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评选名单的公示
关于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评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民政部评选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工作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认真评审,宝鸡市民政局等4个单位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冯雄文等7名同志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经全国社会救助表彰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按照有关规定,现就我省拟评选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一、全国社会救助先进单位(4个)
宝鸡市民政局
渭南市民政局
西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
甘泉县社会救助办公室
二、全国社会救助先进个人(7名)
冯雄文 铜川市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主任
王雁飞(女)榆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陈志宁(回族)汉中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刘先发咸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
郭珊珊(女)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陈衍子宁陕县民政局局长
冀 博韩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九级科员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9月21日至9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评选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陕西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理由和相关依据。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应署真实姓名,以便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029-********
陕西省民政厅全国社会救助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
标签: 和先进个人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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