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60)食品抽样车辆租赁服务

(4760)食品抽样车辆租赁服务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食品抽样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620*****01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波180*****600

报价起止时间:2022-09-21 08:41 -2022-09-26 08:41

采购单位: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食品抽样车辆租赁服务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参数要求:1、车辆服务范围:广西区内(含各市、县)。 2、根据往年工作用车使用量,至少须提供6辆或以上5-7座车型以满足用车需求(具体用车量视每次出勤时需要用车情况而定)。竞标人每辆车须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提供驾驶服务。 3、指定专人对接用车服务工作。用车前,采购人通过通信平台或短信、或电话通知方式,至少于用车前一个工作日将用车时间、用车期限与用车数量通知车辆租赁服务单位,服务单位根据采购人用车通知要求安排适用的车型及驾驶人员,并将车辆信息与驾驶员信息回复采购人,同时做好委派工作记录单。如采购人需改变用车时间,将提前一个工作日与服务单位协商沟通。 4、用车过程中产生的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由采购人负责承担,外出南宁市区工作时间驾驶人员的住宿费用由服务单位负责承担。 5、驾驶人员及车辆费用标准为:南宁市区内430元/天/人/车,南宁市区外580元/天/人/车;工作时间不超过10个小时/天。 6、服务单位每次委派出车任务时,必须对车辆加满燃油,在出车任务过程中或结束后,对燃油的补充须有采购方人员在场并由当事双方人员对票据签名确认;同时,记录好车辆公里数,并填写好《食品抽样出差确认表》,否则不予报销。 7、出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以确保采购人用车需求。如遇车辆故障等突发情况,必须有可替换的备用车辆提供服务并到达故障地点。 8、租用车辆的保险、年检及正常的维修保养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车辆租赁服务单位自行负责。 9、竞标人提供的车辆和驾驶员相对固定,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等一切营运合法手续以及有效保险单证的复印件、驾驶员的驾驶证和道路客运从业资格证等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竞标人对提供的车辆在承担采购人包车任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安全和服务质量负责,并全权负责处理一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和服务质量事故。 10、租赁车辆证照必须齐全,具有在广西区内(含高速路段)全天通行能力,车况良好符合国家的客运车辆标准及运营要求,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 11、所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为竞标人所有且机动车行驶证的所有人名称与竞标人工商登记名称一致或与竞标人签订合法有效的车辆使用协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全部车辆协议证明及合作方营业执照相关证件),车辆在年检有效期内,车况良好。 12、所提供的租赁服务车辆必须购买保险(含交强险;商业险;车损;第三者30万元及以上;车上人员责任险,每个座位2万元及以上)。 13、驾驶员必须持有符合车辆驾驶的相应驾驶证。身体健康,近3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服务热情,工作不推诿,听从租赁方的工作安排。 14、指派的驾驶人员在用车期间,如车辆发生事故,全部由保险公司负责。驾驶员开车过程中不可接听电话,出车期间不可饮酒。 15、维护采购人利益,礼貌待客,安全驾驶,妥善处理客运纠纷,服从采购人对其服务质量、安全驾驶等方面的监督管理,遵循采购人在车容和保洁、司乘人员着装及驾驶、车辆行使路线和时间站点、行驶途中意外情况处置等方面的规程要求;对因发生服务质量投诉,经采购人教育后仍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新的驾驶员(同等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项******.00-

买家留言:-

附件:食品抽样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需求.docx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佛子岭路42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一、总体要求 ▲1、竞标时,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 2、竞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要求,可以提供采购文件以外的有利于采购人的优化服务措施或增值服务承诺。 3、为保证服务车辆车况良好,请竞标人于响应文件明确相关维修保养服务情况,如有,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4、如有,于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备用车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它 ▲1、竞标人需于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服务项目车辆相关证照(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车辆投保证明材料,包括强制保险、车船税、乘客险等符合国家的客运车辆标准投保的险种外,车内乘客险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所提供车辆购置时间在五年之内,行驶公里数不超过30万公里。 ▲4、本项目不接受充电型能源车,使用充电型能源车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详见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抽样 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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