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PPP招标公告
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PPP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授权主体:临高县人民政府
2.2项目实施机构:临高县水务局
2.3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项目编号:HSZ-2022-08
2.5项目名称: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PPP项目
2.6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临高县城
项目服务范围:拟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开展临城水厂(扩建)、县城配水管网、滨海片区配水管网、南部水厂、北部配水管网、南部配水管网等工程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2)采购内容:
服务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方式 |
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PPP项目 | 1项 | ******.44 | 公开招标 |
(3)服务期限:合作期限设为 30 年(含建设期 2 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5)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拟扩建临城水厂,扩建规模为5万m3/d(近期扩建后规模为8m3/d),新建南部水厂,近期供水规模为2万m3/d;并建设完善配套供水管网。
(6)项目运营内容
本项目运营内容为依托本项目新建及改扩建的临城水厂、南部水厂、配水管网以及临高县存量的村镇供水设施及管网,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为临高县提供供水服务,并对与本项目相关的供水设施及管网进行运营养护(详见运营期产出)。
2.7项目产出说明
建设期产出
1.临城水厂(扩建)
(1)对临城水厂现状3.0万吨/日净水设施进行改造完善,扩建规模5.0万吨/日;
(2)配套原水输水管道DN800球墨铸铁管长约2.65km;
2.南部水厂
(1)新建供水规模为2.0万吨/日净水厂一座;
(2)新建取水泵站一座,规模为2.0万吨/日,配套原水输水管道DN500球墨铸铁管长约4.431km;
3.县城配水管网
(1)县城新老城区配水管网提升改造,新老城区净水厂出厂水主干管DN300~DN1000球墨铸铁管长约16.74km,供水管道改造管径DN150~DN10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和钢管)长约11.91km;
(2)新建县城配水支管管径DN150~DN300mm(管材为球墨铸铁管)总长度为18.566km;各自然村配水支管管径de63~de160(管材为PE管)总长度为84.084km。
4.滨海片区配水管网
新建至各自然村配水支管管径de63~DN2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PE管)总长度为45.896km。
5.北部配水管网
(1)新建净水厂至东英镇出水主干管DN400球墨铸铁管长约8.97km,净水厂至调楼镇出水主干管DN500球墨铸铁管长约18.48km,净水厂至波莲镇出水主干管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4.83km,净水厂至新盈镇出水主干管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19.53km,净水厂至博厚镇出水主干管DN400球墨铸铁管长约5.88km;
(2)新建及改建周边乡镇至各村口配水支管管径de63~DN3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PE管)总长度为242.39km。
(3)东英镇和调楼镇新建加压泵站两座,东英泵站规模4200吨/日、H=15m(一用一备)。
6.南部配水管网
(1)新建净水厂出水主干管,管径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0.53km;
(2)新建净水厂至加来镇(农场)出水主干管DN400~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16.317km,净水厂至多文镇(农场)出水主干管DN600球墨铸铁管长约11.508km,净水厂至皇桐镇出水主干管DN300球墨铸铁管长约17.976km,净水厂至南宝镇出水主干管DN300球墨铸铁管长约7.602km,净水厂至和舍镇出水主干管DN350球墨铸铁管长约9.072km,净水厂至龙波墟出水主干管DN300球墨铸铁管长约23.058km;
(3)新建及改造周边乡镇至各村口配水支管管径de110~DN3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PE管)总长度为309.73km。
(4)新建中途加压泵站共一座,位于加来镇(农场)和多文镇(农场),加来泵站规模*****吨/日、H=50m(一用一备),多文泵站规模1100吨/日、H=20m(一用一备)。
运营期产出
1.产出内容:依托本项目新建及改扩建的临城水厂、南部水厂、配水管网以及临高县存量的村镇供水设施及管网,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为临高县提供供水服务,并对与本项目相关的供水设施及管网进行运营养护。具体包括:
(1)供水服务包括自来水的生产、运输、销售;新建小区供水管道的接通与安装;水表安装;投诉处理等服务内容。
(2)运营养护内容包括水质监测,供水设施维护,供水设备维护,自动化系统维护和安全运营维护等工作。
水质监测:供水厂应设立水质化验室,并应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还应负责检验原水、净化工序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
供水设施维护:项目公司应对取水口设施,原(净)水输水管线,预处理设施,投药设施,沉淀、澄清设施,净水池、清水池等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消毒设施等供水设施提供运营维护工作。维护工作应包含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工作:日常保养应检查供水设施运行状况,使设备、环境卫生清洁,传动部件按规定润滑;定期维护应对设施进行检查(包括巡检),对异常情况及时检修或安排计划检修。
供水设备维护:项目公司应对水泵,电动机,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装置等供水设备提供维护工作。维护工作应包含日常保养和定期维护工作:供水设备日常保养应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保养和清扫灰尘。供水设备定期维护应由维修人员负责,并应每年定期进行专业性的检查、清扫、维修、测试。
自动化系统维护:项目公司应对控制室,现场监控站,不间断电源及蓄电池,视频系统等自动化系统提供维护工作。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的运行管理制度,保持自动化系统、设备完好与正常使用,保证机房和周围环境的整齐清洁。自动化系统的专责人员应定期对自动化系统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测试和记录,定期核对自动化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安全运营维护:项目公司负责水质安全保障,制水生产工艺安全,氯气、氨气、氧气及臭氧使用安全,二氧化氯及次氯酸钠使用安全和电气安全等工作。
2.产出标准:项目公司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用水卫生标准,需满足《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相关规定,供水设施养护标准需满足《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2009)、《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2013)、《城镇供水服务》(GB/T*****-2015)、《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等规定。
