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灾害防治基本参数测定检验中心改造专用设招标公告

瓦斯灾害防治基本参数测定检验中心改造专用设招标公告


吉林省能源研究所瓦斯灾害防治基本参数测定检验中心
改造项目专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HTC-HW-2015-113
一、招标条件
按照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发〔2009〕19号],吉林省能源研究所瓦斯灾害防治基本参数测定检验中心改造项目专用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吉林省能源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基建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部门采购任务书编号:吉财采计X【********】-6065号
2、项目名称:吉林省能源研究所瓦斯灾害防治基本参数测定检验中心改造项目专用设备采购
3、招标编号:XHTC-HW-2015-113
4、招标范围:室验室设备生产、调试、安装。
5、供货地点:吉林省能源研究所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
7、质量要求:符合吉林省能源研究所标准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产品。
8、标包划分:无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做过同类产品的工作经验,投入生产的设备及技术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供应商,其注册资本金要求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或政府采购担保函或近三年财务报表。
5)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止每天8:30-11: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报名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4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窗口。
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截止: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址(同开标时间和地址)为2015年4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名称:吉林省能源研究所
联系人:郭志明
电 话:150*****81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2499号吉大科技园10楼
联系人:李德伟 金铂
电 话:188*****499 138*****017
电子邮箱:138*****017@163.com">138*****017@163.com baoming00166@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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