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秩序维护及环卫保洁招标公告
河湖秩序维护及环卫保洁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河湖秩序维护及环卫保洁招标变更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秩序维护及环卫保洁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秩序维护及环卫保洁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秩序维护及环卫保洁项目,本项目共分8个标段,第一标段控制价:380,000.00元;第二标段控制价:900,000.00元;第三标段控制价:520,000.00元;第四标段控制价:560,000.00元;第五标段预算:690,000.00元;第六标段预算:550,000.00元;第七标段预算:360,000.00元;第八标段预算:4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或控制价)的投标无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该项目(标段)废标(经市级财政单位批准的除外)。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第一、二、三、四标段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2、第五、六、七、八标段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30日9时30分。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 0459-*******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3,500.00元;第二标段9,000.00元;第三标段5,000.00元;第四标段5,500.00元;第五标段6,500.00元;第六标段5,500.00元;第七标段3,500.00元;第八标段4,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543000006
行号:********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影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30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zfcgzx.daqing.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zfcgzx.daqing.gov.cn/ 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5、本项目开标(谈判)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谈判)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谈判)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13日
一标段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河湖秩序维护项目
二、一标段:黎明湖及周边广场秩序维护(东起祥阁小区围栏,南起科技路,西至黎明河,北至秀水大街);
三、项目概况:
一标段
水面面积
94万平方米
铺装面积
13.21万平方米
绿地面积
19.07万平方米
监控室
无
园林小品
158处
照明灯具
3488盏
健身器材
70套
其它设施
若干
四、作业人员安排
此项目作业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进行配备,必须保证24小时均有不少于以下标准的作业人员在岗:一标段固定岗4人、流动岗4人;
五、作业质量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配足,24小时均有足够的作业人员开展秩序维护,满足秩序维护工作需要。
2、流动岗要求在作业范围内开展巡查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固定岗人员要求在指定位置开展秩序维护作业。
3、交通工具(机动车)、通讯设施、警力装备必须配足,确保通讯和出警及时有效。
4、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执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河湖管理各项工作标准。
5、有治安保卫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治安保卫组织机构,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投入警力人员、交通设备、通讯设备、服装、警具、巡逻路线与时间间隔,重点部位和入口如何设防,以及接待任务和举办大型活动时警力调配等内容。
6、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交接班时要有交接班仪式,巡逻记录工整、清晰、准确。
7、保安人员必须统一保安服装,文明执法,有突发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维护公园秩序,及时处理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事件,保护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9、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按照防火等级看护公园用火情况。未经广场领导同意,一切机动、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铺装公园。
10、及时清理在公园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发放小广告及从事封建迷信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11、负责对公园中的彩色电子大屏幕、喷泉、音响、喷灌、雕塑、小品、索膜、座椅、健身设施、娱乐设施、电力设施、照明设施、公园铺装、树木花草等一切设施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看护,防止设施被盗被损,保持设施完好。建立市政设施巡检记录,如有市政设施被盗被损应及时进行登记,被损设施及时反馈管理部门。
12、对入口处严加管理,重大活动时要求死看死守,杜绝与公园工作无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入公园。
13、对在公园内举办的活动和活动设施无条件地进行管理和看护。河湖水面杜绝游泳及垂钓。
14、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素质,做到文明执法。对工作中的一切执法执罚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对触犯法律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游客要按程序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5、作业单位须按月支付作业人员工资,如作业单位拖欠作业人员工资两个月以上,采购单位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六、此次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作业所需全部费用、税金、利润等。
七、考核及费用拨付按《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监管办法》和《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执行。
秩序维护项目监管办法
1、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实行日检查、月考核和临时抽检制度。
2、日检查、月考核及临时抽检按照《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3、每日由河湖管理处派人与作业单位共同检查秩序维护质量,并进行打分,每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临时抽检不定期开展,抽检扣分与日检查扣分累加计入日检查得分。
4、日检查、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扣分。临时抽检只计扣分数。
5、日检查成绩加权平均后,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70%,月底全面考核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30%。
6、月度考核总成绩在80分以上的,按月按比例拨付中标费用的90%。月度考核总成绩底于80分的,每低1分,扣除当月作业费用1%。
7、连续两次月度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秩序维护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1、查岗时,按规定人数,有一人不在岗的扣5分,在岗率不得低于85%,有一次低于85%的处罚2000元,两次低于85%,终止作业合同。(包括用对讲机呼叫该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视为不在岗)。
2、维护人员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的每人扣2分。
3、各种设施被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并扣2分。(管区内所有的设施)管理人员对该地点用对讲机呼叫维护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扣2分。
4、管理人员用对讲机呼叫该地点维护人员时,维护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的扣2分。
5、允许垂钓的区域发现有不到指定地点(硬铺装或木制平台),进行钩鱼的,扣2分。
6、不允许钩鱼人区域,如发现有钩鱼人员时,扣1分。并及时清理,24小时未清理扣10分。
7、公园不允许有下网补鱼和下地龙补鱼的,如现有以上行为,扣10分。
8、有两个以上同时在岗亭的,扣2分。( 下雨除外)
9、不使用文明用语,睡岗或聚众聊天的,扣1分 。
10、 维护人员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的扣5分。
11、 岗亭内卫生不整,乱摆乱放管理用具以外的扣1分。
12、 管理区域发现有偷水或破坏园林绿化设施未制止的扣3分。
13、 发现有往管区乱倒垃圾,积雪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
14、 管理处以外人员在管理区内挖坑取土或绿地抢修管线的,必须有审批手续。如没有审批手续的不让其挖绿地等铺装设施,如果维护人员没发现,照价赔偿破坏设施,并扣5分。
15、 检查各雨排口和地下管线,如有向管理区域排放污水的,应立即上报,并查明漏点原因。如维护人员未上报管理处,管理人员发现了该问题,扣10分。
16、 发现管理区域内有粘贴小广告,喷写广告电话,小商贩经营的扣2分。并及时将以上东西进行清理。
17、 管理区域内不许有乱挂条幅,不许有商业化活动,不许有发传单。不许临时搭建各种台子,不许举行各种形式的演出和义卖,不许有任何人在这三处带装公园内游泳。不许私自搭建帐篷。不许在绿地或硬铺装上进行家庭聚会吃东西或烧烤。如发现以上行为需2小时内清理。如管理人员发现以上任何一条,扣2分。
18、 沙滩,只允许13岁以下的小孩戏水但必须有家长陪护,其余任何人员不得穿泳衣在此游玩。如发现维护人员不制止的,扣1分。
19、 维护人员不执行管理处人员命令的扣2分。
20、 发现安保人员有酒后上岗的或在巡查过程中袖手,将手插入衣带,抽烟,边走边吃东西的扣1分。
21、 发现无关车辆占压绿地,占压人行路的,扣2分。
22、 不允许外面车辆在我管区内。取我管区的河水或湖水进行洗车。如发现扣1分。
23、 不允许在我管区内有烧纸的情况存在,如果有此行为除赔偿烧坏的设施或绿地以外、扣2分。
24、 每个标段中标公司必须有一个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如没有的每天扣2分。
25、 维护人员对讲机没电,或不好使,造成管理人员联系不上的,视为该人员不在岗扣2分。(除了我管理处中转台不好使以外)
26、 如12319城管热线,市长热线下发案件,管理处的管理人员还不知情的情况下扣5分。
27、 如媒体对维护人员,进行有损我管理处形象的报道,或城管委以上的管理部门下发文件或对维护人员管理现状不满的情况下,管理处有对该中标公司,进行扣10分,并对其终止合同的权利。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公司承担于我管理处无关。
28、 维护人员要统一服装,统一形象,进行管理。违法者每次扣10分。
29、 黎明湖的电瓶车给黎明湖中标公司用,维修和充电由中标公司负责。驾驶电瓶车人员必须有小型车的驾照,在巡视过程中不允许乱拉无关人员游玩(管理人员同意,或小孩和老人走不动了的除外),不允许大声使用警报,在游人多的时候要慢慢的行驶,发生的一切事故与我管理单位无关。
30、 栈桥不允许骑自行车游玩,不允许穿轮滑鞋游玩,不允许携带宠物游玩,不允许钓鱼,不允许有放烟花,各栈桥口有游客须知对照上面的进行管理,如发现上述情况发生,每项每次扣2分。
31、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燃放烟花,如发现每次扣2分。并要求中标公司对烧坏的软硬铺装进行修复。
32、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草坪以及各种地方发生失火或偷盗行为,如发生上述事件,中标公司要进行照价赔偿,并扣每次3分。
33、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游船及游玩售票点和冷饮厅的看护责任,如有损坏的情况发生,照价赔偿并每次扣3分。
34、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亮化设施包括栈桥上的亮化设施进行看护,发现有的灯不亮或早亮或晚亮,都要对管理处第一时间进行汇报。
35、 冬季我管理处要进行冰雪雕的工作,各管区的看护人员要全力配合这项工作,做好看护和危险状况的提前处理,(如冰雪雕到融化期时候进行警戒,并上报管理处进行拆除),如上述情况不配合,不上报危险情况,每次扣2分,发生安全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36、 管理区域内草地和各项软硬铺装,和各种设施如有松动或掉落的危险,第一时间上报,并对其进行警示的工作,引导游人不要往此处游玩,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如发生任何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二标段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河湖秩序维护项目
二、二标段:黎明河及周边广场秩序维护(东起河边小区围栏,南起万宝2号桥,西至学伟大街,北至中医院桥),并负责2处视频监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项目概况:
二标段
水面面积
18万平方米
铺装面积
10.11万平方米
绿地面积
44万平方米
监控室
两处
园林小品
242处
照明灯具
60890盏
健身器材
82套
其它设施
若干
四、作业人员安排
此项目作业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进行配备,必须保证24小时均有不少于以下标准的作业人员在岗:二标段固定岗2人、流动岗18人;
五、作业质量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配足,24小时均有足够的作业人员开展秩序维护,满足秩序维护工作需要。
2、流动岗要求在作业范围内开展巡查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固定岗人员要求在指定位置开展秩序维护作业。
3、交通工具(机动车)、通讯设施、警力装备必须配足,确保通讯和出警及时有效。
4、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执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河湖管理各项工作标准。
5、有治安保卫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治安保卫组织机构,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投入警力人员、交通设备、通讯设备、服装、警具、巡逻路线与时间间隔,重点部位和入口如何设防,以及接待任务和举办大型活动时警力调配等内容。
6、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交接班时要有交接班仪式,巡逻记录工整、清晰、准确。
7、保安人员必须统一保安服装,文明执法,有突发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维护公园秩序,及时处理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事件,保护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9、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按照防火等级看护公园用火情况。未经广场领导同意,一切机动、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铺装公园。
10、及时清理在公园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发放小广告及从事封建迷信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11、负责对公园中的彩色电子大屏幕、喷泉、音响、喷灌、雕塑、小品、索膜、座椅、健身设施、娱乐设施、电力设施、照明设施、公园铺装、树木花草等一切设施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看护,防止设施被盗被损,保持设施完好。建立市政设施巡检记录,如有市政设施被盗被损应及时进行登记,被损设施及时反馈管理部门。
12、对入口处严加管理,重大活动时要求死看死守,杜绝与公园工作无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入公园。
13、对在公园内举办的活动和活动设施无条件地进行管理和看护。河湖水面杜绝游泳及垂钓。
14、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素质,做到文明执法。对工作中的一切执法执罚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对触犯法律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游客要按程序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5、作业单位须按月支付作业人员工资,如作业单位拖欠作业人员工资两个月以上,采购单位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六、此次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作业所需全部费用、税金、利润等。
七、考核及费用拨付按《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监管办法》和《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执行。
秩序维护项目监管办法
1、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实行日检查、月考核和临时抽检制度。
2、日检查、月考核及临时抽检按照《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3、每日由河湖管理处派人与作业单位共同检查秩序维护质量,并进行打分,每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临时抽检不定期开展,抽检扣分与日检查扣分累加计入日检查得分。
4、日检查、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扣分。临时抽检只计扣分数。
5、日检查成绩加权平均后,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70%,月底全面考核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30%。
6、月度考核总成绩在80分以上的,按月按比例拨付中标费用的90%。月度考核总成绩底于80分的,每低1分,扣除当月作业费用1%。
7、 连续两次月度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秩序维护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1. 查岗时,按规定人数,有一人不在岗的扣5分,在岗率不得低于85%,有一次低于85%的处罚2000元,两次低于85%,终止作业合同。(包括用对讲机呼叫该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视为不在岗)。
2. 维护人员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的每人扣2分。
