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店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丰店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W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悟县丰店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工程已由县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悟县丰店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局,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悟县丰店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悟县丰店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潜在投标人通过大悟CA互联网客户端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大悟县丰店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工程,总投资约25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大悟县丰店镇;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0月,工期18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5 招标范围为大悟县丰店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工程图纸设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 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限制投标期内。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投标人项目经理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投标活动。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请申请人于2015年3月16日9:00至2015年3月20日17:30前登陆大悟县招标投标互联网客户端报名,选择投标报名的项目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报名须先申请入库办理CA锁)。

4.2投标申请人须在2015年4月9日上午9:3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从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市分行大悟分理处

开户名称: 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812 0271 0920 0060 090

4.3 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有3家或3家以上时,投标单位使用在线电子标书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4.4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保证金电子凭证上注明详细项目名称),须在大悟县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一式三份,加盖公司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小时前携带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股核实到账情况、业务股备存。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投标人,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5投标申请人须于本项目开标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_2015年 4 月9日上午9时 30 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上午9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悟县兴华路9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时,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到场签到,否则招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悟县丰店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悟县丰店镇 地 址: 大悟县前进大道

邮 编: 432800 邮 编: 432800

联 系 人:黄涛 联 系 人: 宁吉书

电 话:138*****158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2015 年3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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