在认购招标文件时确保到账,现金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帐户名称: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帐 号: ***************

开户银行: 湖州银行日月城支行

十、投标答疑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1月23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不得再提任何疑义。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月28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月28日14:00时在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会议室开标,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肖/小陈

联系电话:****-******* 传 真:****-*******

采购单位:湖州市南浔区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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