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永和镇】晋江市乡道Y092线梨星村小公园至宁美桥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晋江市永和镇】晋江市乡道Y092线梨星村小公园至宁美桥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晋永农招标【2022】01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乡道Y092线梨星村小公园至宁美桥道路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梨星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梨星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永和镇梨星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元,道路全长0.343 k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造价******元,道路全长0.343 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路面、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为20220921日08时00分至20220926日18时00分止;招标资料300元/份,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搜索本项目名称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资料,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应在202210月09日17时00分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汇入并注明(“晋永农招标【2022】015号”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名称: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账号: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保证金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或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办理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或③电子保险保函应在2022100917时00分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①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文〔2020〕106号)规定执行);②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 》泉建筑[2019]54号规定执行)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规定执行规定执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09日17时00分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10100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

7.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晋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jiang.gov.cn/xxgk/ggzypz/gcztb/)、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公示栏、晋江市永和镇梨星村委会公示栏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梨星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晋江市永和镇梨星村,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139*****526,传真:/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科技路258号414-415,邮编:******

电子邮件:*********@qq.com

电话:183*****809,传真:/

联系人:小黄

10.监管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晋江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地 点:晋江市永和镇

监督电话:05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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