3. 各种设施被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并扣2分。(管区内所有的设施)管理人员对该地点用对讲机呼叫维护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扣2分。
4. 管理人员用对讲机呼叫该地点维护人员时,维护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的扣2分。
5. 允许垂钓的区域发现有不到指定地点(硬铺装或木制平台),进行钩鱼的,扣2分。
6. 不允许钩鱼人区域,如发现有钩鱼人员时,扣1分。并及时清理,24小时未清理扣10分。
7. 公园不允许有下网补鱼和下地龙补鱼的,如现有以上行为,扣10分。
8. 有两个以上同时在岗亭的,扣2分。( 下雨除外)
9. 不使用文明用语,睡岗或聚众聊天的,扣1分 。
10. 维护人员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的扣5分。
11. 岗亭内卫生不整,乱摆乱放管理用具以外的扣1分。
12. 管理区域发现有偷水或破坏园林绿化设施未制止的扣3分。
13. 发现有往管区乱倒垃圾,积雪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
14. 管理处以外人员在管理区内挖坑取土或绿地抢修管线的,必须有审批手续。如没有审批手续的不让其挖绿地等铺装设施,如果维护人员没发现,照价赔偿破坏设施,并扣5分。
15. 检查各雨排口和地下管线,如有向管理区域排放污水的,应立即上报,并查明漏点原因。如维护人员未上报管理处,管理人员发现了该问题,扣10分。
16. 发现管理区域内有粘贴小广告,喷写广告电话,小商贩经营的扣2分。并及时将以上东西进行清理。
17. 管理区域内不许有乱挂条幅,不许有商业化活动,不许有发传单。不许临时搭建各种台子,不许举行各种形式的演出和义卖,不许有任何人在这三处带装公园内游泳。不许私自搭建帐篷。不许在绿地或硬铺装上进行家庭聚会吃东西或烧烤。如发现以上行为需2小时内清理。如管理人员发现以上任何一条,扣2分。
18. 沙滩,只允许13岁以下的小孩戏水但必须有家长陪护,其余任何人员不得穿泳衣在此游玩。如发现维护人员不制止的,扣1分。
19. 维护人员不执行管理处人员命令的扣2分。
20. 发现安保人员有酒后上岗的或在巡查过程中袖手,将手插入衣带,抽烟,边走边吃东西的扣1分。
21. 发现无关车辆占压绿地,占压人行路的,扣2分。
22. 不允许外面车辆在我管区内。取我管区的河水或湖水进行洗车。如发现扣1分。
23. 不允许在我管区内有烧纸的情况存在,如果有此行为除赔偿烧坏的设施或绿地以外、扣2分。
24. 每个标段中标公司必须有一个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如没有的每天扣2分。
25. 维护人员对讲机没电,或不好使,造成管理人员联系不上的,视为该人员不在岗扣2分。(除了我管理处中转台不好使以外)
26. 如12319城管热线,市长热线下发案件,管理处的管理人员还不知情的情况下扣5分。
27. 如媒体对维护人员,进行有损我管理处形象的报道,或城管委以上的管理部门下发文件或对维护人员管理现状不满的情况下,管理处有对该中标公司,进行扣10分,并对其终止合同的权利。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公司承担于我管理处无关。
28. 维护人员要统一服装,统一形象,进行管理。违法者每次扣10分。
29. 栈桥不允许骑自行车游玩,不允许穿轮滑鞋游玩,不允许携带宠物游玩,不允许钓鱼,不允许有放烟花,各栈桥口有游客须知对照上面的进行管理,如发现上述情况发生,每项每次扣2分。
30.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燃放烟花,如发现每次扣2分。并要求中标公司对烧坏的软硬铺装进行修复。
31.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草坪以及各种地方发生失火或偷盗行为,如发生上述事件,中标公司要进行照价赔偿,并扣每次3分。
32.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游船及游玩售票点和冷饮厅的看护责任,如有损坏的情况发生,照价赔偿并每次扣3分。
33.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亮化设施包括栈桥上的亮化设施进行看护,发现有的灯不亮或早亮或晚亮,都要对管理处第一时间进行汇报。
34. 冬季我管理处要进行冰雪雕的工作,各管区的看护人员要全力配合这项工作,做好看护和危险状况的提前处理,(如冰雪雕到融化期时候进行警戒,并上报管理处进行拆除),如上述情况不配合,不上报危险情况,每次扣2分,发生安全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35. 管理区域内草地和各项软硬铺装,和各种设施如有松动或掉落的危险,第一时间上报,并对其进行警示的工作,引导游人不要往此处游玩,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如发生任何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三标段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河湖秩序维护项目
二、三标段:三永湖及周边广场秩序维护(东起龙永湖,南起三永湖南岸休闲绿地,西至黎明河,北至世纪大道),并负责1处视频监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项目概况:
三标段
水面面积
310万平方米
铺装面积
6.11万平方米
绿地面积
8.88万平方米
监控室
一处
园林小品
51处
照明灯具
322盏
健身器材
12套
其它设施
若干
四、作业人员安排
此项目作业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进行配备,必须保证24小时均有不少于以下标准的作业人员在岗:三标段固定岗4人、流动岗8人;
五、作业质量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配足,24小时均有足够的作业人员开展秩序维护,满足秩序维护工作需要。
2、流动岗要求在作业范围内开展巡查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固定岗人员要求在指定位置开展秩序维护作业。
3、交通工具(机动车)、通讯设施、警力装备必须配足,确保通讯和出警及时有效。
4、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执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河湖管理各项工作标准。
5、有治安保卫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治安保卫组织机构,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投入警力人员、交通设备、通讯设备、服装、警具、巡逻路线与时间间隔,重点部位和入口如何设防,以及接待任务和举办大型活动时警力调配等内容。
6、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交接班时要有交接班仪式,巡逻记录工整、清晰、准确。
7、保安人员必须统一保安服装,文明执法,有突发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维护公园秩序,及时处理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事件,保护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9、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按照防火等级看护公园用火情况。未经广场领导同意,一切机动、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铺装公园。
10、及时清理在公园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发放小广告及从事封建迷信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11、负责对公园中的彩色电子大屏幕、喷泉、音响、喷灌、雕塑、小品、索膜、座椅、健身设施、娱乐设施、电力设施、照明设施、公园铺装、树木花草等一切设施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看护,防止设施被盗被损,保持设施完好。建立市政设施巡检记录,如有市政设施被盗被损应及时进行登记,被损设施及时反馈管理部门。
12、对入口处严加管理,重大活动时要求死看死守,杜绝与公园工作无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入公园。
13、对在公园内举办的活动和活动设施无条件地进行管理和看护。河湖水面杜绝游泳及垂钓。
14、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素质,做到文明执法。对工作中的一切执法执罚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对触犯法律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游客要按程序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5、作业单位须按月支付作业人员工资,如作业单位拖欠作业人员工资两个月以上,采购单位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六、此次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作业所需全部费用、税金、利润等。
七、考核及费用拨付按《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监管办法》和《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执行。
秩序维护项目监管办法
1、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实行日检查、月考核和临时抽检制度。
2、日检查、月考核及临时抽检按照《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3、每日由河湖管理处派人与作业单位共同检查秩序维护质量,并进行打分,每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临时抽检不定期开展,抽检扣分与日检查扣分累加计入日检查得分。
4、日检查、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扣分。临时抽检只计扣分数。
5、日检查成绩加权平均后,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70%,月底全面考核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30%。
6、月度考核总成绩在80分以上的,按月按比例拨付中标费用的90%。月度考核总成绩底于80分的,每低1分,扣除当月作业费用1%。
7、连续两次月度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秩序维护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1、 查岗时,按规定人数,有一人不在岗的扣5分,在岗率不得低于85%,有一次低于85%的处罚2000元,两次低于85%,终止作业合同。(包括用对讲机呼叫该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视为不在岗)。
2、 维护人员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的每人扣2分。
3、 各种设施被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并扣2分。(管区内所有的设施)管理人员对该地点用对讲机呼叫维护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扣2分。
4、 管理人员用对讲机呼叫该地点维护人员时,维护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的扣2分。
5、 允许垂钓的区域发现有不到指定地点(硬铺装或木制平台),进行钩鱼的,扣2分。
6、 不允许钩鱼人区域,如发现有钩鱼人员时,扣1分。并及时清理,24小时未清理扣10分。
7、 公园不允许有下网补鱼和下地龙补鱼的,如现有以上行为,扣10分。
8、 有两个以上同时在岗亭的,扣2分。( 下雨除外)
9、 不使用文明用语,睡岗或聚众聊天的,扣1分 。
10、 维护人员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的扣5分。
11、 岗亭内卫生不整,乱摆乱放管理用具以外的扣1分。
12、 管理区域发现有偷水或破坏园林绿化设施未制止的扣3分。
13、 发现有往管区乱倒垃圾,积雪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
14、 管理处以外人员在管理区内挖坑取土或绿地抢修管线的,必须有审批手续。如没有审批手续的不让其挖绿地等铺装设施,如果维护人员没发现,照价赔偿破坏设施,并扣5分。
15、 检查各雨排口和地下管线,如有向管理区域排放污水的,应立即上报,并查明漏点原因。如维护人员未上报管理处,管理人员发现了该问题,扣10分。
16、 发现管理区域内有粘贴小广告,喷写广告电话,小商贩经营的扣2分。并及时将以上东西进行清理。
17、 管理区域内不许有乱挂条幅,不许有商业化活动,不许有发传单。不许临时搭建各种台子,不许举行各种形式的演出和义卖,不许有任何人在这三处带装公园内游泳。不许私自搭建帐篷。不许在绿地或硬铺装上进行家庭聚会吃东西或烧烤。如发现以上行为需2小时内清理。如管理人员发现以上任何一条,扣2分。
18、 沙滩,只允许13岁以下的小孩戏水但必须有家长陪护,其余任何人员不得穿泳衣在此游玩。如发现维护人员不制止的,扣1分。
19、 维护人员不执行管理处人员命令的扣2分。
20、 发现安保人员有酒后上岗的或在巡查过程中袖手,将手插入衣带,抽烟,边走边吃东西的扣1分。
21、 发现无关车辆占压绿地,占压人行路的,扣2分。
22、 不允许外面车辆在我管区内。取我管区的河水或湖水进行洗车。如发现扣1分。
23、 不允许在我管区内有烧纸的情况存在,如果有此行为除赔偿烧坏的设施或绿地以外、扣2分。
24、 每个标段中标公司必须有一个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如没有的每天扣2分。
25、 维护人员对讲机没电,或不好使,造成管理人员联系不上的,视为该人员不在岗扣2分。(除了我管理处中转台不好使以外)
26、 如12319城管热线,市长热线下发案件,管理处的管理人员还不知情的情况下扣5分。
27、 如媒体对维护人员,进行有损我管理处形象的报道,或城管委以上的管理部门下发文件或对维护人员管理现状不满的情况下,管理处有对该中标公司,进行扣10分,并对其终止合同的权利。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公司承担于我管理处无关。
28、 维护人员要统一服装,统一形象,进行管理。违法者每次扣10分。
29、 栈桥不允许骑自行车游玩,不允许穿轮滑鞋游玩,不允许携带宠物游玩,不允许钓鱼,不允许有放烟花,各栈桥口有游客须知对照上面的进行管理,如发现上述情况发生,每项每次扣2分。
30、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燃放烟花,如发现每次扣2分。并要求中标公司对烧坏的软硬铺装进行修复。
31、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草坪以及各种地方发生失火或偷盗行为,如发生上述事件,中标公司要进行照价赔偿,并扣每次3分。
32、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游船及游玩售票点和冷饮厅的看护责任,如有损坏的情况发生,照价赔偿并每次扣3分。
33、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亮化设施包括栈桥上的亮化设施进行看护,发现有的灯不亮或早亮或晚亮,都要对管理处第一时间进行汇报。
34、 冬季我管理处要进行冰雪雕的工作,各管区的看护人员要全力配合这项工作,做好看护和危险状况的提前处理,(如冰雪雕到融化期时候进行警戒,并上报管理处进行拆除),如上述情况不配合,不上报危险情况,每次扣2分,发生安全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35、 管理区域内草地和各项软硬铺装,和各种设施如有松动或掉落的危险,第一时间上报,并对其进行警示的工作,引导游人不要往此处游玩,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如发生任何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四标段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河湖秩序维护项目
二、四标段:滨洲湖及周边广场秩序维护(东起生态大街,南起秀水路,西至黎明河,北至滨湖路)。
三、项目概况:
四标段
水面面积
325万平方米
铺装面积
7.2万平方米
绿地面积
60万平方米
监控室
无
园林小品
96处
照明灯具
462盏
健身器材
20套
其它设施
若干
四、作业人员安排
此项目作业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进行配备,必须保证24小时均有不少于以下标准的作业人员在岗:四标段固定岗4人、流动岗10人。
五、作业质量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配足,24小时均有足够的作业人员开展秩序维护,满足秩序维护工作需要。
2、流动岗要求在作业范围内开展巡查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固定岗人员要求在指定位置开展秩序维护作业。
3、交通工具(机动车)、通讯设施、警力装备必须配足,确保通讯和出警及时有效。
4、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执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河湖管理各项工作标准。
5、有治安保卫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治安保卫组织机构,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投入警力人员、交通设备、通讯设备、服装、警具、巡逻路线与时间间隔,重点部位和入口如何设防,以及接待任务和举办大型活动时警力调配等内容。
6、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交接班时要有交接班仪式,巡逻记录工整、清晰、准确。
7、保安人员必须统一保安服装,文明执法,有突发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维护公园秩序,及时处理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事件,保护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9、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按照防火等级看护公园用火情况。未经广场领导同意,一切机动、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铺装公园。
10、及时清理在公园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发放小广告及从事封建迷信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11、负责对公园中的彩色电子大屏幕、喷泉、音响、喷灌、雕塑、小品、索膜、座椅、健身设施、娱乐设施、电力设施、照明设施、公园铺装、树木花草等一切设施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看护,防止设施被盗被损,保持设施完好。建立市政设施巡检记录,如有市政设施被盗被损应及时进行登记,被损设施及时反馈管理部门。
12、对入口处严加管理,重大活动时要求死看死守,杜绝与公园工作无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入公园。
13、对在公园内举办的活动和活动设施无条件地进行管理和看护。河湖水面杜绝游泳及垂钓。
14、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素质,做到文明执法。对工作中的一切执法执罚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对触犯法律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游客要按程序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5、作业单位须按月支付作业人员工资,如作业单位拖欠作业人员工资两个月以上,采购单位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六、此次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作业所需全部费用、税金、利润等。
七、考核及费用拨付按《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监管办法》和《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执行。
秩序维护项目监管办法
1、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实行日检查、月考核和临时抽检制度。
