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分公司航空器卫生处理委托协议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西藏分公司航空器卫生处理委托协议项目谈判公告

2022-09-29 10:00:00
竞争性谈判
剩余:天小时分钟秒
关于西藏分公司航空器卫生处理委托协议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航空器卫生处理委托协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西藏分公司航空器卫生处理委托协议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SWB-E-*********
(三)资金来源:预算
(四)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县
(五)项目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功能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按照《关于下发运输航空公司、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九版)》、《口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卫生检验操作指南》(现行有效版)及《入境客运输航空器消毒工作方案》,根据旅客、机组、货物等染疫情况和入境航班卫生检验检疫要求对国内、国际航空器及相关废弃物分类实施预防性消毒、终末消毒(含检验检疫)工作。

(二)项目需求资质

供应商是需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检疫、卫生处理、消毒服务行业资质,并在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具有《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的检验检疫公司。

(三)相关技术规格需求

服务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检验检疫、卫生处理、消毒服务行业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文件(实时更新,确保现行有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5.《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

?6.《SNT1328-2003出入境航空器检疫操作规程》、《SNT 1268-2010入出境航空器消毒规程》等行业标准;

7.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下发的相关文件;

8.中国民航局下发的《运输航空公司、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9.其他海关检疫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

10.《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四)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计划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采购工作,交付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空港新区拉萨贡嘎国际机场。

(五)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等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从事该服务事项相应的主管行政机关颁发或者认定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海关检疫部门颁发的《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从事消毒服务时应落实消毒安全要求,开展高风险及入境人员检疫异常的入境航空器终末消毒应取得相应资质。

2.供应商所有从事约定服务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或满足卫生处理的专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要求),加强从事消毒工作和消毒人员的管理,组织消毒人员接受消毒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

3.供应商具备符合规定的消毒与灭菌设备,购置和使用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消毒产品,要具有能对消毒效果进行检测的人员和条件,建立自检制度,确保消毒服务的效果和质量。供应商从事消毒人员要熟悉消毒剂的配制、消毒器械的使用和维护等,使用可靠的消毒方式及科学的消毒剂量进行消毒操作。

4.落实响应制度,严格遵守的双方约定的响应时间及服务时限。

(六)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需求(三)相关规定执行。

(七)合同相关要求

??合同类型:服务采购类

??合同期限: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供应商应具有从事该服务事项相应的主管行政机关颁发或者认定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海关检疫部门颁发的《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从事消毒服务时应落实消毒安全要求,开展高风险及入境人员检疫异常的入境航空器终末消毒应取得相应资质。。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其他: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09月21日至2022年09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完整报告(复印件)
3.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模板见附件)
4.4.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没有,请提供书面说明及2021年度企业内控报表)
5.5.2019年至今相关业绩清单(以清单形式列明每个项目单项的合作单位及合作金额,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若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我公司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6.6.提供缴纳2021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的复印件
7.7.提供缴纳2021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8.填写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模板见附件)
9.9.提供满足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联系人:李林
联系人电话:189*****766
联系人电子邮箱:**********@qq.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附件:
,西藏

标签: 理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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