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公开招标采购的采购公告

太原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公开招标采购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市水务局太原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K*****

项目名称:太原市水务局太原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公开招标采购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1.全面开展现状分析评价

系统收集和整理已有水利规划、水利普查、主体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统计年鉴与公报、已建在建工程情况等基础资料,在与国土空间规划采用的基础数据、图件相衔接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规划基础数据。结合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价等工作,在摸清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本底状况基础上,对水资源承载能力、涉水生态空间本底状况、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情况、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状况、河湖管理等情况开展评价,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科学确定规划总体思路和目标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省市级重大战略安排,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水利的需求;提出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从保障山西省重大战略实施、保障山西省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山西、生态山西,促进山西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角度,明确到2025年、2035年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保护修复、涉水空间管控保护的目标和控制性指标;研究提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格局及分区布局。远景展望到2050年。

3.合理划定涉水生态空间

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从保障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合理布局、水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护、涉水生态空间有效管控等方面入手,界定涉水生态空间功能,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空间规划水利相关工作技术指导意见(试行)》、《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等要求,划定涉水生态空间范围,明确生态功能类型;系统分析我省已批复或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主导功能的合理性,复核规划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布局与生态保护红线成果的协调性,提出优化调整意见,明确重要涉水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4.完善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明确已建、在建水利基础设施用地空间范围,围绕水安全保障的实际需求,立足已有规划成果,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流域区域防洪治涝布局、水资源配置方案优化调整以及与其它相关空间规划成果进行符合性、协调性分析的基础上,以水库、闸坝等工程为节点,以河湖治理、供水工程(引调水)、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等工程为线,以蓄滞洪区、灌区建设等工程为面,研究提出区域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国土空间资源需求;明确各类重大水利设施的工程名称、工程位置、工程类型、规模、线路走向、占地范围以及不同水平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及实施安排等,并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水利基础设施“一张图”。

5.确定水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任务

针对各类涉水生态空间的功能类型和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围绕当前水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采取差异化的治理目标和思路,分区域分河段提出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治理的重点对象和措施方向等。以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重点河湖治理与生态保护规划等为基础,从维护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构建河流绿色生态廊道的要求出发,提出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水土流失防治、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任务措施和重点项目。

6.提出涉水空间管控和保护措施

在确定涉水生态空间与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的基础上,通过功能叠加分析、空间边界处理、有关规划衔接、跨区域衔接协调等,并与“三区三线”等其它相关空间规划成果进行符合性、协调性分析,将涉水生态空间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边界落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按照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提升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安全可靠、功能正常发挥等要求,分级分类提出涉水生态空间和水利基础设施用地的管控措施和保护要求,提出各类国土空间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准入要求。

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进度要求如下:

项目签订合同后30日内,编制单位完成必要的现场调研、基本资料及数据收集工作;

项目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项目成果上报太原市水务局;

项目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和太原市水务局要求进一步补充修改,提交最终工作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三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9月2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

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

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主体库免费注册。

联系电话:0351-*******

2.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联系电话:400-8341-789

3.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

联系电话:035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市水务局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17号

联系人:高俊梅

联系电话:139*****848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王军 史凯

联系电话:0351-******* 0351-*******  


附件信息:

标签: 规划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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