2、日检查、月考核及临时抽检按照《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3、每日由河湖管理处派人与作业单位共同检查秩序维护质量,并进行打分,每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临时抽检不定期开展,抽检扣分与日检查扣分累加计入日检查得分。
4、日检查、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扣分。临时抽检只计扣分数。
5、日检查成绩加权平均后,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70%,月底全面考核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30%。
6、月度考核总成绩在80分以上的,按月按比例拨付中标费用的90%。月度考核总成绩底于80分的,每低1分,扣除当月作业费用1%。
7、连续两次月度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秩序维护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1、 查岗时,按规定人数,有一人不在岗的扣5分,在岗率不得低于85%,有一次低于85%的处罚2000元,两次低于85%,终止作业合同。(包括用对讲机呼叫该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视为不在岗)。
2、 维护人员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的每人扣2分。
3、 各种设施被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并扣2分。(管区内所有的设施)管理人员对该地点用对讲机呼叫维护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扣2分。
4、 管理人员用对讲机呼叫该地点维护人员时,维护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的扣2分。
5、 允许垂钓的区域发现有不到指定地点(硬铺装或木制平台),进行钩鱼的,扣2分。
6、 不允许钩鱼人区域,如发现有钩鱼人员时,扣1分。并及时清理,24小时未清理扣10分。
7、 公园不允许有下网补鱼和下地龙补鱼的,如现有以上行为,扣10分。
8、 有两个以上同时在岗亭的,扣2分。( 下雨除外)
9、 不使用文明用语,睡岗或聚众聊天的,扣1分 。
10、 维护人员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的扣5分。
11、 岗亭内卫生不整,乱摆乱放管理用具以外的扣1分。
12、 管理区域发现有偷水或破坏园林绿化设施未制止的扣3分。
13、 发现有往管区乱倒垃圾,积雪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
14、 管理处以外人员在管理区内挖坑取土或绿地抢修管线的,必须有审批手续。如没有审批手续的不让其挖绿地等铺装设施,如果维护人员没发现,照价赔偿破坏设施,并扣5分。
15、 检查各雨排口和地下管线,如有向管理区域排放污水的,应立即上报,并查明漏点原因。如维护人员未上报管理处,管理人员发现了该问题,扣10分。
16、 发现管理区域内有粘贴小广告,喷写广告电话,小商贩经营的扣2分。并及时将以上东西进行清理。
17、 管理区域内不许有乱挂条幅,不许有商业化活动,不许有发传单。不许临时搭建各种台子,不许举行各种形式的演出和义卖,不许有任何人在这三处带装公园内游泳。不许私自搭建帐篷。不许在绿地或硬铺装上进行家庭聚会吃东西或烧烤。如发现以上行为需2小时内清理。如管理人员发现以上任何一条,扣2分。
18、 沙滩,只允许13岁以下的小孩戏水但必须有家长陪护,其余任何人员不得穿泳衣在此游玩。如发现维护人员不制止的,扣1分。
19、 维护人员不执行管理处人员命令的扣2分。
20、 发现安保人员有酒后上岗的或在巡查过程中袖手,将手插入衣带,抽烟,边走边吃东西的扣1分。
21、 发现无关车辆占压绿地,占压人行路的,扣2分。
22、 不允许外面车辆在我管区内。取我管区的河水或湖水进行洗车。如发现扣1分。
23、 不允许在我管区内有烧纸的情况存在,如果有此行为除赔偿烧坏的设施或绿地以外、扣2分。
24、 每个标段中标公司必须有一个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如没有的每天扣2分。
25、 维护人员对讲机没电,或不好使,造成管理人员联系不上的,视为该人员不在岗扣2分。(除了我管理处中转台不好使以外)
26、 如12319城管热线,市长热线下发案件,管理处的管理人员还不知情的情况下扣5分。
27、 如媒体对维护人员,进行有损我管理处形象的报道,或城管委以上的管理部门下发文件或对维护人员管理现状不满的情况下,管理处有对该中标公司,进行扣10分,并对其终止合同的权利。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公司承担于我管理处无关。
28、 维护人员要统一服装,统一形象,进行管理。违法者每次扣10分。
29、 栈桥不允许骑自行车游玩,不允许穿轮滑鞋游玩,不允许携带宠物游玩,不允许钓鱼,不允许有放烟花,各栈桥口有游客须知对照上面的进行管理,如发现上述情况发生,每项每次扣2分。
30、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燃放烟花,如发现每次扣2分。并要求中标公司对烧坏的软硬铺装进行修复。
31、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草坪以及各种地方发生失火或偷盗行为,如发生上述事件,中标公司要进行照价赔偿,并扣每次3分。
32、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游船及游玩售票点和冷饮厅的看护责任,如有损坏的情况发生,照价赔偿并每次扣3分。
33、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亮化设施包括栈桥上的亮化设施进行看护,发现有的灯不亮或早亮或晚亮,都要对管理处第一时间进行汇报。
34、 冬季我管理处要进行冰雪雕的工作,各管区的看护人员要全力配合这项工作,做好看护和危险状况的提前处理,(如冰雪雕到融化期时候进行警戒,并上报管理处进行拆除),如上述情况不配合,不上报危险情况,每次扣2分,发生安全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35、 管理区域内草地和各项软硬铺装,和各种设施如有松动或掉落的危险,第一时间上报,并对其进行警示的工作,引导游人不要往此处游玩,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如发生任何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五标段黎明湖环卫作业项目需求
1、 概况及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2个月,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0日。黎明湖公园内园路、广场铺装、栈桥、水面及绿地的清扫保洁作业,包括12.3万平方米园路及广场,0.8万平方米栈桥,94万平方米水面,20.33万平方米绿地。
2、作业内容和范围:
人工清扫:公园内园路、广场铺装、栈桥等的人工清扫。
环卫保洁:全部作业区域内的人工保洁(除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外还包括水面卫生、绿地及无人保洁区清捡垃圾)
垃圾收运: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垃圾收集及运输(运输至各标段内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负责外运至垃圾中转站)。
冬季清冰雪:作业区域内的冰雪清扫及外运(大面的广场内积雪需外运,园路、栈桥等处积雪可就近堆放到地绿或湖内)。
设施保洁:公园内围湖护拦扶手、栈桥护拦扶手、各类指示标识牌、广告栏、照明灯具及线杆的擦洗保洁,果皮箱的清掏、擦洗及维护。
小广告清理:作业区域内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
环卫作业人员配备由中标单位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每标段作业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6人。遇清冰雪作业时人员需另外增加,中雪时需另外增加16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1台清冰雪机械设备;大雪时需另外增加32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2台清冰雪机械设备。
2、作业时间要求:
清扫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开始清扫,6:00前完成清扫,7:00前完成垃圾清运;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7:00开始清扫,8:00前完成清扫,9:00前完成垃圾清运。其余时间垃圾随产随清。
保洁时间:
标 段
保洁时间
标段名称
范围
4月1日-10月31日
11月1日-3月31日
第五标段
黎明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六标段
黎明河
5:00-20:00
7:00-17:30
第七标段
三永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八标段
滨洲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注:实行巡回保洁制,每半小时巡回保洁一次(即各种垃圾和废弃物在保洁范围内的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清冰雪时间:以雪为令,降雪后立即开始清冰雪作业,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清理完毕。雪停后,小雪24小时(一天)、中雪72小时(三天)、大雪120小时(五天)完成清运。清冰雪时增加的机动人员及机械设备需一直工作到冰雪清理外运完毕为止。
3、环卫作业质量标准
人工清扫:地面无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无卫生死角。
环卫保洁: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超过1处,且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垃圾收运:道路垃圾实行袋装收集,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并采用专门的自卸式密闭垃圾收运车将其收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做到垃圾无扬洒、无拖挂、无滴漏,不乱抛、不乱卸,每天对垃圾收运车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况良好、标识清晰,保证转运过程无污染。禁止焚烧垃圾。
冬季清冰雪:清冰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做到清到底、扫到边、无漏清、不留死角、路见本色。清运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绿化带不准堆放残雪。
设施保洁: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做到日产日清,除冬季外果皮箱每周至少擦拭两次(雨后必须擦拭)。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除冬季外每周至少擦拭一次(雨后必须擦拭)。
小广告清理:各类附属设施不得有喷涂和粘贴的小广告,清除喷涂类小广告应清洗干净,或采取与建(构)筑物相同或接近的颜色进行覆盖,不得与底色存在反差。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成本、利润、税费等项目相关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是包干价,必须是招标要求范围与环卫作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结合实施方案、人员配置、管理运作成本等情况,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其可能的变化因素做出合理报价。
四、作业质量考核及作业经费支付
作业经费按月考核,按季拨付,每季初10日前按照考核结果拨付上一季度作业经费。采购单位成立专门的质量考核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可临时增加抽检),每次检查按照下表扣分,每月将扣分情况进行汇总,作业单位的每月最后得分=100分-每次检查汇总的扣分,根据得分情况支付作业经费:
得分≥95分,全额支付作业经费;
95分>得分≥80分,每差一分按照1%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80分>得分≥60分,每差一分按照2%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60分>得分,扣发全部作业经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考核低于60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存在的问题
扣分标准
1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设备配备
项目经理、质检、安全等机构不健全或每日企业内部检查记录不齐全。
每项扣0.2分。
作业人员不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人,扣1分。
垃圾车及运雪设备不能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台,扣0.2分。
2
作业时间
未按照本项目作业时间要求作业。
每人(车)次,扣0.1。
3
人工清扫
地面有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有卫生死角。
每处扣0.1分。
3
环卫保洁
每1000平方米保洁范围内存在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超过2处以上,且存留时间超过半小时。
每处扣0.1分。
4
垃圾收运
垃圾未袋装收集,不及时清运,收运车辆未密闭,沿路抛洒或乱倒滥卸,垃圾车不整洁,焚烧垃圾等。
垃圾乱倒滥卸每车次扣0.5分,其它每项扣0.1分。
5
冬季清冰雪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雪,清扫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拉运未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的标准,绿化带堆放残雪。
直接按照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清雪规范》的罚则扣发作业经费,不再扣分。
6
设施保洁
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设施每个扣0.1分。
7
小广告清理
道路两侧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
每处扣0.1分。
8
整改通知单
严重违反招标文件或作业合同的约定,或以上1-7项的问题反复出现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每份整改通知单扣1分,未按要求整改的加扣1分。
9
其 它
因环卫作业质量不达标被媒体曝光、受到市民投诉、接到市领导或市长热线督办等。
每次扣1分。
10
安全生产
环卫工人不穿带有安全标志的环卫工人服装,清雪作业时现场不配备安全员、不设置警示标志。
每人次或每项扣0.1分。
六标段黎明河环卫作业项目需求
1、 概况及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2个月,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0日。黎明河带状公园内园路、广场、人行桥面、水面、绿地和无人保洁区的清扫保洁作业,包括10.11万平方米园路、广场铺装及人行桥面,30.2万平方米水面,44万平方米绿地,90.24万平方米无人保洁区(721分水闸至格林小镇二期和万宝79中学至龙永路 黎明河及两岸共100米范围内)。
2、作业内容和范围:
人工清扫:公园内园路、广场铺装、栈桥等的人工清扫。
环卫保洁:全部作业区域内的人工保洁(除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外还包括水面卫生、绿地及无人保洁区清捡垃圾)
垃圾收运: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垃圾收集及运输(运输至各标段内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负责外运至垃圾中转站)。
冬季清冰雪:作业区域内的冰雪清扫及外运(大面的广场内积雪需外运,园路、栈桥等处积雪可就近堆放到地绿或湖内)。
设施保洁:公园内围湖护拦扶手、栈桥护拦扶手、各类指示标识牌、广告栏、照明灯具及线杆的擦洗保洁,果皮箱的清掏、擦洗及维护。
小广告清理:作业区域内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
环卫作业人员配备由中标单位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每标段作业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6人。遇清冰雪作业时人员需另外增加,中雪时需另外增加16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1台清冰雪机械设备;大雪时需另外增加32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2台清冰雪机械设备。
2、作业时间要求:
清扫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开始清扫,6:00前完成清扫,7:00前完成垃圾清运;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7:00开始清扫,8:00前完成清扫,9:00前完成垃圾清运。其余时间垃圾随产随清。
保洁时间:
标 段
保洁时间
标段名称
范围
4月1日-10月31日
11月1日-3月31日
第五标段
黎明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六标段
黎明河
5:00-20:00
7:00-17:30
第七标段
三永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八 标段
滨洲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注:实行巡回保洁制,每半小时巡回保洁一次(即各种垃圾和废弃物在保洁范围内的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清冰雪时间:以雪为令,降雪后立即开始清冰雪作业,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清理完毕。雪停后,小雪24小时(一天)、中雪72小时(三天)、大雪120小时(五天)完成清运。清冰雪时增加的机动人员及机械设备需一直工作到冰雪清理外运完毕为止。
3、环卫作业质量标准
人工清扫:地面无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无卫生死角。
环卫保洁: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超过1处,且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垃圾收运:道路垃圾实行袋装收集,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并采用专门的自卸式密闭垃圾收运车将其收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做到垃圾无扬洒、无拖挂、无滴漏,不乱抛、不乱卸,每天对垃圾收运车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况良好、标识清晰,保证转运过程无污染。禁止焚烧垃圾。
冬季清冰雪:清冰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做到清到底、扫到边、无漏清、不留死角、路见本色。清运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绿化带不准堆放残雪。
设施保洁: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做到日产日清,除冬季外果皮箱每周至少擦拭两次(雨后必须擦拭)。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除冬季外每周至少擦拭一次(雨后必须擦拭)。
小广告清理:各类附属设施不得有喷涂和粘贴的小广告,清除喷涂类小广告应清洗干净,或采取与建(构)筑物相同或接近的颜色进行覆盖,不得与底色存在反差。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成本、利润、税费等项目相关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是包干价,必须是招标要求范围与环卫作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结合实施方案、人员配置、管理运作成本等情况,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其可能的变化因素做出合理报价。
四、作业质量考核及作业经费支付
