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物流加工区热源厂项目(4×29MW)锅炉房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空港物流加工区热源厂项目(4×29MW)锅炉房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进行招标,现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热源厂项目(4×29MW)锅炉房——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热源厂项目(4×29MW)锅炉房——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
  四、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内
  五、招标范围: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热源厂项目(4×29MW)锅炉房,拟安装4台29MW锅炉(链条),现采购4台三电场静电除尘,单台烟气量90000m3/h,设备需具有国家或天津市环保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供货完毕。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范围中包含静电除尘设备的生产,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具有5年以上(包括5年)上述设备的生产业绩,并在生产设备、人员、材料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设备生产,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八、报名时间:2006年7月10日——2006年7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九、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企业服务中心D039房间
  十、报名须知: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并按下述要求报送资格预审文件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加盖公章、法人章,本公司只接收胶粘装订的资审文件,拒绝接收打孔装订的资审文件,资审文件纸型一律采用A4纸型(包括外封封皮)
  资格预审文件:
  (1)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
  (2)营业执照、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近两年生产及销售业绩情况(提供两个类似项目的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
  (4)日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过去两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
  (6)下一年财务预测报告
  (7)生产机械设备情况及人员情况
  (8)各种奖励或处罚
  (9)与本合同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十一、联系人:乔锦程、孙凯 电话:********
  十二、未参加报名及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十三、投诉接待: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保税区招标办
  投诉接待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
  投诉接待负责人:靳辉 、李守明/庞鸣凯
  投诉接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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