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食食品车尾气改造项目

上海航食食品车尾气改造项目

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航食食品车尾气改造 公开采购项目

公司简介: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于1999年成立,分别在浦东机场、虹桥机场建有专业配餐公司,为各中外航空公司提供机上配餐业务。

一、项目背景:

项目名称:上海航食食品车尾气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CAICSH-E-2022-1301

预计改装车辆:5辆

预算金额:15万/人民币/年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依据甲方订单确定交付数量为准。

二、项目地点:(递交采购文件的地点)

项目地点:浦东新区领航路100号,长宁区迎宾一路305号。

递交采购文件的地点:依据实际情况,以采购人邮件通知为准

三、资金来源:

预算

四、采购需求:

根据标采规程要求,原则上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经改造后,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二)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检测方法》(GB*****-2018)III类限值。

(三)安装的柴油机车颗粒捕捉器DPF需满足以下要求:

1.过滤材料:采用 DOC,DPF 陶瓷载体。

2.连接方式:采用抱箍连接,方便拆卸保养。

3. 再生方式:(单降)主动再生。

4. DPF需匹配被改造食品车的型号、机械结构和原理。

(四)施工地和交付地:上海航食厂区内(浦东机场、虹桥机场)。

(五)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 接到需求后的1个月内完成改造。

2. 质保期:3年

3. 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保服务并按需免费清洗DPF,响应时间为24小时,每季度做回访巡检。

(六)验收标准:按机场车辆检测站检测结果合格为准。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依据甲方订单确定交付数量为准。

(八)费用承担:DPF完整完毕后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发票: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XX%),并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开票价格为实际销售价。

(十)报价:按照改装单辆车辆报价,材料费与人工费分开报价。

五、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万/年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见附件)。

2. 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表格见附件);

3. 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4. 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相关法定机构颁布的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社会组织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以食品为例: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HACCP或FSC*****体系认证,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证照);

6. 提供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请在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点击:发送报告--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以及所需要的发送的邮箱地址--邮箱中收到后,打印出来,然后再盖章(每页盖章));

7. 报名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5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资信及财务状况;项目结束,出具检测报告后,由检测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我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内容以合同为准;

8.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需提供相关供应商准入材料,材料每页需加盖贵司红章;

9.供应商需按指定地点送货,节假日可正常供货。

10.非国航黑名单供应商及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12.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9月27日17:00,超出报名时间的报名采购人有权拒绝。

报名方式: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报名材料:

供应商报名材料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为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签名和日期应填写完全,尽量确保齐全、准确,否则将直接影响审查结果,按以下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一)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表格见附件);

(二)提供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请在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点击:发送报告--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以及所需要的发送的邮箱地址--邮箱中收到后,打印出来,然后再盖章(每页盖章))

(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四)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见附件);

(五)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六)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七)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营业执照(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营业范围或有生产商代理授权)

(十一)供应商认为其他有需要的材料。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依据实际情况,以采购人邮件通知为准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依据实际情况,以采购人邮件通知为准

八、发布渠道:

1.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采购项目公告栏目。

2.。

九、其他事项:

质疑:采购购公告阶段,应在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详见如下

项目联系人:张佳霁

联系电话: 021-********-823

电子邮箱:zhangjiaji@sacaggac.com

附件:

附件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2、报名资料填写注释

声明: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采购平台-采购项目公告”栏目以及,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尾气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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