作业经费按月考核,按季拨付,每季初10日前按照考核结果拨付上一季度作业经费。采购单位成立专门的质量考核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可临时增加抽检),每次检查按照下表扣分,每月将扣分情况进行汇总,作业单位的每月最后得分=100分-每次检查汇总的扣分,根据得分情况支付作业经费:
得分≥95分,全额支付作业经费;
95分>得分≥80分,每差一分按照1%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80分>得分≥60分,每差一分按照2%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60分>得分,扣发全部作业经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考核低于60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存在的问题
扣分标准
1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设备配备
项目经理、质检、安全等机构不健全或每日企业内部检查记录不齐全。
每项扣0.2分。
作业人员不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人,扣1分。
垃圾车及运雪设备不能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台,扣0.2分。
2
作业时间
未按照本项目作业时间要求作业。
每人(车)次,扣0.1。
3
人工清扫
地面有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有卫生死角。
每处扣0.1分。
3
环卫保洁
每1000平方米保洁范围内存在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超过2处以上,且存留时间超过半小时。
每处扣0.1分。
4
垃圾收运
垃圾未袋装收集,不及时清运,收运车辆未密闭,沿路抛洒或乱倒滥卸,垃圾车不整洁,焚烧垃圾等。
垃圾乱倒滥卸每车次扣0.5分,其它每项扣0.1分。
5
冬季清冰雪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雪,清扫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拉运未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的标准,绿化带堆放残雪。
直接按照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清雪规范》的罚则扣发作业经费,不再扣分。
6
设施保洁
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设施每个扣0.1分。
7
小广告清理
道路两侧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
每处扣0.1分。
8
整改通知单
严重违反招标文件或作业合同的约定,或以上1-7项的问题反复出现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每份整改通知单扣1分,未按要求整改的加扣1分。
9
其 它
因环卫作业质量不达标被媒体曝光、受到市民投诉、接到市领导或市长热线督办等。
每次扣1分。
10
安全生产
环卫工人不穿带有安全标志的环卫工人服装,清雪作业时现场不配备安全员、不设置警示标志。
每人次或每项扣0.1分。
七标段三永湖环卫作业项目需求
1、概况及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2个月,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0日。三永湖公园内园路、广场、栈桥、水面、绿地和无人保洁区的清扫保洁作业,包括7.6万平方米园路、广场铺装及两座车行桥桥面,2.4万平方米栈桥,325万平方米水面,24.1万平方米绿地,15万平方米无人保洁区(三永湖南岸及西岸未开发地区)。
2、作业内容和范围:
人工清扫:公园内园路、广场铺装、栈桥等的人工清扫。
环卫保洁:全部作业区域内的人工保洁(除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外还包括水面卫生、三永湖蓝澡灭杀及清理外运、绿地及无人保洁区清捡垃圾)
垃圾收运: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垃圾收集及运输(运输至各标段内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负责外运至垃圾中转站)。
冬季清冰雪:作业区域内的冰雪清扫及外运(大面的广场内积雪需外运,园路、栈桥等处积雪可就近堆放到地绿或湖内)。
设施保洁:公园内围湖护拦扶手、栈桥护拦扶手、各类指示标识牌、广告栏、照明灯具及线杆的擦洗保洁,果皮箱的清掏、擦洗及维护。
小广告清理:作业区域内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
环卫作业人员配备由中标单位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每标段作业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5人。遇清冰雪作业时人员需另外增加,中雪时需另外增加15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1台清冰雪机械设备;大雪时需另外增加30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2台清冰雪机械设备。
2、作业时间要求:
清扫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开始清扫,6:00前完成清扫,7:00前完成垃圾清运;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7:00开始清扫,8:00前完成清扫,9:00前完成垃圾清运。其余时间垃圾随产随清。
保洁时间:
标 段
保洁时间
标段名称
范围
4月1日-10月31日
11月1日-3月31日
第五标段
黎明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六标段
黎明河
5:00-20:00
7:00-17:30
第七标段
三永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八标段
滨洲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注:实行巡回保洁制,每半小时巡回保洁一次(即各种垃圾和废弃物在保洁范围内的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清冰雪时间:以雪为令,降雪后立即开始清冰雪作业,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清理完毕。雪停后,小雪24小时(一天)、中雪72小时(三天)、大雪120小时(五天)完成清运。清冰雪时增加的机动人员及机械设备需一直工作到冰雪清理外运完毕为止。
3、环卫作业质量标准
人工清扫:地面无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无卫生死角。
环卫保洁: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超过1处,且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垃圾收运:道路垃圾实行袋装收集,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并采用专门的自卸式密闭垃圾收运车将其收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做到垃圾无扬洒、无拖挂、无滴漏,不乱抛、不乱卸,每天对垃圾收运车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况良好、标识清晰,保证转运过程无污染。禁止焚烧垃圾。
冬季清冰雪:清冰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做到清到底、扫到边、无漏清、不留死角、路见本色。清运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绿化带不准堆放残雪。
设施保洁: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做到日产日清,除冬季外果皮箱每周至少擦拭两次(雨后必须擦拭)。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除冬季外每周至少擦拭一次(雨后必须擦拭)。
小广告清理:各类附属设施不得有喷涂和粘贴的小广告,清除喷涂类小广告应清洗干净,或采取与建(构)筑物相同或接近的颜色进行覆盖,不得与底色存在反差。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成本、利润、税费等项目相关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是包干价,必须是招标要求范围与环卫作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结合实施方案、人员配置、管理运作成本等情况,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其可能的变化因素做出合理报价。
四、作业质量考核及作业经费支付
作业经费按月考核,按季拨付,每季初10日前按照考核结果拨付上一季度作业经费。采购单位成立专门的质量考核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可临时增加抽检),每次检查按照下表扣分,每月将扣分情况进行汇总,作业单位的每月最后得分=100分-每次检查汇总的扣分,根据得分情况支付作业经费:
得分≥95分,全额支付作业经费;
95分>得分≥80分,每差一分按照1%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80分>得分≥60分,每差一分按照2%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60分>得分,扣发全部作业经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考核低于60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存在的问题
扣分标准
1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设备配备
项目经理、质检、安全等机构不健全或每日企业内部检查记录不齐全。
每项扣0.2分。
作业人员不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人,扣1分。
垃圾车及运雪设备不能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台,扣0.2分。
2
作业时间
未按照本项目作业时间要求作业。
每人(车)次,扣0.1。
3
人工清扫
地面有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有卫生死角。
每处扣0.1分。
3
环卫保洁
每1000平方米保洁范围内存在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超过2处以上,且存留时间超过半小时。
每处扣0.1分。
4
垃圾收运
垃圾未袋装收集,不及时清运,收运车辆未密闭,沿路抛洒或乱倒滥卸,垃圾车不整洁,焚烧垃圾等。
垃圾乱倒滥卸每车次扣0.5分,其它每项扣0.1分。
5
冬季清冰雪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雪,清扫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拉运未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的标准,绿化带堆放残雪。
直接按照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清雪规范》的罚则扣发作业经费,不再扣分。
6
设施保洁
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设施每个扣0.1分。
7
小广告清理
道路两侧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
每处扣0.1分。
8
整改通知单
严重违反招标文件或作业合同的约定,或以上1-7项的问题反复出现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每份整改通知单扣1分,未按要求整改的加扣1分。
9
其 它
因环卫作业质量不达标被媒体曝光、受到市民投诉、接到市领导或市长热线督办等。
每次扣1分。
10
安全生产
环卫工人不穿带有安全标志的环卫工人服装,清雪作业时现场不配备安全员、不设置警示标志。
每人次或每项扣0.1分。
八标段滨洲湖环卫作业项目需求
1、概况及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2个月,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0日。滨洲湖公园内园路、广场、栈桥、水面、绿地的清扫保洁作业,包括7.2万平方米园路、广场铺装及栈桥, 310万平方米水面,60万平方米绿地。
2、作业内容和范围:
人工清扫:公园内园路、广场铺装、栈桥等的人工清扫。
环卫保洁:全部作业区域内的人工保洁(除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外还包括水面卫生、绿地及无人保洁区清捡垃圾)
垃圾收运: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垃圾收集及运输(运输至各标段内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负责外运至垃圾中转站)。
冬季清冰雪:作业区域内的冰雪清扫及外运(大面的广场内积雪需外运,园路、栈桥等处积雪可就近堆放到地绿或湖内)。
设施保洁:公园内围湖护拦扶手、栈桥护拦扶手、各类指示标识牌、广告栏、照明灯具及线杆的擦洗保洁,果皮箱的清掏、擦洗及维护。
小广告清理:作业区域内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
环卫作业人员配备由中标单位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每标段作业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4人。遇清冰雪作业时人员需另外增加,中雪时需另外增加14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1台清冰雪机械设备;大雪时需另外增加28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2台清冰雪机械设备。
2、作业时间要求:
清扫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开始清扫,6:00前完成清扫,7:00前完成垃圾清运;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7:00开始清扫,8:00前完成清扫,9:00前完成垃圾清运。其余时间垃圾随产随清。
保洁时间:
标 段
保洁时间
标段名称
范围
4月1日-10月31日
11月1日-3月31日
第五标段
黎明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六标段
黎明河
5:00-20:00
7:00-17:30
第七标段
三永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八标段
滨洲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注:实行巡回保洁制,每半小时巡回保洁一次(即各种垃圾和废弃物在保洁范围内的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清冰雪时间:以雪为令,降雪后立即开始清冰雪作业,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清理完毕。雪停后,小雪24小时(一天)、中雪72小时(三天)、大雪120小时(五天)完成清运。清冰雪时增加的机动人员及机械设备需一直工作到冰雪清理外运完毕为止。
3、环卫作业质量标准
人工清扫:地面无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无卫生死角。
环卫保洁: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超过1处,且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垃圾收运:道路垃圾实行袋装收集,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并采用专门的自卸式密闭垃圾收运车将其收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做到垃圾无扬洒、无拖挂、无滴漏,不乱抛、不乱卸,每天对垃圾收运车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况良好、标识清晰,保证转运过程无污染。禁止焚烧垃圾。
冬季清冰雪:清冰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做到清到底、扫到边、无漏清、不留死角、路见本色。清运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绿化带不准堆放残雪。
设施保洁: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做到日产日清,除冬季外果皮箱每周至少擦拭两次(雨后必须擦拭)。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除冬季外每周至少擦拭一次(雨后必须擦拭)。
小广告清理:各类附属设施不得有喷涂和粘贴的小广告,清除喷涂类小广告应清洗干净,或采取与建(构)筑物相同或接近的颜色进行覆盖,不得与底色存在反差。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成本、利润、税费等项目相关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是包干价,必须是招标要求范围与环卫作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结合实施方案、人员配置、管理运作成本等情况,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其可能的变化因素做出合理报价。
四、作业质量考核及作业经费支付
作业经费按月考核,按季拨付,每季初10日前按照考核结果拨付上一季度作业经费。采购单位成立专门的质量考核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可临时增加抽检),每次检查按照下表扣分,每月将扣分情况进行汇总,作业单位的每月最后得分=100分-每次检查汇总的扣分,根据得分情况支付作业经费:
得分≥95分,全额支付作业经费;
95分>得分≥80分,每差一分按照1%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80分>得分≥60分,每差一分按照2%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60分>得分,扣发全部作业经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考核低于60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存在的问题
扣分标准
1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设备配备
项目经理、质检、安全等机构不健全或每日企业内部检查记录不齐全。
每项扣0.2分。
作业人员不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人,扣1分。
垃圾车及运雪设备不能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台,扣0.2分。
2
作业时间
未按照本项目作业时间要求作业。
每人(车)次,扣0.1。
3
人工清扫
地面有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有卫生死角。
每处扣0.1分。
3
环卫保洁
每1000平方米保洁范围内存在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超过2处以上,且存留时间超过半小时。
每处扣0.1分。
4
垃圾收运
垃圾未袋装收集,不及时清运,收运车辆未密闭,沿路抛洒或乱倒滥卸,垃圾车不整洁,焚烧垃圾等。
垃圾乱倒滥卸每车次扣0.5分,其它每项扣0.1分。
5
冬季清冰雪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雪,清扫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拉运未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的标准,绿化带堆放残雪。
直接按照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清雪规范》的罚则扣发作业经费,不再扣分。
6
设施保洁
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设施每个扣0.1分。
7
小广告清理
道路两侧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
每处扣0.1分。
8
整改通知单
严重违反招标文件或作业合同的约定,或以上1-7项的问题反复出现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每份整改通知单扣1分,未按要求整改的加扣1分。
9
其 它
因环卫作业质量不达标被媒体曝光、受到市民投诉、接到市领导或市长热线督办等。
每次扣1分。
10
