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防疫安保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防疫安保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为长沙火车南站地区范围内提供防疫安保志愿服务工作。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文件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

1.执行长沙火车南站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综管办的各项疫情防控决策、指令,自觉维护安保公司和安保防疫服务人员的形象;

2.管理和维护出站层健康码查验机、体温测量仪、防疫安保人员休息室等公共设施,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对防疫安保人员工作及疫情防控人员信息、防控信息等服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上报;

3.招募、培训、管理防疫安保志愿工作人员,组织防疫安保志愿工作人员在长沙火车南站出站通道区域开展疫情防控辅导工作,帮助旅客申领健康码扫码过闸机,开展体温测量工作,做好外省入湘旅客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查验以及引导旅客做核酸等工作。

4.协助甲方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事宜。

工作时间和范围

1.排班要求:采取全日制轮班制度(含法定节假日),24小时均有安保人员值班,节假日、重大特护期等客流高峰期间,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人员应对突发情况,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以采购人下达的指令为准。保安队长按月做好排班计划,并将排班表发到长沙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留存备查,月底将手工《安保考勤表》《安保人员名单》《安保人员工资发放表》等交到长沙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将作为安保服务费用支付的依据。

2.交接班规定

(1)交接班时,接班工作人员按规定列队点名,开展每日培训并传达上级管理部门及火车南站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和最新防疫政策,同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提出要求。

(2)严格执行交接班程序:认真填写交接班本并签名确认,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安保人员24小时在岗。

人员培训

1.日常工作中,应充分利用交接班会及晚班等形式完成上级单位布置的相关专项培训工作。采购方可通过考试、抽问及实操等方式检验保安培训效果。保安公司需建立保安培训文件盒,所有与保安有关培训记录都需在培训文件盒中归档留存。

2.保安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关疫情防控等培训,使每个上岗员工熟知疫情防控政策和工作要求等规定,上级部门和防疫指挥部的规定、要求必须及时传达到每位安保人员。新到保安队员需提交由保安公司培训的岗前培训记录表复印件留存长沙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长沙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岗前培训记录表对新到保安队员进行业务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上岗,评估表留存长沙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查。

3.每天早上九点,安保公司需派现场管理人员参加长沙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站区各单位联席会议,并将会议要求及时传达至每名安保人员,每次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并附上会议现场图片,并将培训记录交管理处备案。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151天(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

服务地点:长沙火车南站地区范围内。

五、服务标准

1.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同时获得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师或以上资质证书。

(2)安保队长需具有公安部门统一颁发的《保安人员从业资格证》。

2.防疫安保工作人员

(1)年龄18-35周岁,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2)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形象、气质较好。

(3)完成新冠疫苗三针接种,有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按照甲方及上级政策要求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4)在岗期间按防疫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熟知岗位工作职责,积极履职,不能空岗缺岗。

(5)做好工作场地设施设备维护和防疫物品生活用品的保管,保障工作岗位整洁干净。

3.安保人员保障

(1)每位安保人员需配套口罩、面屏、手套等个人防护物资。

(2)安保人员需配备统一的着装服饰。

(3)安保人员要按法律规定购买五险和意外险,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保安人员数量不少于61人(含1名专职管理人员)。工作时长为8小时,具体以甲方每天实际核实到岗人数和价格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防疫安保人员补贴、证书费、税费、管理费等;甲方提供防疫防护用品,每天为每位当班人员提供一餐工作餐)

2.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合同签订后,每月支付一次费用。

3. 采购有效期服务自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7.此项目服务于防疫工作,若因国家防疫政策调整而取消此项防疫安保服务,甲方会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管理 安保服务 防疫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