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拉尔基区库勒河治理工程(三期)项目监理
富拉尔基区库勒河治理工程(三期)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SL0201G220*****1001
1.招标条件富拉尔基区库勒河治理工程(三期)项目监理已由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水务局文件齐水发【2008】1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富拉尔基区水利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瑞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富拉尔基区库勒河治理工程(三期)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河道清淤8km,堤防加固10km,新建护岸5km,新建建筑物1座,综合治理河长11km工程等。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监理服务期限:2022 年10月15日至 2023年 2月 28日,共136日历天 (注: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7投标限价: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近3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者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黑龙江省建设职业能力教育测评中心培训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监理员(1人):须具备黑龙江省建设职业能力教育测评中心培训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4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上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16时00分至2022年9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0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D区15号楼)。
其他事项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齐齐哈尔市水务局
招标人: 富拉尔基区水利站
地 址: 和平名苑(富拉尔基区新华路南50米)
联系人: 付先生
电 话:04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瑞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盛世豪庭商服B栋104二层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52-*******
邮 箱:ruiyegongcheng2021@126.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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