安全生产
环卫工人不穿带有安全标志的环卫工人服装,清雪作业时现场不配备安全员、不设置警示标志。
每人次或每项扣0.1分。
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报名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河湖秩序维护及环卫保洁招标变更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秩序维护及环卫保洁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秩序维护及环卫保洁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秩序维护及环卫保洁项目,本项目共分8个标段,第一标段控制价:380,000.00元;第二标段控制价:900,000.00元;第三标段控制价:520,000.00元;第四标段控制价:560,000.00元;第五标段预算:690,000.00元;第六标段预算:550,000.00元;第七标段预算:360,000.00元;第八标段预算:4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或控制价)的投标无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该项目(标段)废标(经市级财政单位批准的除外)。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第一、二、三、四标段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2、第五、六、七、八标段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30日9时30分。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 0459-*******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3,500.00元;第二标段9,000.00元;第三标段5,000.00元;第四标段5,500.00元;第五标段6,500.00元;第六标段5,500.00元;第七标段3,500.00元;第八标段4,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543000006
行号:********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影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30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zfcgzx.daqing.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zfcgzx.daqing.gov.cn/ 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5、本项目开标(谈判)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谈判)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谈判)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13日
一标段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河湖秩序维护项目
二、一标段:黎明湖及周边广场秩序维护(东起祥阁小区围栏,南起科技路,西至黎明河,北至秀水大街);
三、项目概况:
一标段
水面面积
94万平方米
铺装面积
13.21万平方米
绿地面积
19.07万平方米
监控室
无
园林小品
158处
照明灯具
3488盏
健身器材
70套
其它设施
若干
四、作业人员安排
此项目作业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进行配备,必须保证24小时均有不少于以下标准的作业人员在岗:一标段固定岗4人、流动岗4人;
五、作业质量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配足,24小时均有足够的作业人员开展秩序维护,满足秩序维护工作需要。
2、流动岗要求在作业范围内开展巡查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固定岗人员要求在指定位置开展秩序维护作业。
3、交通工具(机动车)、通讯设施、警力装备必须配足,确保通讯和出警及时有效。
4、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执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河湖管理各项工作标准。
5、有治安保卫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治安保卫组织机构,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投入警力人员、交通设备、通讯设备、服装、警具、巡逻路线与时间间隔,重点部位和入口如何设防,以及接待任务和举办大型活动时警力调配等内容。
6、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交接班时要有交接班仪式,巡逻记录工整、清晰、准确。
7、保安人员必须统一保安服装,文明执法,有突发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维护公园秩序,及时处理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事件,保护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9、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按照防火等级看护公园用火情况。未经广场领导同意,一切机动、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铺装公园。
10、及时清理在公园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发放小广告及从事封建迷信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11、负责对公园中的彩色电子大屏幕、喷泉、音响、喷灌、雕塑、小品、索膜、座椅、健身设施、娱乐设施、电力设施、照明设施、公园铺装、树木花草等一切设施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看护,防止设施被盗被损,保持设施完好。建立市政设施巡检记录,如有市政设施被盗被损应及时进行登记,被损设施及时反馈管理部门。
12、对入口处严加管理,重大活动时要求死看死守,杜绝与公园工作无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入公园。
13、对在公园内举办的活动和活动设施无条件地进行管理和看护。河湖水面杜绝游泳及垂钓。
14、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素质,做到文明执法。对工作中的一切执法执罚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对触犯法律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游客要按程序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5、作业单位须按月支付作业人员工资,如作业单位拖欠作业人员工资两个月以上,采购单位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六、此次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作业所需全部费用、税金、利润等。
七、考核及费用拨付按《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监管办法》和《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执行。
秩序维护项目监管办法
1、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实行日检查、月考核和临时抽检制度。
2、日检查、月考核及临时抽检按照《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3、每日由河湖管理处派人与作业单位共同检查秩序维护质量,并进行打分,每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临时抽检不定期开展,抽检扣分与日检查扣分累加计入日检查得分。
4、日检查、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扣分。临时抽检只计扣分数。
5、日检查成绩加权平均后,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70%,月底全面考核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30%。
6、月度考核总成绩在80分以上的,按月按比例拨付中标费用的90%。月度考核总成绩底于80分的,每低1分,扣除当月作业费用1%。
7、连续两次月度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秩序维护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1、查岗时,按规定人数,有一人不在岗的扣5分,在岗率不得低于85%,有一次低于85%的处罚2000元,两次低于85%,终止作业合同。(包括用对讲机呼叫该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视为不在岗)。
2、维护人员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的每人扣2分。
3、各种设施被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并扣2分。(管区内所有的设施)管理人员对该地点用对讲机呼叫维护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扣2分。
4、管理人员用对讲机呼叫该地点维护人员时,维护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的扣2分。
5、允许垂钓的区域发现有不到指定地点(硬铺装或木制平台),进行钩鱼的,扣2分。
6、不允许钩鱼人区域,如发现有钩鱼人员时,扣1分。并及时清理,24小时未清理扣10分。
7、公园不允许有下网补鱼和下地龙补鱼的,如现有以上行为,扣10分。
8、有两个以上同时在岗亭的,扣2分。( 下雨除外)
9、不使用文明用语,睡岗或聚众聊天的,扣1分 。
10、 维护人员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的扣5分。
11、 岗亭内卫生不整,乱摆乱放管理用具以外的扣1分。
12、 管理区域发现有偷水或破坏园林绿化设施未制止的扣3分。
13、 发现有往管区乱倒垃圾,积雪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
14、 管理处以外人员在管理区内挖坑取土或绿地抢修管线的,必须有审批手续。如没有审批手续的不让其挖绿地等铺装设施,如果维护人员没发现,照价赔偿破坏设施,并扣5分。
15、 检查各雨排口和地下管线,如有向管理区域排放污水的,应立即上报,并查明漏点原因。如维护人员未上报管理处,管理人员发现了该问题,扣10分。
16、 发现管理区域内有粘贴小广告,喷写广告电话,小商贩经营的扣2分。并及时将以上东西进行清理。
17、 管理区域内不许有乱挂条幅,不许有商业化活动,不许有发传单。不许临时搭建各种台子,不许举行各种形式的演出和义卖,不许有任何人在这三处带装公园内游泳。不许私自搭建帐篷。不许在绿地或硬铺装上进行家庭聚会吃东西或烧烤。如发现以上行为需2小时内清理。如管理人员发现以上任何一条,扣2分。
18、 沙滩,只允许13岁以下的小孩戏水但必须有家长陪护,其余任何人员不得穿泳衣在此游玩。如发现维护人员不制止的,扣1分。
19、 维护人员不执行管理处人员命令的扣2分。
20、 发现安保人员有酒后上岗的或在巡查过程中袖手,将手插入衣带,抽烟,边走边吃东西的扣1分。
21、 发现无关车辆占压绿地,占压人行路的,扣2分。
22、 不允许外面车辆在我管区内。取我管区的河水或湖水进行洗车。如发现扣1分。
23、 不允许在我管区内有烧纸的情况存在,如果有此行为除赔偿烧坏的设施或绿地以外、扣2分。
24、 每个标段中标公司必须有一个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如没有的每天扣2分。
25、 维护人员对讲机没电,或不好使,造成管理人员联系不上的,视为该人员不在岗扣2分。(除了我管理处中转台不好使以外)
26、 如12319城管热线,市长热线下发案件,管理处的管理人员还不知情的情况下扣5分。
27、 如媒体对维护人员,进行有损我管理处形象的报道,或城管委以上的管理部门下发文件或对维护人员管理现状不满的情况下,管理处有对该中标公司,进行扣10分,并对其终止合同的权利。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公司承担于我管理处无关。
28、 维护人员要统一服装,统一形象,进行管理。违法者每次扣10分。
29、 黎明湖的电瓶车给黎明湖中标公司用,维修和充电由中标公司负责。驾驶电瓶车人员必须有小型车的驾照,在巡视过程中不允许乱拉无关人员游玩(管理人员同意,或小孩和老人走不动了的除外),不允许大声使用警报,在游人多的时候要慢慢的行驶,发生的一切事故与我管理单位无关。
30、 栈桥不允许骑自行车游玩,不允许穿轮滑鞋游玩,不允许携带宠物游玩,不允许钓鱼,不允许有放烟花,各栈桥口有游客须知对照上面的进行管理,如发现上述情况发生,每项每次扣2分。
31、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燃放烟花,如发现每次扣2分。并要求中标公司对烧坏的软硬铺装进行修复。
32、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草坪以及各种地方发生失火或偷盗行为,如发生上述事件,中标公司要进行照价赔偿,并扣每次3分。
33、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游船及游玩售票点和冷饮厅的看护责任,如有损坏的情况发生,照价赔偿并每次扣3分。
34、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亮化设施包括栈桥上的亮化设施进行看护,发现有的灯不亮或早亮或晚亮,都要对管理处第一时间进行汇报。
35、 冬季我管理处要进行冰雪雕的工作,各管区的看护人员要全力配合这项工作,做好看护和危险状况的提前处理,(如冰雪雕到融化期时候进行警戒,并上报管理处进行拆除),如上述情况不配合,不上报危险情况,每次扣2分,发生安全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36、 管理区域内草地和各项软硬铺装,和各种设施如有松动或掉落的危险,第一时间上报,并对其进行警示的工作,引导游人不要往此处游玩,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如发生任何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二标段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河湖秩序维护项目
二、二标段:黎明河及周边广场秩序维护(东起河边小区围栏,南起万宝2号桥,西至学伟大街,北至中医院桥),并负责2处视频监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项目概况:
二标段
水面面积
18万平方米
铺装面积
10.11万平方米
绿地面积
44万平方米
监控室
两处
园林小品
242处
照明灯具
60890盏
健身器材
82套
其它设施
若干
四、作业人员安排
此项目作业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进行配备,必须保证24小时均有不少于以下标准的作业人员在岗:二标段固定岗2人、流动岗18人;
五、作业质量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配足,24小时均有足够的作业人员开展秩序维护,满足秩序维护工作需要。
2、流动岗要求在作业范围内开展巡查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固定岗人员要求在指定位置开展秩序维护作业。
3、交通工具(机动车)、通讯设施、警力装备必须配足,确保通讯和出警及时有效。
4、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执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河湖管理各项工作标准。
5、有治安保卫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治安保卫组织机构,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投入警力人员、交通设备、通讯设备、服装、警具、巡逻路线与时间间隔,重点部位和入口如何设防,以及接待任务和举办大型活动时警力调配等内容。
6、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交接班时要有交接班仪式,巡逻记录工整、清晰、准确。
7、保安人员必须统一保安服装,文明执法,有突发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维护公园秩序,及时处理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事件,保护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9、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按照防火等级看护公园用火情况。未经广场领导同意,一切机动、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铺装公园。
10、及时清理在公园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发放小广告及从事封建迷信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11、负责对公园中的彩色电子大屏幕、喷泉、音响、喷灌、雕塑、小品、索膜、座椅、健身设施、娱乐设施、电力设施、照明设施、公园铺装、树木花草等一切设施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看护,防止设施被盗被损,保持设施完好。建立市政设施巡检记录,如有市政设施被盗被损应及时进行登记,被损设施及时反馈管理部门。
12、对入口处严加管理,重大活动时要求死看死守,杜绝与公园工作无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入公园。
13、对在公园内举办的活动和活动设施无条件地进行管理和看护。河湖水面杜绝游泳及垂钓。
14、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素质,做到文明执法。对工作中的一切执法执罚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对触犯法律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游客要按程序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5、作业单位须按月支付作业人员工资,如作业单位拖欠作业人员工资两个月以上,采购单位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六、此次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作业所需全部费用、税金、利润等。
七、考核及费用拨付按《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监管办法》和《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执行。
秩序维护项目监管办法
1、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实行日检查、月考核和临时抽检制度。
2、日检查、月考核及临时抽检按照《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3、每日由河湖管理处派人与作业单位共同检查秩序维护质量,并进行打分,每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临时抽检不定期开展,抽检扣分与日检查扣分累加计入日检查得分。
4、日检查、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扣分。临时抽检只计扣分数。
5、日检查成绩加权平均后,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70%,月底全面考核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30%。
6、月度考核总成绩在80分以上的,按月按比例拨付中标费用的90%。月度考核总成绩底于80分的,每低1分,扣除当月作业费用1%。
7、 连续两次月度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秩序维护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1. 查岗时,按规定人数,有一人不在岗的扣5分,在岗率不得低于85%,有一次低于85%的处罚2000元,两次低于85%,终止作业合同。(包括用对讲机呼叫该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视为不在岗)。