3.产出数量:在项目设计范围内,供水量以满足特许经营范围内居民和非居民企业的生活生产需要为基础。
移交产出
项目合作期满或者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后,项目公司需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县水务局或政府指定机构,包括并不限于:
1、项目范围内的供水设施设备及管网等资产;
2、项目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零部件、备品备件、运维车辆等;
3、运营和维护供水设施所要求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规程等无形资产。
4、在用的各类管理章程和运营手册包括专有技术、生产档案、技术档案、文秘档案、图书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和其他资料。
5、土地使用权及与供水管网有关的其他权利。
项目总投资: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项目总投资为 ******.4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95万元(包含设备费4907.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 3186.47 万元),预备费为 7899.85万元,流动资金为192.99万元。
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1 | 工程费用 | *****.95 |
2 | 工程其他费用 | *****.65 |
3 | 预备费 | 7899.85 |
4 | 流动资金 | 192.99 |
5 | 总投资 | ******.44 |
资本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本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参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核定时以经批准的可研估算总投资为准。
本项目设置资本金为*****万元,资本金比例约为修正调整后总投资的20.57%,若因政策等原因项目投资规模减少,则项目公司资本金和注册资本金金额不变,若项目社会资本投资规模增加,则项目公司资本金和注册资本金金额同步增加。
融资
本项目社会资本融资比例约为修正调整后总投资的79.43%,融资金额=修正调整总投资-资本金+建设期利息,约为*****.3万元。本项目建设期有望获取海南省十四五规划专项建设资金3亿元,届时根据资金实际落实情况调整水费单价。项目融资风险应当主要由社会资本承担,如果项目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项目融资义务,中标社会资本应采取有效措施完成资金筹措,避免造成项目资金链中断。融资相关要求:
1.经政府方同意,项目公司可以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将其在《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预期收益权设置质押或以其它方式设置担保权益;
2.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通过任何形式为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
3.政府方对项目公司融资不提供任何担保或承诺。
特许经营期限
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文件的规定,项目合作期限的设定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政府所需要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期间;项目资产的经济生命周期以及重要的整修时点;项目资产的技术生命周期;项目的投资回收期;项目设计和建设期间的长短;财政承受能力;现行法律法规关于项目合作期限的规定等。
本项目设定特许经营期为30年,包括:建设期2年,经营期28年。该合作周期的设定基于如下理由:
1.本项目总投资规模较大,根据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项目投资规模达到******.3万元,若项目合作周期太短,则政府每年财政支付压力较大,且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6〕47号)的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的合作期限原则上不应低于10年。
2.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
为了缓解每年政府的支付压力,方案推荐将经营期设置为28年。
投融资结构
项目经批复的可研总估算投资******.44万元,根据本项目运作模式,修正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为******.3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投融资结构表
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总投资比重 | |
资金来源 | 注册资本金 | *****.00 | 20.57% |
融资金额 | *****.30 | 79.43% | |
总投资 | 工程费用(下浮8%) | *****.75 | 76.01%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5 | 12.71% | |
预备费 | 7899.85 | 7.39% | |
流动资金 | 192.99 | 0.18% | |
建设期利息1年(4.9%) | 3967.05 | 3.71% | |
合计 | ******.30 | 100.00% |
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依法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全部由社会资本货币资金出资,社会资本出资不能为债务性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
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解决。融资资金到位时间应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但最迟不得晚于本项目建设期满一年。项目公司在取得政府方书面同意后可通过经营权或依经营权享有的收益权向提供融资的合法债权人按程序提供质押担保,中标社会资本对融资不足部分承担补足义务;所融资金应用于本项目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未经政府书面同意,项目公司不得将项目资产、设施、设备转让和抵押。
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指项目公司取得投资回报的收益来源。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PPP项目回报机制包括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三种方式。本项目为经营性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提供供水及配套服务获得水费收入。但在售水量不足的情况下,项目经营收益不足以覆盖社会资本投资及合理回报,缺口部分需由政府进行补贴,因此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运作方式:BOT+委托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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