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厂房附属物一招标公告
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厂房附属物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CFQQ0017)
受委托,本中心将对涉案合肥必胜电动车有限公司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厂房附属物进行竞价转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1、委托方:长丰县人民法院
2、标的情况:
位于长丰县双凤工业区创业路北侧,2幢工业用房(权证字号:房地权长南字第000708、房地权长南字第000709号)的总建筑面积约4389.37㎡,其中第1幢工业用房为1层钢结构,建筑面积约3859㎡;第2幢工业用房为3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530.37㎡;土地面积约为6485.4㎡,土地证号:长丰县国用(2006)字第3353号,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5年3月29日;附属物为树木、变压器、瓦房、围墙、厕所、值班室等,具体以现状为准。保留价:人民币604.4万元,低于保留价不成交。
该转让标的土地证、房产证均设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本标的厂房及土地无租赁关系。
二、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已经长丰县人民法院(2014)长民二初字第00295号民事调解书同意进行竞价处置。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境内外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意向受让方必须承诺:(1)取得项目资产后,不改变项目用地性质,从事工业项目生产;(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双凤开发区主导产业及相关入园标准等;(3)在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办理环评、安全、消防等验收后再动工、投产。
四、标的物转让要求:
1、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移交。
2、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自行办理产权(房产、土地等)过户手续,委托方负责协助出具相关手续和资料,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3、买受人按本项目《竞买须知》规定的比例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
五、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2015年3月13日8:00~2015年3月27日17:30;报名人可在参与竞价前自行与委托人联系查看标的物。联系人:谈法官,联系电话:180*****732。
六、报名须知:
1.竞买人应于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截止前至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提出竞买申请,填写《意向申请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保证金汇款凭证(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如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须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等效件或原件,如为银行汇票的,须提交原件。采用现金缴款单方式的,应将现金缴款单原件交至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2)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保证金汇款凭证(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如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须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等效件或原件。采用现金缴款单方式的,应将现金缴款单原件交至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竞买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3)竞买人需在2015年3月27日17:3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60万元(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账号:****************0486)。如竞买不成,保证金于竞价活动结束后七日内退还(不计息)。
七、交易方式:本项目采取网络电子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八、竞价时间及网站
1、竞价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9:00 ;自由报价期:自2015年3月30日上午9:00起,期限为60分钟;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3分钟。
2、竞价网站: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竞价大厅网址:http://bd.ahsszc.cn。
九、联系方式
1、南部: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侧约100米)
联系人:周工
咨询电话:****-********、********。
2、县城:水湖镇长丰路92号新华书店四楼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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