2. 维护人员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的每人扣2分。
3. 各种设施被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并扣2分。(管区内所有的设施)管理人员对该地点用对讲机呼叫维护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扣2分。
4. 管理人员用对讲机呼叫该地点维护人员时,维护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的扣2分。
5. 允许垂钓的区域发现有不到指定地点(硬铺装或木制平台),进行钩鱼的,扣2分。
6. 不允许钩鱼人区域,如发现有钩鱼人员时,扣1分。并及时清理,24小时未清理扣10分。
7. 公园不允许有下网补鱼和下地龙补鱼的,如现有以上行为,扣10分。
8. 有两个以上同时在岗亭的,扣2分。( 下雨除外)
9. 不使用文明用语,睡岗或聚众聊天的,扣1分 。
10. 维护人员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的扣5分。
11. 岗亭内卫生不整,乱摆乱放管理用具以外的扣1分。
12. 管理区域发现有偷水或破坏园林绿化设施未制止的扣3分。
13. 发现有往管区乱倒垃圾,积雪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
14. 管理处以外人员在管理区内挖坑取土或绿地抢修管线的,必须有审批手续。如没有审批手续的不让其挖绿地等铺装设施,如果维护人员没发现,照价赔偿破坏设施,并扣5分。
15. 检查各雨排口和地下管线,如有向管理区域排放污水的,应立即上报,并查明漏点原因。如维护人员未上报管理处,管理人员发现了该问题,扣10分。
16. 发现管理区域内有粘贴小广告,喷写广告电话,小商贩经营的扣2分。并及时将以上东西进行清理。
17. 管理区域内不许有乱挂条幅,不许有商业化活动,不许有发传单。不许临时搭建各种台子,不许举行各种形式的演出和义卖,不许有任何人在这三处带装公园内游泳。不许私自搭建帐篷。不许在绿地或硬铺装上进行家庭聚会吃东西或烧烤。如发现以上行为需2小时内清理。如管理人员发现以上任何一条,扣2分。
18. 沙滩,只允许13岁以下的小孩戏水但必须有家长陪护,其余任何人员不得穿泳衣在此游玩。如发现维护人员不制止的,扣1分。
19. 维护人员不执行管理处人员命令的扣2分。
20. 发现安保人员有酒后上岗的或在巡查过程中袖手,将手插入衣带,抽烟,边走边吃东西的扣1分。
21. 发现无关车辆占压绿地,占压人行路的,扣2分。
22. 不允许外面车辆在我管区内。取我管区的河水或湖水进行洗车。如发现扣1分。
23. 不允许在我管区内有烧纸的情况存在,如果有此行为除赔偿烧坏的设施或绿地以外、扣2分。
24. 每个标段中标公司必须有一个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如没有的每天扣2分。
25. 维护人员对讲机没电,或不好使,造成管理人员联系不上的,视为该人员不在岗扣2分。(除了我管理处中转台不好使以外)
26. 如12319城管热线,市长热线下发案件,管理处的管理人员还不知情的情况下扣5分。
27. 如媒体对维护人员,进行有损我管理处形象的报道,或城管委以上的管理部门下发文件或对维护人员管理现状不满的情况下,管理处有对该中标公司,进行扣10分,并对其终止合同的权利。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公司承担于我管理处无关。
28. 维护人员要统一服装,统一形象,进行管理。违法者每次扣10分。
29. 栈桥不允许骑自行车游玩,不允许穿轮滑鞋游玩,不允许携带宠物游玩,不允许钓鱼,不允许有放烟花,各栈桥口有游客须知对照上面的进行管理,如发现上述情况发生,每项每次扣2分。
30.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燃放烟花,如发现每次扣2分。并要求中标公司对烧坏的软硬铺装进行修复。
31.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草坪以及各种地方发生失火或偷盗行为,如发生上述事件,中标公司要进行照价赔偿,并扣每次3分。
32.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游船及游玩售票点和冷饮厅的看护责任,如有损坏的情况发生,照价赔偿并每次扣3分。
33.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亮化设施包括栈桥上的亮化设施进行看护,发现有的灯不亮或早亮或晚亮,都要对管理处第一时间进行汇报。
34. 冬季我管理处要进行冰雪雕的工作,各管区的看护人员要全力配合这项工作,做好看护和危险状况的提前处理,(如冰雪雕到融化期时候进行警戒,并上报管理处进行拆除),如上述情况不配合,不上报危险情况,每次扣2分,发生安全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35. 管理区域内草地和各项软硬铺装,和各种设施如有松动或掉落的危险,第一时间上报,并对其进行警示的工作,引导游人不要往此处游玩,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如发生任何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三标段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河湖秩序维护项目
二、三标段:三永湖及周边广场秩序维护(东起龙永湖,南起三永湖南岸休闲绿地,西至黎明河,北至世纪大道),并负责1处视频监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项目概况:
三标段
水面面积
310万平方米
铺装面积
6.11万平方米
绿地面积
8.88万平方米
监控室
一处
园林小品
51处
照明灯具
322盏
健身器材
12套
其它设施
若干
四、作业人员安排
此项目作业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进行配备,必须保证24小时均有不少于以下标准的作业人员在岗:三标段固定岗4人、流动岗8人;
五、作业质量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配足,24小时均有足够的作业人员开展秩序维护,满足秩序维护工作需要。
2、流动岗要求在作业范围内开展巡查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固定岗人员要求在指定位置开展秩序维护作业。
3、交通工具(机动车)、通讯设施、警力装备必须配足,确保通讯和出警及时有效。
4、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执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河湖管理各项工作标准。
5、有治安保卫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治安保卫组织机构,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投入警力人员、交通设备、通讯设备、服装、警具、巡逻路线与时间间隔,重点部位和入口如何设防,以及接待任务和举办大型活动时警力调配等内容。
6、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交接班时要有交接班仪式,巡逻记录工整、清晰、准确。
7、保安人员必须统一保安服装,文明执法,有突发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维护公园秩序,及时处理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事件,保护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9、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按照防火等级看护公园用火情况。未经广场领导同意,一切机动、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铺装公园。
10、及时清理在公园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发放小广告及从事封建迷信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11、负责对公园中的彩色电子大屏幕、喷泉、音响、喷灌、雕塑、小品、索膜、座椅、健身设施、娱乐设施、电力设施、照明设施、公园铺装、树木花草等一切设施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看护,防止设施被盗被损,保持设施完好。建立市政设施巡检记录,如有市政设施被盗被损应及时进行登记,被损设施及时反馈管理部门。
12、对入口处严加管理,重大活动时要求死看死守,杜绝与公园工作无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入公园。
13、对在公园内举办的活动和活动设施无条件地进行管理和看护。河湖水面杜绝游泳及垂钓。
14、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素质,做到文明执法。对工作中的一切执法执罚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对触犯法律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游客要按程序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5、作业单位须按月支付作业人员工资,如作业单位拖欠作业人员工资两个月以上,采购单位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六、此次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作业所需全部费用、税金、利润等。
七、考核及费用拨付按《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监管办法》和《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执行。
秩序维护项目监管办法
1、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实行日检查、月考核和临时抽检制度。
2、日检查、月考核及临时抽检按照《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3、每日由河湖管理处派人与作业单位共同检查秩序维护质量,并进行打分,每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临时抽检不定期开展,抽检扣分与日检查扣分累加计入日检查得分。
4、日检查、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扣分。临时抽检只计扣分数。
5、日检查成绩加权平均后,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70%,月底全面考核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30%。
6、月度考核总成绩在80分以上的,按月按比例拨付中标费用的90%。月度考核总成绩底于80分的,每低1分,扣除当月作业费用1%。
7、连续两次月度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秩序维护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1、 查岗时,按规定人数,有一人不在岗的扣5分,在岗率不得低于85%,有一次低于85%的处罚2000元,两次低于85%,终止作业合同。(包括用对讲机呼叫该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视为不在岗)。
2、 维护人员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的每人扣2分。
3、 各种设施被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并扣2分。(管区内所有的设施)管理人员对该地点用对讲机呼叫维护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扣2分。
4、 管理人员用对讲机呼叫该地点维护人员时,维护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的扣2分。
5、 允许垂钓的区域发现有不到指定地点(硬铺装或木制平台),进行钩鱼的,扣2分。
6、 不允许钩鱼人区域,如发现有钩鱼人员时,扣1分。并及时清理,24小时未清理扣10分。
7、 公园不允许有下网补鱼和下地龙补鱼的,如现有以上行为,扣10分。
8、 有两个以上同时在岗亭的,扣2分。( 下雨除外)
9、 不使用文明用语,睡岗或聚众聊天的,扣1分 。
10、 维护人员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的扣5分。
11、 岗亭内卫生不整,乱摆乱放管理用具以外的扣1分。
12、 管理区域发现有偷水或破坏园林绿化设施未制止的扣3分。
13、 发现有往管区乱倒垃圾,积雪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
14、 管理处以外人员在管理区内挖坑取土或绿地抢修管线的,必须有审批手续。如没有审批手续的不让其挖绿地等铺装设施,如果维护人员没发现,照价赔偿破坏设施,并扣5分。
15、 检查各雨排口和地下管线,如有向管理区域排放污水的,应立即上报,并查明漏点原因。如维护人员未上报管理处,管理人员发现了该问题,扣10分。
16、 发现管理区域内有粘贴小广告,喷写广告电话,小商贩经营的扣2分。并及时将以上东西进行清理。
17、 管理区域内不许有乱挂条幅,不许有商业化活动,不许有发传单。不许临时搭建各种台子,不许举行各种形式的演出和义卖,不许有任何人在这三处带装公园内游泳。不许私自搭建帐篷。不许在绿地或硬铺装上进行家庭聚会吃东西或烧烤。如发现以上行为需2小时内清理。如管理人员发现以上任何一条,扣2分。
18、 沙滩,只允许13岁以下的小孩戏水但必须有家长陪护,其余任何人员不得穿泳衣在此游玩。如发现维护人员不制止的,扣1分。
19、 维护人员不执行管理处人员命令的扣2分。
20、 发现安保人员有酒后上岗的或在巡查过程中袖手,将手插入衣带,抽烟,边走边吃东西的扣1分。
21、 发现无关车辆占压绿地,占压人行路的,扣2分。
22、 不允许外面车辆在我管区内。取我管区的河水或湖水进行洗车。如发现扣1分。
23、 不允许在我管区内有烧纸的情况存在,如果有此行为除赔偿烧坏的设施或绿地以外、扣2分。
24、 每个标段中标公司必须有一个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如没有的每天扣2分。
25、 维护人员对讲机没电,或不好使,造成管理人员联系不上的,视为该人员不在岗扣2分。(除了我管理处中转台不好使以外)
26、 如12319城管热线,市长热线下发案件,管理处的管理人员还不知情的情况下扣5分。
27、 如媒体对维护人员,进行有损我管理处形象的报道,或城管委以上的管理部门下发文件或对维护人员管理现状不满的情况下,管理处有对该中标公司,进行扣10分,并对其终止合同的权利。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公司承担于我管理处无关。
28、 维护人员要统一服装,统一形象,进行管理。违法者每次扣10分。
29、 栈桥不允许骑自行车游玩,不允许穿轮滑鞋游玩,不允许携带宠物游玩,不允许钓鱼,不允许有放烟花,各栈桥口有游客须知对照上面的进行管理,如发现上述情况发生,每项每次扣2分。
30、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燃放烟花,如发现每次扣2分。并要求中标公司对烧坏的软硬铺装进行修复。
31、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草坪以及各种地方发生失火或偷盗行为,如发生上述事件,中标公司要进行照价赔偿,并扣每次3分。
32、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游船及游玩售票点和冷饮厅的看护责任,如有损坏的情况发生,照价赔偿并每次扣3分。
33、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亮化设施包括栈桥上的亮化设施进行看护,发现有的灯不亮或早亮或晚亮,都要对管理处第一时间进行汇报。
34、 冬季我管理处要进行冰雪雕的工作,各管区的看护人员要全力配合这项工作,做好看护和危险状况的提前处理,(如冰雪雕到融化期时候进行警戒,并上报管理处进行拆除),如上述情况不配合,不上报危险情况,每次扣2分,发生安全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35、 管理区域内草地和各项软硬铺装,和各种设施如有松动或掉落的危险,第一时间上报,并对其进行警示的工作,引导游人不要往此处游玩,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如发生任何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四标段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河湖秩序维护项目
二、四标段:滨洲湖及周边广场秩序维护(东起生态大街,南起秀水路,西至黎明河,北至滨湖路)。
三、项目概况:
四标段
水面面积
325万平方米
铺装面积
7.2万平方米
绿地面积
60万平方米
监控室
无
园林小品
96处
照明灯具
462盏
健身器材
20套
其它设施
若干
四、作业人员安排
此项目作业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进行配备,必须保证24小时均有不少于以下标准的作业人员在岗:四标段固定岗4人、流动岗10人。
五、作业质量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配足,24小时均有足够的作业人员开展秩序维护,满足秩序维护工作需要。
2、流动岗要求在作业范围内开展巡查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固定岗人员要求在指定位置开展秩序维护作业。
3、交通工具(机动车)、通讯设施、警力装备必须配足,确保通讯和出警及时有效。
4、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执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河湖管理各项工作标准。
5、有治安保卫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治安保卫组织机构,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投入警力人员、交通设备、通讯设备、服装、警具、巡逻路线与时间间隔,重点部位和入口如何设防,以及接待任务和举办大型活动时警力调配等内容。
6、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交接班时要有交接班仪式,巡逻记录工整、清晰、准确。
7、保安人员必须统一保安服装,文明执法,有突发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维护公园秩序,及时处理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事件,保护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9、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按照防火等级看护公园用火情况。未经广场领导同意,一切机动、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铺装公园。
10、及时清理在公园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发放小广告及从事封建迷信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11、负责对公园中的彩色电子大屏幕、喷泉、音响、喷灌、雕塑、小品、索膜、座椅、健身设施、娱乐设施、电力设施、照明设施、公园铺装、树木花草等一切设施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看护,防止设施被盗被损,保持设施完好。建立市政设施巡检记录,如有市政设施被盗被损应及时进行登记,被损设施及时反馈管理部门。
12、对入口处严加管理,重大活动时要求死看死守,杜绝与公园工作无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入公园。
13、对在公园内举办的活动和活动设施无条件地进行管理和看护。河湖水面杜绝游泳及垂钓。
14、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素质,做到文明执法。对工作中的一切执法执罚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对触犯法律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游客要按程序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5、作业单位须按月支付作业人员工资,如作业单位拖欠作业人员工资两个月以上,采购单位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六、此次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作业所需全部费用、税金、利润等。
七、考核及费用拨付按《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监管办法》和《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执行。
秩序维护项目监管办法
1、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实行日检查、月考核和临时抽检制度。
