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关于对新疆桑塔木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竞价的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关于对新疆桑塔木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竞价的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关于对新疆桑塔木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竞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9月20日 15:48

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累计向债务人新疆桑塔木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华坤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和众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借款10笔,金额合计9970万元,截至基准日10笔借款本金余额为********.2元,利息余额为********.37元,本息合计*********.57元。目前10笔案件均已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疆桑塔木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华坤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户债权担保方式为:新疆嘉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蜻蜓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自然人胡晓武及其配偶,胡建及其配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新疆桑塔木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和县友谊路以北、依其艾日克村委会以东的65.4亩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及新和县玉奇喀特乡西南的7741.2亩农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追加担保:新疆果之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办理公证手续,未申请强制执行);新疆嘉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哈密华坤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股权质押,张忠温持有的托克逊县泓源新能源有限公司16%的股权质押(仅签订质押合同,未办理质押登记、未公证、未申请强制执行)。

新疆和众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的担保方式为:新疆嘉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蜻蜓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自然人胡晓武及其配偶,胡建及其配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追加担保:新疆果之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办理公证手续,未申请强制执行),张忠温持有的托克逊县泓源新能源有限公司16%的股权质押(仅签订质押合同,未办理质押登记、未公证、未申请强制执行)。

备注抵质押物:1.桑塔木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友谊路以北、依其艾日克村委会以东*****㎡(65.45亩)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2.桑塔木公司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玉奇喀特乡西南的7741.2亩农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上述两块土地使用权为旧贷提供了抵押担保,2020年3月办理借新还旧发放新贷时签订了抵押合同,未向登记机关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新贷放款时点超出旧贷抵押登记存续期时间(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2019年1月25日,该轮抵押未向不动产中心办理解押)。2021年5月分行申请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查封包括上述两块土地使用权在内的被执行人财产,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委托新和县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措施,2021年5月31日新河县不动产登记局回执记载:2018年9月18日新疆富蕴县人民法院首次查封,查封期限为3年,本次查封属于轮候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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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良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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