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应急指挥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港保税区应急指挥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天津市公安局保税区分局的委托,现对天津港保税区应急指挥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天津市公安局保税区分局
二、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应急指挥系统工程
四、建设地点:主机房位于空港加工区司法大楼内,在海港保税区京门大道派出所和空港物流加工区治安派出所分别设立二级处警系统。
五、招标范围:天津港保税区应急指挥系统工程包括综合接处警系统、综合调度系统、数字录音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首长指挥系统、综合显示系统、公安信息化建设系统和二级处警系统8个子系统;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计划开工日期2007年8月15日,竣工日期2007年9月28日,共计45天。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包含贰级)资质或具备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包括贰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能够证明在设备、人员、材料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以便通过资格审查。
八、报名时间:2007年7月11日—2007年7 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日除外)。
九、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402
十、报名须知: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及IC卡(原件,建筑智能化或系统集成专业一名,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原件),外地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完成进津备案手续。
十一、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7年7月19 日上午12:00前。
十二、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加盖公章、法人章),资审文件包括内容:
(1) 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近两年完成类似工程的情况(需提供至少两个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4) 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需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5) 拟派出项目经理简历及证书复印件(外地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进津备案手续);
(6) 施工设备情况及拟投入的相关人员情况;
(7) 各种奖励或处罚;
(8) 近两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
(9) 下一年财务预测报告;
(10)与本工程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11)资格预审文件必须胶粘装订,拒绝接收打孔装订的资审文件,资审文件纸型一律采用A4纸型(包括外封封皮)
十三、联系人:姜靓 赵伟 电话:********
十四、未参加报名及报送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十五、发布公告日期:2007年7月 10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 保税区招标站
地 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 / 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
负 责 人:靳辉、李守明 / 张敏求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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