2、日检查、月考核及临时抽检按照《河湖管理处秩序维护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3、每日由河湖管理处派人与作业单位共同检查秩序维护质量,并进行打分,每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临时抽检不定期开展,抽检扣分与日检查扣分累加计入日检查得分。
4、日检查、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扣分。临时抽检只计扣分数。
5、日检查成绩加权平均后,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70%,月底全面考核占月度考核总成绩的30%。
6、月度考核总成绩在80分以上的,按月按比例拨付中标费用的90%。月度考核总成绩底于80分的,每低1分,扣除当月作业费用1%。
7、连续两次月度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秩序维护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1、 查岗时,按规定人数,有一人不在岗的扣5分,在岗率不得低于85%,有一次低于85%的处罚2000元,两次低于85%,终止作业合同。(包括用对讲机呼叫该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视为不在岗)。
2、 维护人员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的每人扣2分。
3、 各种设施被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并扣2分。(管区内所有的设施)管理人员对该地点用对讲机呼叫维护人员三次以上,不回答的扣2分。
4、 管理人员用对讲机呼叫该地点维护人员时,维护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的扣2分。
5、 允许垂钓的区域发现有不到指定地点(硬铺装或木制平台),进行钩鱼的,扣2分。
6、 不允许钩鱼人区域,如发现有钩鱼人员时,扣1分。并及时清理,24小时未清理扣10分。
7、 公园不允许有下网补鱼和下地龙补鱼的,如现有以上行为,扣10分。
8、 有两个以上同时在岗亭的,扣2分。( 下雨除外)
9、 不使用文明用语,睡岗或聚众聊天的,扣1分 。
10、 维护人员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的扣5分。
11、 岗亭内卫生不整,乱摆乱放管理用具以外的扣1分。
12、 管理区域发现有偷水或破坏园林绿化设施未制止的扣3分。
13、 发现有往管区乱倒垃圾,积雪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
14、 管理处以外人员在管理区内挖坑取土或绿地抢修管线的,必须有审批手续。如没有审批手续的不让其挖绿地等铺装设施,如果维护人员没发现,照价赔偿破坏设施,并扣5分。
15、 检查各雨排口和地下管线,如有向管理区域排放污水的,应立即上报,并查明漏点原因。如维护人员未上报管理处,管理人员发现了该问题,扣10分。
16、 发现管理区域内有粘贴小广告,喷写广告电话,小商贩经营的扣2分。并及时将以上东西进行清理。
17、 管理区域内不许有乱挂条幅,不许有商业化活动,不许有发传单。不许临时搭建各种台子,不许举行各种形式的演出和义卖,不许有任何人在这三处带装公园内游泳。不许私自搭建帐篷。不许在绿地或硬铺装上进行家庭聚会吃东西或烧烤。如发现以上行为需2小时内清理。如管理人员发现以上任何一条,扣2分。
18、 沙滩,只允许13岁以下的小孩戏水但必须有家长陪护,其余任何人员不得穿泳衣在此游玩。如发现维护人员不制止的,扣1分。
19、 维护人员不执行管理处人员命令的扣2分。
20、 发现安保人员有酒后上岗的或在巡查过程中袖手,将手插入衣带,抽烟,边走边吃东西的扣1分。
21、 发现无关车辆占压绿地,占压人行路的,扣2分。
22、 不允许外面车辆在我管区内。取我管区的河水或湖水进行洗车。如发现扣1分。
23、 不允许在我管区内有烧纸的情况存在,如果有此行为除赔偿烧坏的设施或绿地以外、扣2分。
24、 每个标段中标公司必须有一个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如没有的每天扣2分。
25、 维护人员对讲机没电,或不好使,造成管理人员联系不上的,视为该人员不在岗扣2分。(除了我管理处中转台不好使以外)
26、 如12319城管热线,市长热线下发案件,管理处的管理人员还不知情的情况下扣5分。
27、 如媒体对维护人员,进行有损我管理处形象的报道,或城管委以上的管理部门下发文件或对维护人员管理现状不满的情况下,管理处有对该中标公司,进行扣10分,并对其终止合同的权利。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公司承担于我管理处无关。
28、 维护人员要统一服装,统一形象,进行管理。违法者每次扣10分。
29、 栈桥不允许骑自行车游玩,不允许穿轮滑鞋游玩,不允许携带宠物游玩,不允许钓鱼,不允许有放烟花,各栈桥口有游客须知对照上面的进行管理,如发现上述情况发生,每项每次扣2分。
30、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燃放烟花,如发现每次扣2分。并要求中标公司对烧坏的软硬铺装进行修复。
31、 管理区域内不允许草坪以及各种地方发生失火或偷盗行为,如发生上述事件,中标公司要进行照价赔偿,并扣每次3分。
32、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游船及游玩售票点和冷饮厅的看护责任,如有损坏的情况发生,照价赔偿并每次扣3分。
33、 维护人员有对管理区域内所有的亮化设施包括栈桥上的亮化设施进行看护,发现有的灯不亮或早亮或晚亮,都要对管理处第一时间进行汇报。
34、 冬季我管理处要进行冰雪雕的工作,各管区的看护人员要全力配合这项工作,做好看护和危险状况的提前处理,(如冰雪雕到融化期时候进行警戒,并上报管理处进行拆除),如上述情况不配合,不上报危险情况,每次扣2分,发生安全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35、 管理区域内草地和各项软硬铺装,和各种设施如有松动或掉落的危险,第一时间上报,并对其进行警示的工作,引导游人不要往此处游玩,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如发生任何事故,与我管理处无关。
五标段黎明湖环卫作业项目需求
1、 概况及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2个月,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0日。黎明湖公园内园路、广场铺装、栈桥、水面及绿地的清扫保洁作业,包括12.3万平方米园路及广场,0.8万平方米栈桥,94万平方米水面,20.33万平方米绿地。
2、作业内容和范围:
人工清扫:公园内园路、广场铺装、栈桥等的人工清扫。
环卫保洁:全部作业区域内的人工保洁(除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外还包括水面卫生、绿地及无人保洁区清捡垃圾)
垃圾收运: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垃圾收集及运输(运输至各标段内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负责外运至垃圾中转站)。
冬季清冰雪:作业区域内的冰雪清扫及外运(大面的广场内积雪需外运,园路、栈桥等处积雪可就近堆放到地绿或湖内)。
设施保洁:公园内围湖护拦扶手、栈桥护拦扶手、各类指示标识牌、广告栏、照明灯具及线杆的擦洗保洁,果皮箱的清掏、擦洗及维护。
小广告清理:作业区域内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
环卫作业人员配备由中标单位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每标段作业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6人。遇清冰雪作业时人员需另外增加,中雪时需另外增加16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1台清冰雪机械设备;大雪时需另外增加32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2台清冰雪机械设备。
2、作业时间要求:
清扫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开始清扫,6:00前完成清扫,7:00前完成垃圾清运;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7:00开始清扫,8:00前完成清扫,9:00前完成垃圾清运。其余时间垃圾随产随清。
保洁时间:
标 段
保洁时间
标段名称
范围
4月1日-10月31日
11月1日-3月31日
第五标段
黎明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六标段
黎明河
5:00-20:00
7:00-17:30
第七标段
三永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八标段
滨洲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注:实行巡回保洁制,每半小时巡回保洁一次(即各种垃圾和废弃物在保洁范围内的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清冰雪时间:以雪为令,降雪后立即开始清冰雪作业,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清理完毕。雪停后,小雪24小时(一天)、中雪72小时(三天)、大雪120小时(五天)完成清运。清冰雪时增加的机动人员及机械设备需一直工作到冰雪清理外运完毕为止。
3、环卫作业质量标准
人工清扫:地面无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无卫生死角。
环卫保洁: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超过1处,且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垃圾收运:道路垃圾实行袋装收集,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并采用专门的自卸式密闭垃圾收运车将其收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做到垃圾无扬洒、无拖挂、无滴漏,不乱抛、不乱卸,每天对垃圾收运车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况良好、标识清晰,保证转运过程无污染。禁止焚烧垃圾。
冬季清冰雪:清冰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做到清到底、扫到边、无漏清、不留死角、路见本色。清运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绿化带不准堆放残雪。
设施保洁: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做到日产日清,除冬季外果皮箱每周至少擦拭两次(雨后必须擦拭)。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除冬季外每周至少擦拭一次(雨后必须擦拭)。
小广告清理:各类附属设施不得有喷涂和粘贴的小广告,清除喷涂类小广告应清洗干净,或采取与建(构)筑物相同或接近的颜色进行覆盖,不得与底色存在反差。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成本、利润、税费等项目相关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是包干价,必须是招标要求范围与环卫作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结合实施方案、人员配置、管理运作成本等情况,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其可能的变化因素做出合理报价。
四、作业质量考核及作业经费支付
作业经费按月考核,按季拨付,每季初10日前按照考核结果拨付上一季度作业经费。采购单位成立专门的质量考核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可临时增加抽检),每次检查按照下表扣分,每月将扣分情况进行汇总,作业单位的每月最后得分=100分-每次检查汇总的扣分,根据得分情况支付作业经费:
得分≥95分,全额支付作业经费;
95分>得分≥80分,每差一分按照1%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80分>得分≥60分,每差一分按照2%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60分>得分,扣发全部作业经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考核低于60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存在的问题
扣分标准
1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设备配备
项目经理、质检、安全等机构不健全或每日企业内部检查记录不齐全。
每项扣0.2分。
作业人员不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人,扣1分。
垃圾车及运雪设备不能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台,扣0.2分。
2
作业时间
未按照本项目作业时间要求作业。
每人(车)次,扣0.1。
3
人工清扫
地面有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有卫生死角。
每处扣0.1分。
3
环卫保洁
每1000平方米保洁范围内存在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超过2处以上,且存留时间超过半小时。
每处扣0.1分。
4
垃圾收运
垃圾未袋装收集,不及时清运,收运车辆未密闭,沿路抛洒或乱倒滥卸,垃圾车不整洁,焚烧垃圾等。
垃圾乱倒滥卸每车次扣0.5分,其它每项扣0.1分。
5
冬季清冰雪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雪,清扫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拉运未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的标准,绿化带堆放残雪。
直接按照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清雪规范》的罚则扣发作业经费,不再扣分。
6
设施保洁
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设施每个扣0.1分。
7
小广告清理
道路两侧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
每处扣0.1分。
8
整改通知单
严重违反招标文件或作业合同的约定,或以上1-7项的问题反复出现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每份整改通知单扣1分,未按要求整改的加扣1分。
9
其 它
因环卫作业质量不达标被媒体曝光、受到市民投诉、接到市领导或市长热线督办等。
每次扣1分。
10
安全生产
环卫工人不穿带有安全标志的环卫工人服装,清雪作业时现场不配备安全员、不设置警示标志。
每人次或每项扣0.1分。
六标段黎明河环卫作业项目需求
1、 概况及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2个月,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0日。黎明河带状公园内园路、广场、人行桥面、水面、绿地和无人保洁区的清扫保洁作业,包括10.11万平方米园路、广场铺装及人行桥面,30.2万平方米水面,44万平方米绿地,90.24万平方米无人保洁区(721分水闸至格林小镇二期和万宝79中学至龙永路 黎明河及两岸共100米范围内)。
2、作业内容和范围:
人工清扫:公园内园路、广场铺装、栈桥等的人工清扫。
环卫保洁:全部作业区域内的人工保洁(除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外还包括水面卫生、绿地及无人保洁区清捡垃圾)
垃圾收运: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垃圾收集及运输(运输至各标段内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负责外运至垃圾中转站)。
冬季清冰雪:作业区域内的冰雪清扫及外运(大面的广场内积雪需外运,园路、栈桥等处积雪可就近堆放到地绿或湖内)。
设施保洁:公园内围湖护拦扶手、栈桥护拦扶手、各类指示标识牌、广告栏、照明灯具及线杆的擦洗保洁,果皮箱的清掏、擦洗及维护。
小广告清理:作业区域内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
环卫作业人员配备由中标单位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每标段作业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6人。遇清冰雪作业时人员需另外增加,中雪时需另外增加16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1台清冰雪机械设备;大雪时需另外增加32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2台清冰雪机械设备。
2、作业时间要求:
清扫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开始清扫,6:00前完成清扫,7:00前完成垃圾清运;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7:00开始清扫,8:00前完成清扫,9:00前完成垃圾清运。其余时间垃圾随产随清。
保洁时间:
标 段
保洁时间
标段名称
范围
4月1日-10月31日
11月1日-3月31日
第五标段
黎明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六标段
黎明河
5:00-20:00
7:00-17:30
第七标段
三永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八 标段
滨洲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注:实行巡回保洁制,每半小时巡回保洁一次(即各种垃圾和废弃物在保洁范围内的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清冰雪时间:以雪为令,降雪后立即开始清冰雪作业,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清理完毕。雪停后,小雪24小时(一天)、中雪72小时(三天)、大雪120小时(五天)完成清运。清冰雪时增加的机动人员及机械设备需一直工作到冰雪清理外运完毕为止。
3、环卫作业质量标准
人工清扫:地面无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无卫生死角。
环卫保洁: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超过1处,且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垃圾收运:道路垃圾实行袋装收集,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并采用专门的自卸式密闭垃圾收运车将其收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做到垃圾无扬洒、无拖挂、无滴漏,不乱抛、不乱卸,每天对垃圾收运车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况良好、标识清晰,保证转运过程无污染。禁止焚烧垃圾。
冬季清冰雪:清冰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做到清到底、扫到边、无漏清、不留死角、路见本色。清运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绿化带不准堆放残雪。
设施保洁: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做到日产日清,除冬季外果皮箱每周至少擦拭两次(雨后必须擦拭)。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除冬季外每周至少擦拭一次(雨后必须擦拭)。
小广告清理:各类附属设施不得有喷涂和粘贴的小广告,清除喷涂类小广告应清洗干净,或采取与建(构)筑物相同或接近的颜色进行覆盖,不得与底色存在反差。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成本、利润、税费等项目相关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是包干价,必须是招标要求范围与环卫作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结合实施方案、人员配置、管理运作成本等情况,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其可能的变化因素做出合理报价。
四、作业质量考核及作业经费支付
作业经费按月考核,按季拨付,每季初10日前按照考核结果拨付上一季度作业经费。采购单位成立专门的质量考核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可临时增加抽检),每次检查按照下表扣分,每月将扣分情况进行汇总,作业单位的每月最后得分=100分-每次检查汇总的扣分,根据得分情况支付作业经费:
得分≥95分,全额支付作业经费;
