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经十七路南延段、NCE8#道路照明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经十七路南延段、NCE8#道路照明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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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兰州新区经十七路南延段、NCE8#道路照明供配电工程施工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09-20 17: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9-28 17:00:00 |
采购单位 | 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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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兰州新区经十七路南延段道路照明供配电工程施工001 | DTYGSG2022-12-01 | 施工 | ******.81(元) |
2 | 兰州新区NCE8#道路照明供配电工程施工002 | DTYGSG2022-12-02 | 施工 | ******.81(元) |
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函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兰州新区经十七路南延段、NCE8#道路照明供配电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单位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经十七路南延段、NCE8#道路照明供配电工程施工
(二)项目地点:兰州新区
(三)项目概况:兰州新区经十七路南延段、NCE8#道路照明供配电10kV电源线路设备主材等的采购、施工及杆上设备调试试验、公网10kV电源引入的带电作业施工,10kV箱式变电站内计量装置安装校验,10kV箱式变电站设备调试试验及接地系统调试试验,10kV外线整体连动调试试验以及相关配套服务。
(四)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兰州新区经十七路南延段道路照明供配电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兰州新区NCE8#道路照明供配电工程施工
二、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合格、有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业绩,近三年(2019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加盖公章为依据),能及时配合完成该项目前期外线接入方案的论证及前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近三年(2019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四)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五)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六)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造价员 1 人、材料员 1 人及资料员 1 人;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造价员必须具有造价资格证书,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之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供近期有效社保证明)。
(七)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 年度或 2019-2021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注:①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告);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需提供资料均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须知
(一)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
(二)各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考察过程中,非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招标人均不负责;
(三)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81元;
二标段:******.81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以总金额投标;
(五)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
五、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2年9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7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7时00分。
六、结果公示
6.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6.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纸质版(加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新区石羊河街1618号
联系人:张苗苗/令欢
电 话:*******/151*****963
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兰州新区经十七路南延段道路照明供配电工程工程量清单
附件2:兰州新区NCE8#道路照明供配电工程工程量清单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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