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职业教育能力中心工程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中德职业教育能力中心工程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号: 黄岛区*******
项目名称: 青岛中德职业教育能力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 黄岛区团结路北(青岛中德生态园A2组团)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53%、国外贷款47%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本项目总投资额: 32985万元 工程造价: 100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380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国审[2015]1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西海岸职业教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高升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西海岸职业教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高升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润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曲玲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39935平方米,计划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包括中德职业教育“双元制”培训中心、电动汽车培训中心、金属加工培训中心、刀具加工培训中心、德国职业教育图书中心、以及德国专家公寓/宿舍等配套设施,形成2000人/年的培训能力。
(二)招标内容:青岛中德职业教育能力中心项目的设计、采购、场地三通一平、建筑安装施工(含基础)、设备安装、调试和保修服务等,即交钥匙工程。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若投标企业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①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注册地非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配备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①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②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③要求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④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⑤施工负责人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合同投资额1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3月13日16时至2015年3月20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1号窗口(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咨询电话:****-********)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5年3月13日16时至2015年3月20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报名处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九 、其他
1.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企业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青岛市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证》原件);
(3)承担本工程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或职称证书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
(5)若投标企业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还需提供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2.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80万元,各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 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公告时间:2015年3月13日16时0分 - 2015年3月20日16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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