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点餐系统招标公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点餐系统招标公告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点餐系统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点餐系统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预算*****元;

(三)采购方式: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公开招标(此次采购需求作为确定中标(成交)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类的采购项目供应商);

(四)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1 名,评审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次者可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选人(1名);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开标前的投标人数量或经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少于此要求的,将予以废标。

二、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 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投标人获得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类供应商入驻资质(自行下载打印或截图证明,无提供不纳入资格评审范围且作废)。

9、本项目不能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设备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点餐系统预算清单)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使用、方便统一管理,本次建设项目需与本大院两个餐厅共用一套系统无缝对接,各项软、硬件设备、技术等均应符合国际通用标准,符合开放性原则,使用的技术要与技术发展的潮流吻合,保证系统的开放性和技术可伸性,与未来技术发展应具有良好的兼容性。供应商可根据情况对现场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在报价前安排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勘查,以保证项目投标顺利进行。

1、安装地点

惠州市质检大院3号楼食堂(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为: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免费操作与使用培训。同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实施要求:

(1)工程安装实施工作必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实行“三包”: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安全。必须是投标人自已的专业安装队伍承担工程安装,并由投标人直接进行工程全过程监管,承担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相关人员和施工安全责任。

(2)投标人应提供安装调试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程序和检验方法,处理关键点、难点的对策及措施,实施前须得到采购人批准方能施行。其内容应对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及现场验收作出详尽安排和说明,并包括参与或派出人员人数、参与时间、责任和工作内容等。

(3)施工现场的管理

投标人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现场代表或监理代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安装现场工作和生活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在施工时,应当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制度,不得违反和妨害采购人的相关管理秩序。

2、验收标准

(1)项目完工后试用5个工作日,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组织验收工作。

(2)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招标要求。

(3)拆箱后,中标供应商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

(4)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设备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

(5)投标人在中标签订合同文件中须承诺确保所提供的所有软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3、售后服务要求

(1)软件部分提供壹年的免费售后服务,硬件不少于壹年的售后免费质保服务,为采购人作技术支持,保证系统稳定持续运行。

(2)提供免费升级维护(包括因政策调整、业务管理模式改变等应用系统的维护和升级),并提供最新的文档。

(3)软件缺陷终生免费修复及维护。

五、报名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供应商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二)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征信承诺书或企业信用证明;

(三)投标人获得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类供应商入驻资质(自行下载打印或截图证明);

(四)投标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项目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封面处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报价文件包含(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项目报价、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等);

(五)其它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请认真阅读以上投标要求,以上所有复印件和投标文件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下午17点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

报名地址: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质检大院1号楼1319房

质疑询问方式:陈福力电话:0752-*******

投标联系方式:李承启 电话:0752-*******

附件:1.点餐系统预算清单.xlsx

2.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点餐系统项目采购评价计分标准表.docx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1日



标签: 点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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