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泵房消防水系统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海泵房消防水系统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1、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发电厂海泵房消防水系统改造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DJS-2015-0078

2、工程概况:

天津大港发电厂海泵房消防泵、供水泵及管道由于使用30年以上,消防水现由石家庄水泵厂77年出厂的2台耐酸泵供给,泵及附属管道处在海边锈蚀情况也比较严重,严重影响海泵房消防水系统正常工作,故需要对消防水供水泵及附属管道更换是必要的。

招标范围:

需逐个拆解和安装两台消防泵和1台供水泵及管道、消防栓、喷头、系统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泵、供水泵安装前需重新构筑基础,管道重新铺设。安装φ159X12钢骨架PE复合管合计110米。负3米生活供水泵原φ89碳钢管更换φ89X3材质为316L不锈钢管合计25米;新消防供水泵加装φ108X3出、入管材质为316L不锈钢合计20米、海泵房南侧负3米层至8米层铺设φ60X3材质为316L不锈钢管70米,负3米层铺设消防母管φ159X4材质为316L不锈钢管合计130米。管道间隔7米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在海泵房3层设6处消防栓,单个消火栓前均设一个DN65的检修阀门,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泵房上下任何部位,管道安装完成后,管道应刷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电源改造时需敷设2根3*16+10的电缆共200米, 2根ZR-KVVP8*1.5的电缆共300米。安装就地启动控制柜1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套。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要求现场踏勘,所有技术方案将均被认为实地踏勘后编写的。合同签订后,因此可能造成的合同执行期间可能的困难,投标方不能提出任何关于财务费用和工期延迟的要求。

踏勘时间:3月13日-3月17日,踏勘前务必与联系人联系提前预约。

踏勘联系人:马娟、娄和敏 联系方式:****-****************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承包。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改造项目。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部分。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发电厂。

3、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个有效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内签订;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消防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03月13日至201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18层招标中心。

联系人: 马娟、娄和敏、孙超

联系电话: 0531-5568 2329、2541、2326

传 真: ****-********

邮 箱: sdjs_zbzx@163.com

1)依据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会员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招投标行为,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应首先通过合格供应商资质审查,成为我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现场购买标书时,请携带贵单位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首先完成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可直接购买标书。

如通过国神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注册及现场资质审核,购买标书时需要提交/携带国神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证书及上述资格文件盖章的复印件。

(2)已成为上述合格供应商的会员可以通过电汇方式或现场(不接受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前请务必致电购买标书联系人,并把满足“合格投标人”所需的相关资质文件扫描件发送邮箱:sdjs_zbzx@163.com,待审通过后再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301元人民币),招标文件按项目购买,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底单(汇款底单必须标明招标编号)传真至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该传真并确认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员取得联系。

(3)购买标书前,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中“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标书售后不退。


项目编号

SDJS-2015-0078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传真

邮政编码

E-mail

法人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6.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5年04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东风大桥北海得润滋酒店。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伍仟元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不接受个人汇款)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SDJS-2015-0078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9.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

10. 此公告仅在()、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www.sgeg.shenhuagroup.com.cn),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18层

邮 编:250101

开 户 银 行 :中国建设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

帐 号:****************8651

联系人: 马娟、娄和敏、孙超

联系电话: 0531-5568 2329、2541、2326

传 真: ****-********

邮 箱: sdjs_zbzx@163.com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单必须注明“(SDJS-2015-0078)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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