95分>得分≥80分,每差一分按照1%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80分>得分≥60分,每差一分按照2%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60分>得分,扣发全部作业经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考核低于60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存在的问题
扣分标准
1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设备配备
项目经理、质检、安全等机构不健全或每日企业内部检查记录不齐全。
每项扣0.2分。
作业人员不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人,扣1分。
垃圾车及运雪设备不能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台,扣0.2分。
2
作业时间
未按照本项目作业时间要求作业。
每人(车)次,扣0.1。
3
人工清扫
地面有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有卫生死角。
每处扣0.1分。
3
环卫保洁
每1000平方米保洁范围内存在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超过2处以上,且存留时间超过半小时。
每处扣0.1分。
4
垃圾收运
垃圾未袋装收集,不及时清运,收运车辆未密闭,沿路抛洒或乱倒滥卸,垃圾车不整洁,焚烧垃圾等。
垃圾乱倒滥卸每车次扣0.5分,其它每项扣0.1分。
5
冬季清冰雪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雪,清扫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拉运未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的标准,绿化带堆放残雪。
直接按照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清雪规范》的罚则扣发作业经费,不再扣分。
6
设施保洁
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设施每个扣0.1分。
7
小广告清理
道路两侧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
每处扣0.1分。
8
整改通知单
严重违反招标文件或作业合同的约定,或以上1-7项的问题反复出现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每份整改通知单扣1分,未按要求整改的加扣1分。
9
其 它
因环卫作业质量不达标被媒体曝光、受到市民投诉、接到市领导或市长热线督办等。
每次扣1分。
10
安全生产
环卫工人不穿带有安全标志的环卫工人服装,清雪作业时现场不配备安全员、不设置警示标志。
每人次或每项扣0.1分。
七标段三永湖环卫作业项目需求
1、概况及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2个月,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0日。三永湖公园内园路、广场、栈桥、水面、绿地和无人保洁区的清扫保洁作业,包括7.6万平方米园路、广场铺装及两座车行桥桥面,2.4万平方米栈桥,325万平方米水面,24.1万平方米绿地,15万平方米无人保洁区(三永湖南岸及西岸未开发地区)。
2、作业内容和范围:
人工清扫:公园内园路、广场铺装、栈桥等的人工清扫。
环卫保洁:全部作业区域内的人工保洁(除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外还包括水面卫生、三永湖蓝澡灭杀及清理外运、绿地及无人保洁区清捡垃圾)
垃圾收运: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垃圾收集及运输(运输至各标段内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负责外运至垃圾中转站)。
冬季清冰雪:作业区域内的冰雪清扫及外运(大面的广场内积雪需外运,园路、栈桥等处积雪可就近堆放到地绿或湖内)。
设施保洁:公园内围湖护拦扶手、栈桥护拦扶手、各类指示标识牌、广告栏、照明灯具及线杆的擦洗保洁,果皮箱的清掏、擦洗及维护。
小广告清理:作业区域内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
环卫作业人员配备由中标单位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每标段作业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5人。遇清冰雪作业时人员需另外增加,中雪时需另外增加15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1台清冰雪机械设备;大雪时需另外增加30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2台清冰雪机械设备。
2、作业时间要求:
清扫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开始清扫,6:00前完成清扫,7:00前完成垃圾清运;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7:00开始清扫,8:00前完成清扫,9:00前完成垃圾清运。其余时间垃圾随产随清。
保洁时间:
标 段
保洁时间
标段名称
范围
4月1日-10月31日
11月1日-3月31日
第五标段
黎明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六标段
黎明河
5:00-20:00
7:00-17:30
第七标段
三永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八标段
滨洲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注:实行巡回保洁制,每半小时巡回保洁一次(即各种垃圾和废弃物在保洁范围内的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清冰雪时间:以雪为令,降雪后立即开始清冰雪作业,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清理完毕。雪停后,小雪24小时(一天)、中雪72小时(三天)、大雪120小时(五天)完成清运。清冰雪时增加的机动人员及机械设备需一直工作到冰雪清理外运完毕为止。
3、环卫作业质量标准
人工清扫:地面无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无卫生死角。
环卫保洁: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超过1处,且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垃圾收运:道路垃圾实行袋装收集,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并采用专门的自卸式密闭垃圾收运车将其收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做到垃圾无扬洒、无拖挂、无滴漏,不乱抛、不乱卸,每天对垃圾收运车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况良好、标识清晰,保证转运过程无污染。禁止焚烧垃圾。
冬季清冰雪:清冰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做到清到底、扫到边、无漏清、不留死角、路见本色。清运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绿化带不准堆放残雪。
设施保洁: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做到日产日清,除冬季外果皮箱每周至少擦拭两次(雨后必须擦拭)。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除冬季外每周至少擦拭一次(雨后必须擦拭)。
小广告清理:各类附属设施不得有喷涂和粘贴的小广告,清除喷涂类小广告应清洗干净,或采取与建(构)筑物相同或接近的颜色进行覆盖,不得与底色存在反差。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成本、利润、税费等项目相关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是包干价,必须是招标要求范围与环卫作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结合实施方案、人员配置、管理运作成本等情况,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其可能的变化因素做出合理报价。
四、作业质量考核及作业经费支付
作业经费按月考核,按季拨付,每季初10日前按照考核结果拨付上一季度作业经费。采购单位成立专门的质量考核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可临时增加抽检),每次检查按照下表扣分,每月将扣分情况进行汇总,作业单位的每月最后得分=100分-每次检查汇总的扣分,根据得分情况支付作业经费:
得分≥95分,全额支付作业经费;
95分>得分≥80分,每差一分按照1%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80分>得分≥60分,每差一分按照2%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60分>得分,扣发全部作业经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考核低于60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存在的问题
扣分标准
1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设备配备
项目经理、质检、安全等机构不健全或每日企业内部检查记录不齐全。
每项扣0.2分。
作业人员不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人,扣1分。
垃圾车及运雪设备不能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台,扣0.2分。
2
作业时间
未按照本项目作业时间要求作业。
每人(车)次,扣0.1。
3
人工清扫
地面有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有卫生死角。
每处扣0.1分。
3
环卫保洁
每1000平方米保洁范围内存在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超过2处以上,且存留时间超过半小时。
每处扣0.1分。
4
垃圾收运
垃圾未袋装收集,不及时清运,收运车辆未密闭,沿路抛洒或乱倒滥卸,垃圾车不整洁,焚烧垃圾等。
垃圾乱倒滥卸每车次扣0.5分,其它每项扣0.1分。
5
冬季清冰雪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雪,清扫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拉运未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的标准,绿化带堆放残雪。
直接按照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清雪规范》的罚则扣发作业经费,不再扣分。
6
设施保洁
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设施每个扣0.1分。
7
小广告清理
道路两侧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
每处扣0.1分。
8
整改通知单
严重违反招标文件或作业合同的约定,或以上1-7项的问题反复出现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每份整改通知单扣1分,未按要求整改的加扣1分。
9
其 它
因环卫作业质量不达标被媒体曝光、受到市民投诉、接到市领导或市长热线督办等。
每次扣1分。
10
安全生产
环卫工人不穿带有安全标志的环卫工人服装,清雪作业时现场不配备安全员、不设置警示标志。
每人次或每项扣0.1分。
八标段滨洲湖环卫作业项目需求
1、概况及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2个月,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0日。滨洲湖公园内园路、广场、栈桥、水面、绿地的清扫保洁作业,包括7.2万平方米园路、广场铺装及栈桥, 310万平方米水面,60万平方米绿地。
2、作业内容和范围:
人工清扫:公园内园路、广场铺装、栈桥等的人工清扫。
环卫保洁:全部作业区域内的人工保洁(除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外还包括水面卫生、绿地及无人保洁区清捡垃圾)
垃圾收运: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垃圾收集及运输(运输至各标段内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负责外运至垃圾中转站)。
冬季清冰雪:作业区域内的冰雪清扫及外运(大面的广场内积雪需外运,园路、栈桥等处积雪可就近堆放到地绿或湖内)。
设施保洁:公园内围湖护拦扶手、栈桥护拦扶手、各类指示标识牌、广告栏、照明灯具及线杆的擦洗保洁,果皮箱的清掏、擦洗及维护。
小广告清理:作业区域内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
环卫作业人员配备由中标单位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每标段作业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4人。遇清冰雪作业时人员需另外增加,中雪时需另外增加14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1台清冰雪机械设备;大雪时需另外增加28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2台清冰雪机械设备。
2、作业时间要求:
清扫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开始清扫,6:00前完成清扫,7:00前完成垃圾清运;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7:00开始清扫,8:00前完成清扫,9:00前完成垃圾清运。其余时间垃圾随产随清。
保洁时间:
标 段
保洁时间
标段名称
范围
4月1日-10月31日
11月1日-3月31日
第五标段
黎明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六标段
黎明河
5:00-20:00
7:00-17:30
第七标段
三永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第八标段
滨洲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注:实行巡回保洁制,每半小时巡回保洁一次(即各种垃圾和废弃物在保洁范围内的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清冰雪时间:以雪为令,降雪后立即开始清冰雪作业,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清理完毕。雪停后,小雪24小时(一天)、中雪72小时(三天)、大雪120小时(五天)完成清运。清冰雪时增加的机动人员及机械设备需一直工作到冰雪清理外运完毕为止。
3、环卫作业质量标准
人工清扫:地面无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无卫生死角。
环卫保洁: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超过1处,且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垃圾收运:道路垃圾实行袋装收集,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并采用专门的自卸式密闭垃圾收运车将其收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做到垃圾无扬洒、无拖挂、无滴漏,不乱抛、不乱卸,每天对垃圾收运车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况良好、标识清晰,保证转运过程无污染。禁止焚烧垃圾。
冬季清冰雪:清冰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做到清到底、扫到边、无漏清、不留死角、路见本色。清运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绿化带不准堆放残雪。
设施保洁: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做到日产日清,除冬季外果皮箱每周至少擦拭两次(雨后必须擦拭)。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除冬季外每周至少擦拭一次(雨后必须擦拭)。
小广告清理:各类附属设施不得有喷涂和粘贴的小广告,清除喷涂类小广告应清洗干净,或采取与建(构)筑物相同或接近的颜色进行覆盖,不得与底色存在反差。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成本、利润、税费等项目相关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是包干价,必须是招标要求范围与环卫作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结合实施方案、人员配置、管理运作成本等情况,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其可能的变化因素做出合理报价。
四、作业质量考核及作业经费支付
作业经费按月考核,按季拨付,每季初10日前按照考核结果拨付上一季度作业经费。采购单位成立专门的质量考核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可临时增加抽检),每次检查按照下表扣分,每月将扣分情况进行汇总,作业单位的每月最后得分=100分-每次检查汇总的扣分,根据得分情况支付作业经费:
得分≥95分,全额支付作业经费;
95分>得分≥80分,每差一分按照1%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80分>得分≥60分,每差一分按照2%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60分>得分,扣发全部作业经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考核低于60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存在的问题
扣分标准
1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设备配备
项目经理、质检、安全等机构不健全或每日企业内部检查记录不齐全。
每项扣0.2分。
作业人员不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人,扣1分。
垃圾车及运雪设备不能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台,扣0.2分。
2
作业时间
未按照本项目作业时间要求作业。
每人(车)次,扣0.1。
3
人工清扫
地面有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有卫生死角。
每处扣0.1分。
3
环卫保洁
每1000平方米保洁范围内存在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超过2处以上,且存留时间超过半小时。
每处扣0.1分。
4
垃圾收运
垃圾未袋装收集,不及时清运,收运车辆未密闭,沿路抛洒或乱倒滥卸,垃圾车不整洁,焚烧垃圾等。
垃圾乱倒滥卸每车次扣0.5分,其它每项扣0.1分。
5
冬季清冰雪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雪,清扫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拉运未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的标准,绿化带堆放残雪。
直接按照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清雪规范》的罚则扣发作业经费,不再扣分。
6
设施保洁
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设施每个扣0.1分。
7
小广告清理
道路两侧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
每处扣0.1分。
8
整改通知单
严重违反招标文件或作业合同的约定,或以上1-7项的问题反复出现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每份整改通知单扣1分,未按要求整改的加扣1分。
9
其 它
因环卫作业质量不达标被媒体曝光、受到市民投诉、接到市领导或市长热线督办等。
每次扣1分。
10
安全生产
环卫工人不穿带有安全标志的环卫工人服装,清雪作业时现场不配备安全员、不设置警示标志。
每人次或每项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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